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安徽省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是否通过省常委会审定吗?如通过后,我单位建设项目是安徽省2024年省重点项目,是否可以按照自然资源部38号文件要求办理林地报批相关手续,如不能,我单位建设项目办理林地报批手续什么时候可以?
安徽省林业局回复(20260331):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留言收悉。现答复如下:《安徽省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尚未经省委审定。为进一步做好“十五五”规划重点建设项目要素保障工作,《自然资源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自然资源要素保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6〕38号)》规定,省级人民政府上报的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成果,可作为国家和省级重点项目自然资源要素配置的依据。各地可根据文件精神,将整合优化成果作为配置依据,科学谋划十五五项目。经与您沟通,拟建项目为矿山开采,涉及国家级自然公园,未列入省级以上“十五五”规划。《国家级自然公园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禁止擅自在国家级自然公园内从事采矿、房地产、开发区、高尔夫球场、风力光伏电场等不符合管控要求的开发活动。工程建设暂不符合国家级自然公园管控要求,待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成果落地实施,项目区域调出自然保护地后,依规办理林地等手续,方可开工建设。省林业局将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持续推动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成果落地实施,感谢您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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