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关于启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公告

为优化道路通行环境,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以及公安部非现场查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有关规定,结合辖区道路交通管理实际,现将我单位新增设的道路交通技术监控分布点位及采集的违法行为公示如下:

一、卡口抓拍设备

抓拍违法行为: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

设备安装位置:人民路与中湖大道交叉口东向西卡口、永兴路与西外环交叉口北向南卡口 、北外环路与中华大街交叉口西向东卡口、裕华路与中心街交叉口南向北卡口。

二、闯红灯电警设备

抓拍违法行为: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

设备安装位置:北外环路与中华大街交叉口西向东电警 。

三、区间测速设备

抓拍违法行为:抓拍机动车超速违法行为。

设备安装位置:人民路小辛集至赵圈(东向西方向)、人民路赵圈至小辛集(西向东方向),区间长度6000米,限速70公里/小时。

四、启用时间:自公告之日起五日后启用。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自觉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共同营造安全文明、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公示。

衡水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2026年4月9日

来源:衡水交警微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