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6日,法国驻华大使馆就法国公民陈森被执行死刑发表官方声明如下: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月旦君接办过多宗死刑复核案件,对最高人民法院负责死刑复核的合议庭的工作作风有所了解,相信他们能够充分保障律师行使辩护权。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的要求:死刑复核期间,辩护律师要求当面反映意见的,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合议庭应当在办公场所听取其意见,并制作笔录;辩护律师提出书面意见的,应当附卷。

声明中指称的“辩护律师未能获准参与最后一次庭审”,恐系误听、误解或是故作惊人语。

陈森所经历的“最后一次庭审”,应是死刑复核程序中的讯问程序,死刑复核程序原则上都是书面审。

欧盟早已废除死刑,法国更是废死运动的中坚力量。

中法关系处于较好水平,法国使馆的声明也谈不上是政治操弄。

他们为让陈森能获宽/Fa/大/Wai/处/Kai/理/En,不惜动用外交资源,后面的驱动因素真的是白左的“圣母”情怀。

据知情人士透露,陈森一审被判死刑之后,法国领馆每月派员前往看守所对陈森行使领事探视一次,雷打不动。

陈森于4月4日被执行死刑,法国外交部的声明中还有一条怨言:我方未获及时通知。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大毒枭陈森和谢伟明(从左至右)

陈森是国家禁毒委认证和列名的毒枭,他的难兄难弟谢伟明也是,和他们一起列名于毒枭榜的,还有“十全毒枭”刘法伟、“技术主义大毒枭”刘招华等人。

陈森绰号“肥佬”、“张胖子”,1963年生于广州。

1999年初,陈森开始伙同他人在惠州市博罗县以化学合成方式制造冰毒。

至2002年初,陈森团伙多次转移制毒场地,在惠州、中山、广州、从化、增城、河源以及河南驻马店等地的十余处废弃工棚或村居制造窝藏毒品,运到广州市番禺区顺德碧桂园别墅内存放。

陈森还在老挝设立制贩毒窝点。

为顺利入籍法国,陈森编出“生于寮国”的说法。

寮国(老挝)原属法属印度支那。

原寮国人士心慕巴黎,入籍旧宗主国,成为巴黎的海外殖民省民,这一故事框架具有殖民时代浪漫化特征,很被西方人士接受。

入籍法国后,陈森经常盘踞境外,遥控国内马仔,大肆制贩海洛因、冰毒等毒品,所涉毒品原料及成品数量均以吨计。

2005年初,广东省公安厅接到线报:贩毒集团打算偷运大宗毒品入境。

经查,陈森与谢伟明合谋将400公斤K粉藏在PVC树脂中走私入境。

陈森派马仔前往广西梧州接货,自己从香港来到广州。

在严密布控下,警方将陈森和另外89名犯罪嫌疑人拘捕。

2007年9月,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陈森犯走私、贩卖毒品罪,判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谢伟明和陈森长期盘踞境外,两人经常合作,又互相保持一定的独立性。

陈森被抓后,谢伟明从香港的公司调用500万港元交给“中间人”,想把陈森从里面“捞出来”。

谢伟明放言,若真能“捞出”陈森,事成之后再重谢3000万港元。

此外,谢伟明还多方疏通外国媒体,借助外媒的力量,向国内施压。

因为谢伟明行事过于主动,结果反被侦查机关掌控线索,“中间人”全数被抓。

正准备换护照潜逃的谢伟明也在深圳皇岗口岸被抓。

谢伟明落网后,陈森、谢伟明团伙的老底被尽数翻出。

陈森外表憨厚,内心里非常狡猾,具有很强的反侦察意识。

陈森和谢伟明等人合伙,请来懂化学的人,专挑偏僻且不起眼的地方,大量制造冰毒。

他们行事非常小心,平时根本不让外人靠近,一旦觉察风吹草动,就立马转移。

陈森的制贩毒网络横跨广东、河南多地,先后设有16个制毒窝点。

陈森安排将制成的毒品,统一以秘密夹藏方式运到顺德碧桂园别墅统一存放。

陈森专门安排心腹,在别墅里24小时轮流看守,进出都要登记。

警方在这栋别墅里当场查获3984.141千克的高纯度甲基苯丙胺(冰毒)。

陈森团伙的可怕之处是,这个团伙完全是一条地下产销链,能够实现工业级的毒品制造。

经查,除了顺德碧桂园别墅查获的巨量冰毒,陈森的漏罪还有:

(1)惠州鱼塘制毒案:1999年,在博罗县一鱼塘边制成冰毒100多千克。

(2)勾结缅甸毒贩:1999年至2003年,与缅甸毒贩合作,共接收海洛因约2000对(每对700克),其中一次查获就达267.85公斤。

(3) 与“十全毒枭”刘法伟合作制毒,交给刘法伟2吨麻黄素和100万港元,制毒1334.6千克。

陈森归案后,公安机关封、冻陈森及其女友名下20个账户,银行保险柜现金近3000万元,首饰上百件,以及香港房产十余处,车位4个。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2010年8月广州本埠报纸的法庭新闻图片,从左至右分别为:陈森、谢伟明等被告人

2010年8月,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陈森的漏罪进行审理,认定陈森犯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因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

一审宣判之后,陈森上诉。

法国外交部以“人道主义”姿态高调介入,请求为陈森免死。

因为余罪侦查以及外交因素的考虑,陈森羁押在看守所长达16年,相信他已创下我国刑法施行以来死刑执行前最长羁押记录。

依照我国刑法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如以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为标准,50克以上处15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因为大大小小的陈森们,各省的毒品犯罪死刑控制线被迫水涨船高,早已上涨为50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的N倍。

文章不错?请转发、关注、点赞、点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