4月8日,“姐姐为弟追凶27年”案二审,在广东省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第四法庭开庭审理,案件将择期宣判。
姐姐李海玉留着光头,将带着父母遗像出庭。她告诉记者,如果有赔偿,将全部捐出给困难人群,“那是我弟弟用命换来的钱,我一分不要。”
前一日,被害人李某平的姐姐李海玉从老家湖南邵阳前往广东湛江,并祭拜弟弟,于8日参加庭审。
开庭前,李海玉回忆,弟弟自幼便格外护着自己,年少时自己被牛追赶,年仅六七岁的弟弟毫不犹豫地伸手挡在她身前;读书时有人欺负她,弟弟总会第一时间站出来,安慰“别怕,我在”,还主动去找对方家长讨说法。
在她心中,若是弟弟活着,一定会成为顶天立地的男子汉,护自己一生周全。“弟弟为我付出一日,我便要用一生为弟弟追寻正义。这辈子没有保护好他,若有来生,还要做他的姐姐,再也不分开,好好守护他。”
在与记者交谈过程中,李海玉几度哽咽。她痛苦地诉说:“之前睡觉的时候,我常常会梦到爸爸,他质问我‘你答应我的事情怎么还没有完成’;妈妈也在梦里一直追问‘怎么会这样’。”由于多年来一直未能得到自己期望的审判结果,这件事如同一块沉重的巨石,压在李海玉的心头,让她夜不能寐。
出于对女儿安全的担忧,她甚至狠下心将女儿的联系方式拉黑。“我现在一个人也保护不了我女儿。”李海玉无奈地向记者说道。她害怕不怀好意的人会跟踪女儿,给女儿带来危险。
她向记者倾诉:“我也渴望过平淡的生活,等到事情结束了,我要带女儿出去逛逛街,买买衣服。”
清明前夕,在出发前往湛江参加庭审之前,李海玉特意来到父母坟前祭拜。她跪在父母坟前,悲痛欲绝,哭到干呕,声泪俱下地诉说:“爸爸妈妈,马上就要二审开庭了,你们一定要保佑我顺顺利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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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2年12月22日上午,被告人易庚华与被害人李焕平(殁年9岁)的父亲李中祥因工资纠纷,将被害人李焕平从学校骗走,在迈车坎村村前池塘里面的一甘蔗园内持刀捅刺李焕平左胸部等部位致其死亡后潜逃。
李海玉1997年初中辍学,为弟弟开始了追凶之路。1997年,李海玉开始为弟弟追凶,孤身一人走遍多个省份,最终在老家蹲守到犯罪嫌疑人易庚华,为确认其身份并收集证据,李海玉和他网聊3年多,最终在2020年协助警方将易庚华抓获。
李海玉和易庚华网聊时头像
2024年11月1日,此案一审在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2025年12月23日,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被告人易庚华故意杀人案,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易庚华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一审判决之后,李海玉认为对易庚华严重错误适用死缓,向湛江市人民检察院申请抗诉,希望改判易庚华死刑,立即执行。检察院经审查决定不予抗诉。而被告人易庚华则提起上诉。
(来源:都市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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