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女士2025年6月25日在云南中升之星奔驰4S店购买了一辆奔驰E300轿车。李女士说,车开了9个月,期间小问题频繁出现,而在检修过程中,她意外发现车辆前排与后排安全带生产日期不一致,且部分安全带与整车出厂日期存在明显时间差,这让她对车辆来源产生了质疑。
李女士:“这辆车它的制造日期是2023年的8月,安全带的生产日期是2024年6月,我买车的时间是2025年6月,就是安全带的生产日期晚于这辆车的生产日期是10个月。但是安全带的主驾、副驾的是2024年的(生产日期),后面的安全带又是2023年的(生产日期),就是四条安全带的生产日期都是不一样的。”
李女士表示,安全带作为机动车关键安全部件,前后排生产日期出现“倒挂”,且前排安全带生产日期晚于整车出厂日期,这完全不符合常理。她质疑该车存在维修、更换配件等情况,并非全新车辆。
李女士:“我们猜测肯定就是气囊的问题,导致了安全带锁死,或者说安全气囊弹出安全带才会导致更换。我感觉这辆车就是一台二手的,然后(把)翻新的车卖给了我,因为我当时买的是一个全新车。”
李女士说,发现问题后,她第一时间向奔驰4S店的售后反馈了情况,但问题一直没能得到解决。
李女士:“4S店他们就说这个车开出来9个月了,然后他们的意思说这个安全带是我去买回来换的。我当时就说这个安全带的日期是2024年的,我买车我是2025年买的,我不可能去买一个2024年的安全带来换上,这是什么逻辑。我说这辆车没有任何的交通事故,我也买了保险,如果有出险记录的话都能看到。我不可能没事去买两条安全带来换上,来找他们麻烦。”
随后,记者前往云南中升之星奔驰4S店了解情况。对于安全带生产日期不一致的问题,店内工作人员表示,之前从未出现过类似情况。
云南中升之星 工作人员 石桓宇:“我们会检车、检测安全带是不是正常功能,是不是正常使用,但是一般来说我们不会去检测(安全带)。因为车身上的部件非常的多,我们没有办法,就是可能不会去检测到安全带的生产日期那么细的部分。包括厂家给我们的车的报告里面,也没有写明安全带更换过。因为一般来说厂家可能会出这样的一些,比如说这台车可能哪里有过更换,或者哪里有过什么样的致损的情况,他可能会写明。但是安全带的生产日期当时是没有写明的,所以现在我们就是在跟李女士积极沟通的同时,也在积极的去跟厂家,催着厂家要技术报告,看看我们能不能从厂家端口找到一些证据或者情况,来给李女士解决这个问题。”
4S店工作人员表示,他们会尽快与厂家沟通并出具报告,后续将根据报告情况给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4月3日,记者再次来到了云南中升之星奔驰4S店。4S店表示,已收到奔驰厂家的正式核查回复。
云南中升之星 工作人员 石恒宇:“经过核实,这台车在出厂之前曾经在工厂内,进行过前排的安全带的更换作业, 属于生产和质量控制流程当中的正常操作。车辆在完成相关的作业以后,符合出厂以及销售的标准。这个情况不影响车辆的安全性能、使用功能及相关的质量标准。”
厂家核查信息显示,这辆E300轿车于2023年启动生产,2024年12月整车出厂,2025年6月到店交付。针对安全带日期倒挂问题,厂家认定前排安全带属于厂内达标整改更换,整车出厂前已完成装配,虽日期不一致,但配件质量合格,不属于质量缺陷,因此不予理赔与赔偿。
云南中升之星 工作人员 石恒宇:“我们给李女士签署过售前的告知书,李女士当时对这个车库存时长的情况是知情的,且当时李女士购买这台车的时候,是以低于市场价的优惠价格给到李女士进行购买。政策当时的话这个车的市场行情价是优惠9万左右,当时李女士的现金优惠是达到了16万的现金优惠。”
4S店表示,该车辆是厂内正常调校更换配件,符合出厂标准,不在三包理赔范围。另外,李女士购车时签署了特殊价格申请单,协议注明该车为长库龄库存车,双方约定部分零部件损耗由车主自行承担,商家不承担相关赔偿责任。对于这一解释,李女士当场表示不认可。
李女士:“主副驾(安全带)的日期是2024年6月,后排(安全带)的日期又是2023年3月,你说这个合逻辑吗。那他今天说车就是他们在造车的时候这个安全带被更换过,那你更换过你为什么要更换安全带?最起码我是客户我是一个消费者,你要告知我。我要有个知情权,你这车为啥换了安全带你说对吧。但是他们给我的答复就是说正常的,我说我买新车买到安全带换过螺丝扭过,这算正常吗?”
李女士认为,厂内更换核心安全部件未提前告知,已侵犯消费者知情权,所谓免责协议不能免除商家法定告知义务。多次协商无果后,李女士表示,将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起诉4S店涉嫌消费欺诈。
针对库存车协议效力、厂内更换配件是否需告知等争议,法律界人士表示,涉及人身安全的格式免责条款可能被认定无效。针对该纠纷的后续进展,8099999也将持续关注。
来源:8099999《街头巷尾》
记者:赵丽云 摄像:刘旭峰
编辑:李莹娜
编审:林帅超
终审:赵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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