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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8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微信公众号发布《国家广播电视总局部署开展“AI魔改”视频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为整治“AI魔改”视频传播乱象,国家广播电视总局2026年1月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专项治理工作,重点清理基于四大名著、历史题材、革命题材、英模人物等经典电视剧作品进行“AI魔改”的违规视频,并同步清理各类邪典动画。专项治理工作共清理相关违规视频23000余条、处置违规账号100余个,有效遏制违规视频蔓延的不良态势。

自2月1日起,“AI魔改”视频治理工作通过常态化、制度化长效机制持续开展。针对“AI魔改”违规视频生产和传播特点,广电总局督导各主要网络视听平台进一步深化落实主体责任,完善工作流程,强化审核能力,加强日常排查,坚决清理违规视频,并按月发布治理成果,接受社会监督。截至3月31日,主要网络视听平台已清理违规视频近29000条、处置违规账号40余个。

广电总局将密切关注AI技术发展,强化价值引领,筑牢文化安全防线,不断净化网络视听生态,营造风清气正的广电视听文艺创作环境。

来源:国家广播电视总局

编辑:向红玉

值周:黑浩川 胡亚玲

主编:李胜

生态环保普法宣传小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

第三章 自然保护区的保护和管理

第三十八条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国务院有关部门工作人员在自然保护区保护和管理等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

第三十九条损毁、涂改、遮挡或者擅自拆除、移动自然保护区界线标志的,由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可以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在自然保护区开展调查监测、科研观测、标本采集的单位和个人,未向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提交相关活动成果的,由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可以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