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据最新一期《深圳市人民政府公报 》消息,日前,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联合印发《深圳市既有非居住建筑物功能转换实施办法》(深规划资源规〔2026〕3 号),以正面清单模式规范既有非居住建筑物功能转换,优化城市空间资源配置。该办法自 2026 年 3 月 26 日起施行,有效期 5 年。
办法特别强调,所称功能转换,是指在不改变原土地使用性质、土地使用年限、土地使用主体及已批规划许可文件的前提下,改变建筑物功能的行为。
据官方提供的政策解读相关资料,随着深圳不断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等客观要求的变化,部分建筑物功能与当下实际使用需求不匹配问题凸显。现行建筑用途管理规定难以满足市场需求变化,需要通过建筑用途管理松绑,来促进存量资源优化配置。
哪些既有非居住房屋可申请用途转换?商业、办公、旅馆业、厂房、研发用房、仓库、物流、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和交通设施等用途,且具有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由市、区政府及相关部门管理并通过竣工验收的建筑物,可申请用途临时转换。其中涉及历史风貌区和历史建筑、不可移动文物、非居住房屋改保障性租赁住房、政府或事业单位空置房屋改养老服务设施等国家、省、市另有规定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值得一提的是,《深圳市既有非居住建筑物功能转换正面清单》内享受5年过渡期政策的项目,5年有效期内无需补缴土地价款。
广东省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在接受南都N视频记者采访时表示,非居住建筑物功能转换,不是一项新政策,早在2022年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时,就提出非住改住的5个渠道,其中之一就是非住宅的商办、工业类项目,可以改为保障性租赁住房。“这几年,一方面非住宅存量的空置率非常高,在售项目的去化周期也很长,未开发非住宅用地的库存也很大。另一方面,国家鼓励发展新消费、新场景、新业态,鼓励补足生活配套服务设施的短板,同时又有城市更新的契机,也就是盘活存量物业,满足生产生活对于新的空间的需求等,这些使得非居住建筑物功能转换的必要性增加。”
李宇嘉看来,最大的亮点就是正面清单管理,也就是转向清单里明确的功能转换方向,享受5年过渡期政策,不用补缴土地出让金,直接向自然资源部门申请功能转换,并享受联合审查和审定,以及竣工验收。
他同时也对转换的潜力和可行性进行了分析。他表示,这些年,深圳在内的各大城市,重在物质建设,以园区和高楼大厦为代表的地产扩张太快,但公共服务设施,特别是在老龄化、鼓励生育的新时期,适应新消费、新场景、新业态的空间比较短缺,适合产城融合发展的复合用途物业比较少。因此,转换的潜力比较大,但转换也面临一定阻力,包括产权主体对转换新功能增加投入、对运营能力的考验,以及涉及消防、安全,甚至功能上的重新设计、验收等等。他建议,出台自然资源和住建部门的联审、验收工作流程和机制,并且在营商环境上有负面清单制,并且加大培育一批运营能力强的市场化机构。
哪些情形可申请用途转换?
(一)公共服务、市政、交通设施和科研设施建筑物功能转换为文化、体育、教育、医疗卫生、社会福利、行政管理等公共服务设施(含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市政和交通设施,以及中、高等院校统一管理的学生宿舍,或者转换为符合国家、省、市产业发展要求的科研设施。
(二)商业、办公、旅馆业建筑物功能转换为文化、体育、教育、医疗卫生、社会福利、行政管理等公共服务设施(含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市政和交通设施,以及中、高等院校统一管理的学生宿舍,或者转换为符合国家、省、市产业发展要求的科研设施、商业、办公、旅馆业、厂房、研发用房、仓库、物流。
(三)厂房、研发用房、仓库、物流建筑物功能转换为文化、体育、教育、医疗卫生、社会福利、行政管理等公共服务设施(含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市政和交通设施,以及中、高等院校统一管理的学生宿舍,或者转换为符合国家、省、市产业发展要求的科研设施、厂房、仓库、物流、用于发展生产性服务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
(四)各类既有非居住建筑物转换为其他国家、省、市支持的产业和行业。
(五)公共服务设施、市政设施、交通设施转换为符合土地混合使用比例规定的商业或厂房、仓库、物流。
(六)厂房、研发用房、仓库、物流建筑物功能转换为符合土地混合使用比例规定的商业。
采写:南都N视频记者 黄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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