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时近两年,云南曲靖师宗县原副县长苏某飞被实名举报出轨致孕事件,终于公布了了最终处理结果:苏某飞被免去副县长职务,降为二级主任科员,调往乡镇工作,针对其“吃空饷”问题,也已给予党内警告处分,追缴违规领取的薪资补贴。
不少人讨论这个处理结果到底重不重,对照相关党纪法规来看,这份处理是符合党纪国法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明确规定: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苏某飞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副县长,与下属单位编外人员发生婚外情,致女方怀孕流产,事发后先是矢口否认,后续还出现脱岗“吃空饷”的问题,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对其作出免职降级、党纪处分的处置,是恰当合规的。
但撤职降级等政务纪律处分,恐怕不是事件的终点。对女方当事人而言,除了等待“一句当面的道歉”,她还有充分的法律权利,通过民事诉讼主张民事赔偿。
《民法典》明确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婚外情中,女方因怀孕流产产生的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与男方的行为存在直接因果关系,女方完全有权依法主张赔偿。更何况,苏尔飞作为已婚人士,隐瞒婚姻状况与他人发生关系,本身存在明显过错,女方还可依据法律规定,主张相应的精神损害赔偿。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是女方最正当的选择。
该起事件中,苏某飞系80年后,又有着硕士研究生学位,原本有着不错的政治前途,却因为没有守住私德,断送了前程,在谴责的同时,不免令人有几分唏嘘。而这件事最该警醒所有党员领导干部的,是一句再朴素不过的话:管不住下半身,就守不住公权力。
此前,总有一些官员觉得,婚外情、生活作风问题是“私事”,只要工作上不出错,私德上有点“小瑕疵”不算什么。可他们忘了,党员干部的私德,从来都连着公德、牵着党风、关乎民心。你手握公权力,身处公众视野,你的一言一行,代表的都是党和政府的形象。一个在婚姻中背信弃义、在两性关系中毫无底线的人,怎么可能指望他在权力面前心怀敬畏?怎么可能相信他会真心实意为群众办事?
中央纪委曾多次强调,生活纪律是党员干部不可触碰的红线,生活作风问题绝非“小事小节”。情欲的口子一旦打开,纪律的堤坝就会一退再退,最终只会从私德失守滑向权力滥用的深渊。
为官先做人,做人先修德。对党员领导干部而言,修身律己从来不是一句空话,既要在大是大非面前站稳脚跟,也要在私底下、无人时、细微处守住底线。情欲关不是私事,是为官的必修课;生活纪律不是 “软约束”,是不可逾越的硬杠杠。手握公权力,就要敬畏权力、敬畏纪律、敬畏法律,先管住自己的欲望,才能担得起为民服务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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