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内蒙古日报)
转自:内蒙古日报
□王秀艳
核心提示
●稳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需立足实际,通过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优化布局、创新机制,持续增进民生福祉
●缩小区域差距,不仅要依靠“输血”,更要强化“造血”功能,需通过政策引导,鼓励相对发达地区与经济薄弱地区结成帮扶对子,开展对口支援
●推动更多公共服务向基层下沉、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推动基本公共服务从“有”向“优”、从广覆盖向高质量迈进
基本公共服务是由政府主导,保障公民生存和发展基本需要并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公共服务,涵盖了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险、就业服务、住房保障、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等诸多领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目标。内蒙古地域辽阔、地貌复杂、人口分布分散、区域发展不均衡,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既面临全国共性挑战,又具有地区特殊性。稳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需立足实际,通过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优化布局、创新机制,持续增进民生福祉。
优化重点领域公益事业布局结构
近年来,内蒙古人口流动呈现出新特点。一方面,城镇化率持续提升,人口向中心城市及旗县集聚;另一方面,受生育率下降和老龄化加剧影响,学龄人口减少与老年人口激增并存,农村牧区出现“空心化”现象。传统的按行政区划平均用力的公益事业布局,已难以适应这种动态变化,甚至会造成不同区域资源闲置与短缺并存的结构性矛盾。
深化事业单位改革,是破解这一难题的关键一招。要打破“机构设在哪里,服务就供到哪里”的固化思维,推动公益资源跟着人走、跟着需求走。在教育领域,针对生源减少的农村牧区教学点,通过建立“中心校带教学点”“城乡学校共同体”等模式,利用数字化手段共享优质课程,有序引导师资向城镇和人口集聚区流动,优化中小学校区域布局。在医疗卫生领域,要结合人口老龄化趋势,推动部分基层医疗机构功能转型,从以治疗为主向“医防融合”、康复护理、医养结合转变。通过深化事业单位改革,精准对接群众民生需求,实现财政资金、编制资源高效配置。
健全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制度
随着“强首府”战略的实施和区域中心城市建设的加快推进,流动人口规模不断扩大,破除户籍壁垒、建立健全以常住地为基础的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制度,已成为当前亟待推进的重要任务。
完善按常住人口配置公共资源机制,核心在于实现“人钱挂钩”“人地挂钩”“人编挂钩”。财政转移支付和编制配备应当依据各地实际常住人口规模进行测算和分配,确保人口流入地有足够的财力和编制资源承担新增的公共服务。要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将居住证作为享受基本公共服务的重要凭证,让非户籍常住人口在子女入学、公共卫生、住房保障、社会保险等方面享有同等权利。促进基本公共服务资源下沉和区域均衡布局,是解决“大城市病”与“小城镇荒”并存问题的必由之路。要推动优质资源向基层延伸,鼓励城市三甲医院、名校通过设立分院、分校或组建集团化办学、医联体等方式,将资源触角延伸至旗县。要建立资源流动的激励机制,对在艰苦边远地区服务的教师、医生给予更高的薪酬补贴和职称晋升倾斜,引导人才向下流动,真正实现公共服务跟着人口走,让人口流动成为推动区域协调发展的积极力量。
加强县域基本公共服务供给统筹
县域是连接城市与乡村的纽带,是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关键枢纽。内蒙古农村牧区地域广阔、人口居住分散,如果完全照搬大城市和人口密集省份的集中供给模式,会导致成本高昂且效率低下。因此,必须把县域作为统筹城乡公共服务的基本单元,推进城乡一体规划、一体建设、一体管理。
加强县域基本公共服务供给统筹,首先要强化县级政府的主体责任。县级政府要发挥“一线指挥部”作用,统一规划县域内的学校、医院、养老院、文体场馆等设施布局,避免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要推行“县管校聘”“县乡一体、乡村一体”的管理体制,打破城乡之间、校际之间、院际之间的人员流动壁垒,让优秀教师在城乡间轮岗交流,让医生在县人民医院和乡镇卫生院间定期坐诊。要因地制宜创新服务模式。针对农村牧区地广人稀的特点,大力推广“流动服务车”“马背医生”“流动图书馆”等灵活多样的服务形式,变“群众跑腿”为“服务上门”。要加快数字乡村建设,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手段,缩小城乡“数字鸿沟”,让农牧民通过手机就能享受到在线教育、远程医疗、智慧养老等服务,以数字化赋能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加大对经济基础薄弱地区的投入保障
内蒙古东西跨度大,各盟市发展水平差异明显。如果没有强有力的投入保障机制,区域差距可能进一步拉大。
加大投入保障,关键在于构建多元稳定的经费保障机制。在财政方面,要继续加大对困难地区的转移支付力度,特别是要增加一般性转移支付比例,赋予地方更多的统筹使用权。要完善基本公共服务多元供给机制,积极培育和发展社会组织,引导和支持社会力量依法平等参与提供养老、职业教育等基本公共服务。要建立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确保标准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同步提高,并重点向农村牧区、边境地区、革命老区倾斜。缩小区域差距,不仅要依靠“输血”,更要强化“造血”功能。需通过政策引导,鼓励相对发达地区与经济薄弱地区结成帮扶对子,开展对口支援。在基础设施建设上,要优先安排薄弱地区的交通、水利、信息网络等项目,改善公共服务供给的硬件条件。在人才队伍建设上,要实施更加精准的培养和引进计划,通过定向培养、挂职锻炼、组团式帮扶等方式,为薄弱地区输送急需的教育、医疗等专业人才。如,针对边境偏远地区,可设立专项人才津贴和周转房制度,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扎根边疆。通过持续不断强化投入保障、精准施策,构建起覆盖全民、公平可及、质效兼优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用好国家支持政策补齐短板弱项
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要善于借力借势,用好用足国家支持政策,将其转化为补齐短板弱项的强大动力。
要深化京蒙协作机制,引入优质资源。可推动京蒙协作从单纯的资金援助向智力支援、产业合作、资源共享等方面升级,逐步提升内蒙古的公共服务水平。要抢抓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机遇,依托国家在中西部布局区域医疗中心的政策,支持呼和浩特、巴彦淖尔等地建设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学习先进地区的优质医疗技术和管理经验,降低患者就医成本。同时,借助国家在中西部加大以工代赈力度的契机,在农村牧区基础设施建设、人居环境整治等项目中,优先吸纳当地群众就地就近就业,既增加群众收入,又提升其技能水平,间接增强其获取公共服务的能力。要聚焦“一老一小”,优化服务供给。针对老龄化程度加剧以及留守儿童问题,充分借助国家关于发展银发经济和普惠托育的扶持政策,大力推进流动性养老服务和互助式养老模式的发展。在农村牧区推广“幸福院”“老年食堂”等模式,解决留守老人吃饭难、照料难问题;在城市社区建设嵌入式托育机构,降低家庭养育成本。通过政策集成和机制创新,将政策红利切实转化为各族群众可感可及的实惠。
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一项关乎社会公平正义和人民福祉的系统工程。只有坚持系统观念,运用辩证思维,以资源优化促进公平共享,以质量提升回应民生期待,才能构建起覆盖全民、公平可及、质效兼优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为中国式现代化筑牢民生根基。新征程上,我们要保持战略定力,建立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评价标准,完善基本公共服务范围和内容,制定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目标、路径、措施,推动更多公共服务向基层下沉、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推动基本公共服务从“有”向“优”、从广覆盖向高质量迈进,确保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
(作者系内蒙古艺术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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