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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访网数据 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于近期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该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明确在特定情况下信息可暂缓或豁免披露的内部管理流程。制度规定,涉及国家秘密或符合特定条件的商业秘密(如披露可能导致不正当竞争、侵犯商业秘密或严重损害利益等情形),在履行内部审核程序后,可依法申请暂缓或豁免披露。公司需审慎确定相关事项,不得滥用此规定规避信息披露义务或误导投资者。制度明确了内部审核程序,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相关业务部门或子公司需提交申请及知情人保密承诺,经董事会秘书审核、董事长审批后登记存档,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若暂缓或豁免披露的原因消除、信息难以保密或已泄露,公司需及时进行披露。公司需在定期报告公告后十日内,将报告期内暂缓或豁免披露的登记材料报送监管机构。此举标志着泸州老窖在完善公司治理、加强内幕信息管理、平衡信息披露与保护核心商业及国家秘密方面建立了更为明确的内部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