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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海峡舆情)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4月8日讯 据湖南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湖南省委批准,湖南省纪委监委对第十二届湖南省委委员、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原一级巡视员郑建新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
郑建新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
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
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承揽、融资借款等方面谋利,并伙同特定关系人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郑建新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湖南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省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郑建新开除党籍处分;由湖南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湖南省第十二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给予其开除党籍的处分,待召开省委全会时予以追认。
郑建新,男,汉族,1968年12月生,博士研究生文化,贵州省黄平县人,中共党员。
曾任财政部税政司副司长、财政部税政司正司长级干部等职。2013年赴湖南省工作,曾任省财政厅厅长、衡阳市市长、衡阳市委书记等职。
2020年任长沙市市长。2023年5月,湖南严肃查处长沙“4·29”特别重大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相关责任人,其中,时任长沙市委副书记、市长郑建新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免去现职。此后, 郑建新改任湖南省央企合作对接暨重大招商引资驻京工作专班主任。
2025年6月24日消息,郑建新主动向组织交代问题,至此番被“双开”。
来源:白鹭洲知政、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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