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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太铉的第一次审判结果出来了。4月9日,首尔西部地方法院刑事11部宣判,这位前WINNER成员因酒驾等罪名获刑1年,并处罚金100万韩元(约675美元)。检方原本求刑1年6个月,法院打了个折,但理由写得很清楚。

判决书里的这句话很刺眼:「虽然被告人认罪反省,但此前已因酒驾被罚款,此次又在毒品相关缓刑期间再犯,理应严惩。」换句话说,法官把"缓刑期"三个字当成了加重情节,而不是免死金牌。

去年4月27日凌晨4点10分,南太铉在江边北路往一山方向试图超车时撞上中央隔离带。当时车速182km/h,限速80km/h的路段他开成了两倍还多。血检酒精浓度0.122%,吊销驾照的标准是0.08%,他超了五成。

事故没造成人员伤亡,但法院显然更看重他的"履历"——酒驾前科、缓刑期间、超速+醉驾叠加。检方在3月12日最终陈述时把这些点挨个列了一遍,法官听进去了。

南太铉2016年退出WINNER后以个人歌手身份活动,去年7月刚因吸毒被判缓刑。这次判决后,他的音乐活动将被迫中断至少一年。粉丝在法院外拍到的照片里,他低着头快步走进车辆,没接受采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