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6日,周先生在郴州西站附近一家“好想来”零食店购买了一瓶饮料,喝了大半后才发现已过期5天。他多次找店家协商均未获得理想的结果。

店长曾提出十倍赔偿并愿意承担检查费用,但要求周先生提供证据证明其身体不适与喝了该零食店的过期饮料有关。店长还发来一条“白岩松谈食品保质期”的视频,借用其观点辩称“保质期过了并不代表不能吃”。周先生认为此举是“侮辱”,已联系好想来的总部及相关部门继续维权。

食品过了保质期到底能不能吃?其实这个问题,早有权威部门和媒体进行科学解读:“保质期”并非食品变质的“生死线”;那么,商家能不能销售过了保质期的食品?律师指出,根据我国《食品安全法》规定,过了保质期的食品不可销售,必须下架。否则会面临销售金额十倍的赔偿或者最低一千元的赔偿,在情节严重的情况下,销售过期食品的经营者还可能面临行政处罚。

喝到过期饮料商家发来视频:“刚过保质期不代表不能吃”

2026年4月6日,过完清明假期的周先生从郴州西站出发动身前往广州参加工作。在郴州西站附近的一家好想来零食店内,他购买了一瓶500ml的小洋人妙恋、一瓶500ml的统一阿萨姆奶茶还有一包30g的彩虹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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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先生购买时该饮品已过期 受访者供图

离开零食店后,周先生饮用了小洋人妙恋发现“口感偏酸”,检查后发现该饮料已经过期“生产日期是2025年8月1日,保质期是8个月”。迫于列车即将出发,周先生打车折返回去要了店员的电话和微信就离开了。

再次离店后不久,当事店员提出双倍赔偿被周先生拒绝。当晚,店长杨女士提出十倍赔偿并愿意承担周先生的体检费用,但前提是医生证明结果与这瓶过期5天的饮料有关,但周先生认为店方应先出具检查费用,双方并未达成一致。

4月7日凌晨,双方多次协商仍无法达成一致。杨女士向周先生分享了一条科普视频称“保质期过了并不代表不能吃”。周先生观看后觉得自己“受到了侮辱”,随后决定联系零食店总部和有关部门解决该问题。

4月8日,记者联系到了杨女士,她证实了店员确实销售了过期饮料给周先生,自己也在积极与周先生协商,但并没有一个双方满意的解决方案。她告诉记者,此次销售过期饮料是售货员的“工作失误”,该事件发生后店方立马检查了所有的货物,并未发现其他过期食品“我们好想来是很正规的”。

关于为何要向周先生发送科普视频,杨女士解释道她只是想证明过了保质期并不代表不能吃,她认为在保质期内或者过了保质期,食品只是口感会稍微不同,但是不会对身体有任何影响。

过了保质期的食品能吃吗?权威科普:食品保质期并非食品安全“生死线”

记者注意到,这条视频由“@央视频”于2026年3月7日发布,视频标题为“白岩松谈食品包装上保质期的概念:保质期过了并不代表不能吃,提升生活品质标准也需要统一标准”。在视频中,白岩松说道:“我们现在有很多食品最后的标志叫保质期,但是一到保质期的时候你心里就会觉得这是质量的质,我就扔掉吧。其实专家告诉我们,有很多保质期的含义是最佳口味。即便过了这个期它依然有一段时间是可以食用的只是味道不是最好,但是现在由于用了保质期这个概念我们就扔掉了,产生了很大的浪费。因此,有的时候提高标准也需要有一种统一标准这样的一个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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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家发的视频截图

同年3月13日,中国食品安全网官方社交账号“@食安中国”就该视频提出的问题发布了解读。视频内容称:食品保质期并非我们理解的食品安全“生死线”,而是厂家对食品品质的科学承诺。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保质期的官方定义为预包装食品在标签指明的贮存条件下保持品质的期限。这个期限是厂家通过科学试验得出的“承诺期”,在这段时间里,食品的味道、口感、安全性都能得到保障。但需要明确的是,保质期并非食品“从美食到垃圾”的突变点,它更准确的定位是“最佳赏味期”,而非简单的“废弃倒计时”。很多食品过了保质期并未发生变质,只是口感风味会略有下降。

“@食安中国”同时指出,“并非所有过期食品都危险”,其实食品变质是一个慢慢变化的过程,和储存条件、包装是否完好、食品本身特性都有关系。比如鲜肉、乳制品这类高水分高蛋白的食品,过期后风险确实高;但像干燥食品、高糖高盐食品,只要储存得当,过期也能安全吃。

判断食品能不能吃,除了看保质期更靠谱的是靠我们的感官——看、闻、摸,比单纯看日期更准确。不管有没有过期,只要食品出现霉斑、异味、异常颜色或者包装鼓包,就果断丢掉别犹豫。比如酸奶、泡菜这类发酵食品,表面有少量均匀的菌膜可能是正常的,但如果颜色异常、有刺鼻味就说明已经变质了。还有坚果、食用油,过期后容易出现“哈喇味”,这是脂肪氧化的信号,不仅不好吃,还可能产生有害物质;罐装食品如果出现罐体膨胀、凹陷、生锈,可能是密封失效、内部变质,就算没过期,也不能吃。

潇湘晨报晨视频记者注意到,近年来有不少媒体发布科普报道,解释“保质期≠使用期”。

过期食品能销售吗?法律有规定:不可销售,必须下架

虽然食品过了保质期不一定就会变质,但这并不代表过期食品可以上架销售。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主管、中国质量报刊社主办的中国质量新闻网曾报道:过了保质期的食品不能再销售,必须下架。但是过了保质期的食品不等同于有害食品;有些食品发生的主要变化是感官品质的变差,仍可以继续食用,比如:某些果汁、饮料以及一些脂肪含量不高的干粮谷物制品等;也可能产品品质的影响不是很大,只是过了最佳品质期限,可以降级作饲料等。而有些食品过了保质期后可能会导致安全隐患,如微生物超标、重金属超标、过氧化值超标,如一些冷藏的食品、金属罐装的食品、油炸食品等。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回收后,一般采取两种形式处理:一是焚烧销毁或当作垃圾抛弃;二是加工成饲料,用作肥料等循环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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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包装袋上的“消费期限”和“赏味期限” 图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针对该事件中的法律问题,湖南睿邦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刘明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过了保质期的食品不可销售,必须下架。否则会面临销售金额十倍的赔偿或者最低一千元的赔偿,在情节严重的情况下,销售过期食品的经营者还可能面临行政处罚。在本事件中,刘明认为如果该过期饮料对周先生身体造成了损伤,商家还应承担周先生的治疗费用。至于谁先支付检查费用,刘明则表示理论上来讲应该有商家来承担,如果商家现在不愿意承担,周先生可以先去医院进行检查,事后再要求商家承担检查费用以及依法索赔其他费用。

潇湘晨报·晨视频记者 胡飞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