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个人喝也没意思,桌上的五粮液就从头到尾没人动。散席以后我顺手就给拿回家了,上网一查,这酒要八九百块,当时我还觉得自己赚了,心里美滋滋的。
那顿饭是部门领导请的,说是年底了,大家聚聚。其实也就是个由头,平时各忙各的,难得凑齐一回。一共订了两桌,我们科里的人加上几个关系好的合作方,坐了满满当当。领导大方,点的菜不少,酒水也敞开了供应,白酒红酒啤酒摆了一整排。可真正喝的没几个,现在年轻人都不怎么碰白酒了,一个个抱着手机喝饮料,领导劝了几次,都说开车来的,推掉了。
那瓶五粮液就搁在转盘边上,从头到尾没人拧开过。
我坐的那桌都是自己人,平时关系不错,说话也随意。吃到后半程,有个同事开玩笑说,这酒没人喝要不带走吧,搁这儿也是浪费。大家都笑,说谁要谁拿。我当时没吭声,但心里已经活动开了。散席的时候趁大家穿外套拿包的功夫,我顺手就把酒塞进了自己带来的帆布包里。动作很快,也没人注意,就算有人看见了估计也不会说什么,毕竟确实没人喝。
回到家第一件事就是上网查价格。扫码一扫,出来一个页面,官方旗舰店标价898。我又翻了翻别的店铺,有卖七百多的,有卖九百多的,最便宜的也要六百八。我当时那个高兴劲儿就别提了,觉得自己跟捡了钱似的,八百块钱呢,顶我两天的工资了。我把酒从包里拿出来,搁在茶几最显眼的位置,左看右看,瓶身锃亮,包装精美,越看越喜欢。
老婆从厨房探出头看了一眼,说哪来的?我说饭桌上没人喝,我带回来的。她没再问,但那个眼神我读懂了——她觉得不太合适。她这个人就这样,从不当面泼我冷水,但那种不赞同的表情比说出口的话还让人难受。
那瓶酒在我家茶几上放了整整一个星期。我每天下班回来都要看一眼,有时候还拿起来擦擦灰,心里盘算着什么时候喝。过年?太远了。生日?还早着呢。要不就等爸妈来的时候喝?可爸妈来也就吃个便饭,开这么好的酒是不是太隆重了?就这么想着想着,酒就一直搁在那儿。
后来有一天,我刷手机看到一个新闻,说有人拿了单位聚餐剩下的烟酒被处分了。虽然我们单位不是什么体制内的,就是个小私企,但我心里还是咯噔了一下。我把那条新闻翻来覆去看了好几遍,评论区说什么的都有,有人说小题大做,有人说拿公家东西就是不对。我关了手机,看了一眼茶几上的五粮液,忽然觉得它不那么闪闪发亮了。
我开始回想那天晚上的细节。领导订的餐,领导买的单,那桌菜那瓶酒严格来说都是领导私人掏的钱,跟公家没关系。可我又不是领导,我有什么资格拿别人花钱买的东西呢?当时大家都在,嘴上说谁要谁拿,可那不就是客气话吗?谁好意思真拿?就我好意思。
这个念头一出来,就跟长了根似的,怎么都拔不掉。
我想起小时候去邻居家玩,临走的时候顺手拿了一颗人家桌上的糖,我妈知道以后狠狠骂了我一顿,说那不是你的东西,你不能碰。那时候觉得我妈小题大做,一颗糖而已。现在想想,一颗糖和一瓶酒,本质上有什么区别呢?都是别人的东西,都没问过主人。
可我又安慰自己,那瓶酒确实没人喝,不拿也是浪费,说不定服务员收桌子的时候就扔了或者自己拿走了。我拿总比服务员拿强吧?这个理由说服不了自己,因为服务员拿不拿是服务员的事,跟我拿不拿没有关系。
那几天我翻来覆去地想这件事,越想越不是滋味。那瓶五粮液从我心里的宝贝变成了一块烫手山芋,搁哪儿都觉得扎眼。我甚至想过把它卖掉,闲鱼上挂个六百块,肯定有人要。可我又觉得卖了更不对,这不是成心想占便宜吗?
老婆大概看出了我的心思,有天晚上吃完饭,她一边洗碗一边轻描淡写地说:“你要实在不踏实,就还回去呗,又不是什么大事。”
我说:“都拿回来好几天了,怎么还?多尴尬。”
她说:“那就请客的时候带去,开了大家一起喝。”
我愣了一下。这个主意倒是不错,既不算浪费,也不算私吞,最多算是物归原主的一种方式。可我又觉得不甘心,到手的八百块钱就这么没了?
那段时间公司正好要搞一个项目总结会,我们科要出个节目,大家商量着排练完了聚个餐。我一听聚餐,脑子里那瓶酒又冒出来了。我在心里盘算,要是聚餐的时候我把这瓶酒带上,也算是我出了一份力,大家喝得高兴,我也不算白拿。可转念一想,这酒本来就不是我的,我带过去算什么?借花献佛?
就这么纠结来纠结去,我发现自己已经不是纠结一瓶酒的事了,是在纠结自己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
从小到大,我自认为不是什么贪小便宜的人。借了钱一定还,捡到东西尽量找失主,单位里的笔和纸从来不多拿。可就是这么一瓶酒,让我觉得自己好像也没那么正直。我是在乎那八百块钱吗?好像是,又好像不是。八百块钱谁不在乎?但如果真的只是为了钱,我大可以卖掉,可我又不愿意卖,觉得丢人。那我在乎什么呢?在乎那种“赚到了”的感觉?在乎白捡一样东西的快乐?
这种感觉很微妙,它不像偷不像抢,甚至算不上什么大错,可就是让人心里不踏实。就像穿了双新鞋踩进泥坑里,鞋面上看不出脏,但脚底下总觉得黏糊糊的。
最后决定还是请客。不是专门请,就是找个由头,叫上那天一起吃饭的几个同事,再叫上领导,找个馆子吃一顿,把这瓶酒开了。我算了算账,加上菜钱,自己还得贴个三四百,但至少心里舒坦了。
我把这个想法跟老婆说了,她看了我一眼,说:“你想好了就行。”
我说:“想好了。”
说这话的时候我心里其实还没完全想好,但说出来以后反而踏实了一些。我知道这瓶酒最好的归宿不是在我家茶几上落灰,不是在闲鱼上换成钞票,而是在一张桌子上,被打开,被倒进杯子里,被几个人碰杯喝掉。至于是谁买的单,谁拿的酒,都不重要了,重要的是它完成了它作为一瓶酒该做的事。
那天下班后我又把酒拿出来看了看,瓶身上映出我自己的脸,模模糊糊的,看不太清楚。我把酒重新放回帆布包里,就搁在门口鞋柜上,准备明天带去公司。
晚上躺在床上,老婆问我:“你真舍得啊?”
我说:“有什么舍不得的,又不是我的东西。”
她没再说话,翻了个身睡了。我盯着天花板,忽然觉得这八百块钱好像从来没属于过我,是我自己以为它属于我了。这种感觉就像走在路上捡到一张钞票,高兴了半天才发现是假钞——你从来没有真正拥有过它,你拥有的只是一种错觉。
窗外不知道谁家在放电视,隐隐约约传来一阵笑声。我把被子拉到下巴,闭上眼睛,心里那个疙瘩好像小了一些。明天的事明天再说吧,至少今晚能睡个踏实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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