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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全国妇联、省妇联继续实施低收入妇女“两癌”救助项目,对自愿申报且符合条件的低收入“两癌”妇女,每人提供一次性救助金1万元

什么时间申报?

在哪儿申报?

怎么申报?

这些重点内容,

阅读下文全知道!

申报对象

申报对象为民政部门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中认定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且在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确诊患有宫颈浸润癌ⅡB以上或乳腺浸润癌的低收入妇女。已获得救助的患病妇女不得重复申报。

申报截止时间

即日起至2026年4月24日。

怎么进行申报

1. 符合条件的低收入“两癌”患病妇女填写个人申请表,并提供身份证、低收入证明材料、2021年1月1日至2026年4月24日期间开具的诊断证明或住院病案,签订申请救助诚信承诺书。

2. 村、乡级妇联负责收集汇总申报对象名单、人数及申报材料,逐一审核个人申报表,确保内容填写准确规范、签字盖章完整有效、各项材料齐全完备、病种病情符合救助条件,审核合格后上报至市妇联。

申报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1.低收入妇女“两癌”救助个人申报表。

2.申请人身份证正反面。

3.低收入证明(当地民政部门信息平台的截图,并加盖民政公章)。

4.2021年1月1日至2026年4月24日开具的病情诊断证明。

5.2021年1月1日至2026年4月24日开具的住院病案。

联系方式

泰兴市妇联:87631325

来源:泰州市妇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