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顾村公园,一名女子为了拍出“氛围感”樱花照,爬上樱花树干,结果树木不堪重负倒伏,根系尽断。女子摔倒后怕赔钱,拉上同伴骑电动车逃逸。园方心疼不已:这树养了20多年,胸径近20厘米,彻底救不活了。警方调监控24小时内将女子找到。她面临《上海市绿化条例》规定的树木赔偿及1-2倍罚款,还得赔一棵20年树龄樱花树的“身价”。网友怒批:这是臭美的代价!法律分析:毁坏公共绿化要赔偿,故意或过失造成损失需担责,逃逸更会加重处罚。你怎么看?
一、为了几张照片,20年老树“惨死”她脚下
2026年4月6日下午,上海顾村公园外环林带,一名女子来赏樱花。看着满树繁花,她突然灵机一动——爬到树上去拍一张“人在花中”的大片,发朋友圈肯定炸裂。
说干就干,她手脚并用爬上了树干。可还没等她摆好姿势,只听“咔嚓”一声巨响,整棵樱花树连根倒伏,女子也跟着摔倒在地。
她爬起来一看,树倒了,根全断了,周围游客纷纷侧目。女子顾不上身上疼,第一反应是“完了,要赔钱”,赶紧拉着同伴骑上电动车,一溜烟跑了。
现场只剩下一棵倒伏在地、根系尽断的老树,像个被遗弃的伤员,孤零零躺在草地上。
园方接到消息赶来,心疼得直跺脚:“这棵树胸径快20厘米了,养了20多年啊!樱花树根系本来就浅,这一倒,根全断了,神仙难救!必须找到这个人!”
二、监控无处遁形,女子被“请”回来,红着眼圈认错
警方和城管部门联手,调监控、查轨迹,不到24小时就把这名女子“请”了回来。原来她是外来务工人员,趁着休息日来赏花。
面对铁证,女子没了逃跑时的嚣张,红着眼圈承认:“我当时只想拍张好看的照片,没想到树这么不结实……怕赔钱,脑子一热就跑了。”
可园方和网友都不买账:你这一跑,性质就变了。不是“不小心”,而是“故意逃避”。
三、法律分析:毁绿逃逸,赔钱还要罚款,这笔账亏大了
这个事看着不大,法律后果可不轻。
第一,损坏公共绿化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1165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女子爬树导致树木倒伏,主观上有过错,客观上造成了损害结果——一棵20年树龄、胸径近20厘米的樱花树彻底死亡。园方有权要求她赔偿树木的“身价”。
樱花树不是普通小树苗。20年树龄、近20厘米胸径的樱花树,市场价值少则几千元,品种好的上万元也不稀奇。再加上补种、养护等费用,她可能得赔上好几个月的工资。
第二,根据《上海市绿化条例》,还要面临行政罚款。
《上海市绿化条例》第43条明确规定:擅自占用绿地、损坏绿化设施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绿化补偿标准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也就是说,除了赔树钱,她还得再掏一份罚款,数额可能比赔偿金还高。
第三,逃逸行为加重了处罚情节。
如果她当时摔倒后主动找园方承认错误、积极赔偿,可能只是民事赔偿加批评教育。但她选择了逃跑,导致园方报警、警方出动警力追查,这不仅浪费了公共资源,也暴露了她逃避责任的主观恶意。在调解或诉讼中,这种态度会让法官或调解员更倾向于支持园方的索赔要求。
总结一下: 一张没拍成的照片,换来几千上万的赔偿、几百到几千的罚款、全网唾骂,还有可能留下违法记录。这笔账,怎么算都亏到了姥姥家。
有人说,这不过是一时糊涂。可仔细想想:20年的树,长到快20厘米粗,得经历多少风雨才能枝繁叶茂?而她几秒钟的“臭美”,就让这一切归零。
更让人心寒的是她事后逃逸。摔倒后第一反应不是扶树、不是道歉,而是“快跑”。这种刻在骨子里的“怕担责”心态,比压断一棵树更可怕。
网友们说得对:真正的风景不在照片里,在心里。一个懂得尊重自然、敬畏规则的人,哪怕站在树下不动,也比那个爬在树上、面目狰狞的人,要美上一万倍。
这棵树倒了,希望某些人的良心,能重新立起来。
你觉得,这名女子该不该被重罚?如果你在现场,你会怎么做?欢迎在评论区聊聊。
来源:综合上海电视台、澎湃新闻等媒体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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