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昊,河北孟村县家暴杀妻案的凶手,已经被执行死刑了。这是一个大快人心的消息。天日昭昭,人心灼灼,处死金昊,是为正义,既告慰受害人及其亲属,又顺应民意抚平民愤。
本案发于2025年8月,到2026年12月9日一审判处金昊死刑,到2026年4月3日金昊被执行死刑,这个速度,算是比较快的了。这可能也是为了早日告慰受害人在天之灵和早日抚平民愤吧。
或许冥冥之中自有天意,处死金昊这个时间,恰逢清明之际,正是祭奠亡灵之时,受害人在天有灵,必得告慰,可以安息了,家属也可因此而稍释心痛。
纵观本案,义愤、痛心之余,也不免为受害人感到惋惜。为什么?因为这个悲剧本来是可以避免的,不是必然的。我想,绝大多数了解本案的人都会有同感。
根据新闻报道,受害人与金昊不仅是大学同学,还是高中同学。从高中到大学,七八年时间,受害人居然没有能够充分了解金昊,以至于最终香消玉殒于残忍人之手,并给亲人留下长久的心灵伤痛。
众所周知,一个人,是很难把缺点长期隐藏的,七八年时间,金昊的性格缺陷,比如暴力倾向,是一定会显露出来的,按道理说,受害人应该有所察觉。
或许,受害人被爱情冲昏了头脑,以至于看不到金昊的毛病,也可能被金昊花言巧语欺骗了,或者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没有意识到潜在的风险。
这提醒恋爱中的女性,一定要注意发现对方有没有暴力倾向,对此失察,会有可能赔上性命的;发现对方有暴力倾向,要三思,要权衡,如果自己没有能力改变对方,那就果断离开对方,以防万一。当断不断,必有后患,本案受害人即是。
其实,结了婚之后,受害人还有机会免于悲剧。据了解,婚后不长时间,金昊就对受害人实施了家庭暴力,后来长期有家庭暴力。受害人弟弟说,姐姐夏天都穿着长袖,遮掩胳膊上的伤痕。
面对家庭暴力,受害人早就该报警了,但却一直忍受,既没有求助于妇联,更没有报警,这无异于是对金昊的纵容,是金昊恶习不改甚至变本加厉的重要原因。懦弱从来只能让残暴之人变本加厉,而不会引来同情,更不能令其改过自新。
据了解,受害人也想过离婚,说是因为男方不放弃抚养权,舍不得孩子,所以才没有离婚。这种现象在现实中很常见,按理说可以理解。但是,也应该看是什么情况,面对暴力男,当断不断,为了孩子凑活过下去,是有很大危险的。
夫妻感情已经失和,又已经想离婚,这必然导致家暴会更加升级。本案中,金昊正是这种情况。
还有,在案发当晚,受害人被家暴后告知金昊父母,这种做法,我认为也是糊涂的,还不如告诉自己的父母,更不如直接报警。如果告诉自己父母,或者报警,悲剧都可以避免。
为什么说受害人告知金昊父母是糊涂的呢?因为根据人之常情,金昊父母肯定向着金昊,至少也肯定只会说几句,这能有什么用?金昊如果能听父母的,或者说金昊父母能管得了金昊,何至于长期家暴?金昊这种情况,明显是父母溺爱的结果。
看看金昊父母回到家是怎么做的,他们听儿子说受害人“已睡着”,就没有继续过问,不久就离开了,可见他们对儿媳有多么不上心,他们也不想一想,刚刚被家暴过的儿媳妇怎么可能睡着呢?这不明显事有蹊跷吗?如果是受害人父母来,是肯定不会相信金昊的。
还有,金昊母亲事后还毁灭罪证,其爱子之深,以至于失去理性,可见一斑。
除了以上几点,我看到一个网友的说法,如上图,觉得也很有道理。
这位网友说,女性在处理丈夫出轨的问题时,必须有可靠的人在场相陪,以防报复性杀人,不怕一万就怕万一。
我补充一下,尤其是面对金昊这种暴力男,而且据新闻报道金昊还是酒后,在这种情况下,女性如果没有驾驭能力,就应该特别注意避免激怒对方。
面对这种情况,坚决离婚就行了,激怒对方,又没有旁人在场,实在太危险了,即便对方无心杀人,也有可能激情杀人。
总之,本案对于恋爱与婚姻中的女性有重要启示,面对家庭暴力,必须果断采取措施,如果不能改变对方,那就坚决离婚(离婚后孩子也是自己的),隐忍是不可能有好结果的,只会让对方变本加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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