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张倩)4月8日,陕西省文物局公布第三批革命文物名录。本次公布的名录涵盖不可移动革命文物93处、可移动革命文物1392件(套),进一步夯实全省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基础,为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红色血脉提供坚实支撑。
此次公布的不可移动革命文物中,省级文物保护单位4处、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25处、一般不可移动文物64处。西安市有2处不可移动革命文物入选,分别是莲湖区西安人民剧院(省级文保单位)、灞桥区孙蔚如旧居(市级文保单位);可移动文物方面,碑林区西安事变纪念馆收藏的杨虎城将军治丧委员会记录簿(一级文物)成功入列。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革命文物是红色历史的重要载体。第三批名录的公布,既是对陕西革命文物资源的再次充实,也为后续革命文物保护、管理、活化利用以及红色教育、红色旅游发展提供坚实支撑,对传承红色基因、弘扬革命文化具有重要意义。
责任编辑:任行 审核:杨勇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欢迎向我们报料。报料关注西北信息报微信公众号(xbxxbwx)留言或加编辑微信号:y609235490 投稿邮箱:xbxxbxmt@163.com]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