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282人的微信群,群公告写着:“禁止攻击其他运动员(全红婵除外)。”他们说到做到,长期用侮辱性外号攻击她、造谣她、连她的家人一起骂。4月8日,全红婵不再沉默,报警了。
一条群规,专门为她“开例外”
这张微信群聊截图,让无数人血压飙升。
群名叫“水花征服者联盟DivingTogether”,282人。群公告第一条赫然写着:“禁止攻击其他运动员(全红婵除外)。”
翻译一下:骂别人不行,骂全红婵可以。这不是网友自发组织的讨论群,群成员被指包含现役及退役跳水运动员、央视专项记者、跳水裁判等业内人士。群内长期充斥着针对全红婵的侮辱性外号与人身攻击言论。这些言论,长期处于“默许”状态。
这不是情绪宣泄,这是一个结构化的、长期存在的、系统性的霸凌环境。而全红婵,是这个环境里唯一的“靶子”。
19岁奥运冠军的忍让:“骂我就行了,不要骂我家人”
全红婵不是没忍过。
3月30日,她接受《人物》杂志专访时,说了这样一段话:“希望那些攻击我的人,不要再骂我了,不要骂我家里人,也不要骂我朋友,要不然他们都远离我了。”
一个19岁的奥运冠军,卸下光环后说出这样的话,让人心酸。她甚至给出了“解决方案”——“如果我做错事了,或者我惹他们不开心了,骂我就行了,但不要骂我家人。”
她什么都没做错。她只是在14岁那年,在东京奥运会上跳出三个满分,创造了466.2分的历史纪录。她从湛江迈合村走出来,靠自己的努力站上世界之巅。但等待她的,除了掌声,还有一个282人的群聊和专门为她开的“例外”。
报警之后:从地方到国家,态度罕见一致
4月8日,全红婵所在的广东省二沙体育训练中心率先公开发文,标题是《向畸形饭圈文化坚决说“不”》。声明中明确写道:跳水运动员全红婵涉嫌遭受网暴一事,已向公安机关报警。
同一天,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也发布声明:坚决支持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运动员合法权益,坚决抵制畸形“饭圈”文化侵蚀,不管涉及任何人,一经查实都将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从地方训练中心率先报警,到国家层面明确表态,这起事件已不再停留于网络纷争,而是正式进入法律追责与行政调查轨道。当地警方已向媒体确认,案件正在办理中。
全红婵不是第一个,也不会是最后一个
全红婵的遭遇,只是体育圈“饭圈化”的冰山一角。
同样是中国跳水队核心的陈芋汐,2025年12月透露,赛前曾收到包含自己所有身份信息(身份证号、电话)的威胁短信。2025年9月,公安部网安局公布的10起典型案例中,就包括“上海公安机关侦破跳水运动员被实施网络暴力案”,王某、韩某等造谣者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乒乓球领域更惨烈。樊振东曾因身份证号被恶意传播,手机号被查到,遭受骚扰,“给家人造成极大心理伤害”。更有一名女性通过多日跟踪确定其酒店房间号,借前台拿到房卡多次非法侵入房间,樊振东被迫报警。王楚钦则在杭州亚运会后,在机场被粉丝围堵跟拍,当场怒斥:“请停止拍摄我,否则我会报警。”
从被围堵偷拍、身份证号被恶意传播,到因体重变化被恶意嘲讽——体育饭圈的乱象,已经一次次刺痛公众神经。国家网信办数据显示,2025年清理的体育饭圈违规信息超160万条,处置账号7.6万个。
法律怎么管?网暴者面临三重追责
报警之后,事情的性质变了。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赵良善告诉媒体,恶意中伤与侮辱谩骂行为,涉事者极易触碰民事、行政、刑事三重法律红线。
民事责任:依据《民法典》,网暴行为构成对人格权的侵权,受害人可主张停止侵害、赔礼道歉及精神损害赔偿。
行政责任: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公然侮辱他人或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最高可处十日拘留并处罚款。
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第246条,侮辱罪、诽谤罪情节严重者最高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同一诽谤信息浏览量达5000次以上、转发量达500次以上,即属于“情节严重”。
至于那个282人群聊的组织者,法律定性会更重。律师指出,组织、煽动粉丝集体攻击的“粉头”或营销号,属于共同侵权的主犯,民事上需承担连带责任,刑事上应从重处罚。
锐评:给冠军一个干净的赛场
全红婵3岁时在湛江迈合村跟着哥哥跳房子,7岁被教练选中,14岁在东京一跳成名。她拿到奥运金牌时,全国都在欢呼。
三年过去了,她还是那个“水花消失术”的创造者,但她面对的,却不再只是跳水池里的风浪。那些躲在屏幕后面的手指,比跳台下的水深更冷。
有人说,全红婵这次报警,不只是为自己,也是为所有被网暴折磨的运动员撕开一个口子。这或许是对的。但更重要的是,这个口子撕开之后,接下来该怎么堵——是让法律把该抓的人抓了,让平台把该管的管了,让公众把该停的停了。
运动员们需要一个安静的训练场,需要一个能用成绩说话而不是被谣言围攻的赛场。这不仅是全红婵一个人的诉求,也是所有为国争光的运动员应得的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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