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孙婷婷

近期,易烊千玺、杨紫、张婧仪、龚俊等多位明星的工作室接连发布声明,指出部分作品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被利用AI换脸、深度合成等技术擅自使用其肖像制作并传播视频内容。与此同时,不少普通网友也意外发现自己成了视频里的“演员”。这一现象迅速引发社会对AI换脸技术的广泛关注。

上海中联(武汉)律师事务所律师魏甜指出,AI换脸技术的滥用主要涉及三个层面的法律风险,分别是人格权、著作权和个人信息保护。相关公众在接触和使用该技术时,有必要了解这些潜在的法律后果。

魏甜介绍道,在人格权方面,很多人存在一个误解,以为不以营利为目的制作或使用换脸视频就不构成侵权。实际上,法律对肖像权的保护并不以营利为前提。无论是否以营利为目的,未经本人同意擅自使用他人面部信息制作换脸内容并进行传播,就已经构成对肖像权的侵害。如果换脸内容进一步涉及虚构事实、丑化他人形象或诋毁他人声誉,导致公众对权利人的社会评价降低,还会构成名誉权侵权。

关于著作权,魏甜解释道,当前网络上大量存在对影视剧片段进行换脸改编的行为,例如将经典电影中的角色替换为他人面部形象,或者将不同演员的形象嫁接至同一场景。事实上,电影、电视剧等视听作品依法享有著作权。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擅自截取这些作品片段进行换脸处理并上传至网络,存在侵害原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的风险。如果修改内容歪曲了原作品的本意,甚至破坏了作品的完整性,还可能侵害修改权及保护作品完整权等著作权。换脸制作者可能同时面临原作品著作权人和被换脸当事人的双重追责。

在个人信息保护方面,人脸信息属于生物识别信息,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明确规定的敏感个人信息。这类信息一旦被泄露或非法使用,极易导致人格尊严受损,甚至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未经本人授权,擅自采集、存储、使用他人面部生物识别信息以实现换脸,已经违反法律关于敏感个人信息处理的相关规定。即便换脸内容不涉及侮辱或丑化,权利人仍有权依法要求删除相关信息,并主张赔偿损失。

一旦发现被侵权该怎么办?魏甜建议,权利人如果发现自己的面部信息被他人用于换脸内容,可以首先向相关网络平台发送正式通知,要求平台删除侵权内容,并披露侵权人的注册信息。在明确侵权人身份后,权利人可依法向其主张停止侵害、删除内容、赔礼道歉、消除影响、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维权过程中应注意及时保存证据,包括侵权链接、传播范围、发布时间等,必要时可通过公证方式固定电子数据。

同时,魏甜表示,网络平台也负有严格的审核义务。在权利人明确要求删除侵权内容的情况下,平台必须积极采取相应措施。如果平台明知或应知侵权内容存在而未采取必要措施,导致损害进一步扩大,平台应依法与侵权人共同承担法律责任。

此外,未经授权擅自利用AI换脸技术伪造涉及公共事件或商业事件的不实视频,具有显著的社会危害性。这类行为极易在短时间内引发舆论混乱,干扰正常市场秩序,甚至激化社会矛盾,导致网络暴力或现实冲突。该行为不仅涉及民事侵权问题,还可能构成危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技术本身不具有道德属性,但技术使用者应当遵守法律与道德的基本底线。

上海中联(武汉)律师事务所律师冯丹也提醒,根据《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规定》,深度合成服务提供者如果未履行安全评估、备案、显著标识等法定义务,可能面临警告、罚款、责令停产停业等行政处罚。部分短剧制作方制作和传播虚假换脸内容,亦可能违反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的相关规定。

(来源:极目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