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关乎万家灯火。4月8日,辽宁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省公安厅有关负责人介绍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启动道路交通安全“五严禁五严管五必须”专项整治15项措施,力求构建“严查违法、严管源头、严提意识”的全链条治理体系,坚决压降全省交通事故总量,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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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五严禁” 重拳整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针对酒驾醉驾、客车超员、货车超载、超速行驶、疲劳驾驶五类易肇事肇祸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坚持严打严处,全面提升路面见警率、管事率和执法震慑力。

一是严查酒驾醉驾。交管、治安、巡特警等多警种联动,实行“每日常态查、周末统一查、节点重点查”,以坚决态度形成高压震慑。

二是严查客车超员。依托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综合研判,动态管控6座以上客车、面包车,采取“定点+流动”执法模式,对严重超员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涉嫌非法营运的,移交交通运输部门处理。

三是严查货车超载。锁定超载违法高发的国省公路及“四类企业”“四类场站”周边道路,每日安排警力巡逻执法,每月开展跨市异地交叉执法,联合交通运输部门严格落实“一超四罚”,严惩“百吨王”。

四是严查超速行驶。依托固定测速设备前端感知,实时发现超速行为,调度沿线警力快速拦截,形成“监测—预警—拦截”查处闭环。

五是严查疲劳驾驶。深入研判疲劳驾驶易发多发时段、路段,紧盯国省干道和高速公路收费站、服务区等点位,增设执法力量,对嫌疑车辆实施布控查缉,从源头消除驾驶疲劳隐患。

聚焦“五严管” 动态清零重点车辆隐患

公路客运和旅游客运车辆、危化品运输车、货车、校车、面包车五类重点车辆,是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重中之重。公安机关坚持关口前移、源头管控,对五类重点车辆实施全流程管理。

一是严管公路客运和旅游客运车辆。对安全带等安全设施无法正常使用的,一律不予核发检验合格标志;对隐患企业,联合相关部门进行督办、限期整改,逾期未改的依法联合惩戒。

二是严管危化品运输车。每月摸排清理危化品运输车辆及驾驶人交通违法和逾期未检验、未报废情况,集中抄告交通运输部门。对动态监控系统记录的交通违法行为,符合证据形式的,一律按程序依法处理。

三是严管校车。对校车运行资质、驾驶人员资格、车辆和驾驶证状态等开展排查,全面建立校车及运营主体台账,对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逐项明确整改措施、时限,共同守护学生出行安全。

四是严管货车。严查非法改装行为,对加高栏板、改变轮胎规格等情形一律不予通过检验;联合相关部门追根溯源严惩非法改装企业。

五是严管面包车。对上路行驶的无牌无证、报废面包车,一律依法严厉惩处;对存在座椅、安全带等装置非法改装的,一律责令恢复原状。

聚焦“五必须” 培育文明出行良好习惯

提升群众交通安全文明意识,是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治本之策。公安机关坚持教育与处罚并举,以“硬要求”推动养成“好习惯”。

一是摩、电车辆骑乘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头盔。在市区“马路学堂”和农村主要路口,对未佩戴头盔的骑乘人员采取“劝导+处罚”模式,督促其自觉佩戴,同步查处未悬挂号牌、闯红灯、逆行等交通违法行为。

二是机动车司乘人员必须使用安全带。全面开展前后排安全带全覆盖检查,及时提醒、依法处罚。

三是机动车必须在斑马线前礼让行人。坚持现场执法与科技应用、秩序整治与宣传引导相结合,以学校、医院、商业区等人流量大、交通状况复杂、无信号灯控制路口路段为重点,严管“斑马线前机动车不礼让行人”行为。

四是机动车必须规范有序停放。全力推进闲置停车资源释放,集中清理私设地锁、废弃汽车长期占用道路资源等违规行为,科学规范路内停车泊位,严查严处人行横道、网状线、路口内、快速路上违停及“起多排、中间停、堵通道”等严重违停行为。

五是违法记分驾驶人必须参加学习教育。对产生违法记分的驾驶人,通过短信告知违法危害和“学法减分”要求。在交管学堂、检测线服务大厅等场所滚动播放交通事故警示教育片。对累积计分达到9分以上的驾驶人,引导其参加现场学习,经多次提醒未参加的,开展“一对一”宣传教育。

此次“五严禁五严管五必须”专项整治行动中,公安机关还将联合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市场监管、教育、文旅等部门,形成“公安牵头、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全力实现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显著减少、重点车辆源头隐患动态清零、群众交通安全文明意识逐步提升的工作目标,全力守护辽沈大地路畅人安。

省公安厅呼吁广大交通参与者:争做法律的遵守者、文明的践行者、安全的守护者,共同营造“人人关注交通安全、共同参与交通治理”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