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读者向羊城派“记者帮”栏目报料称,她发现海珠区沙园新村社区微改造项目(二期)的一张“危大作业”公示牌存在明显错误,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负责人竟然是同一个手机号,“我觉得这个公示太不严谨了,这么明显的错误,到现在还在公共场合张贴。”
4月8日下午,羊城晚报“记者帮”前往海珠区西基东98号附近,发现了这张公示牌。“记者帮”观察发现,公示牌上标明的施工单位为广州机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为谭某某;监理单位为广东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总监理工程师为王某某,两人所留手机号确为一致。公示牌上显示的施工时间为2025年10月12日。
“记者帮”现场找到相关公示牌
“记者帮”在企查查查询招投标信息发现,广州机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标了沙园新村社区微改造项目(二期)的施工总承包,中标金额7797179.68元,合同签署时间为2024年11月28日。
根据公告内容,本项目建筑面积约6万平方米,涉及28栋楼,约1000户。主要内容则为楼宇外立面整修,三线整治,维修楼宇间破损楼道、甬道,修复社区内路面等。(具体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有关资料说明为准)
4月9日,“记者帮”致电公示牌上所留的手机号,其号主身份为谭某某。谭先生告诉记者,“应该是他们没有留到监理的电话,打印错了。”据谭先生介绍,沙园新村社区微改造项目(二期)已完工近半年,且已经通过验收。对于错误公示牌的问题,他表示会安排同事前往现场排查并撤下。
知名律师、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规定实行监理的建筑工程,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工程监理单位监理。建设单位与其委托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订立书面委托监理合同。监理单位与施工单位是基于建设单位委托形成的监督与被监督关系。
施工单位是“危大作业”公示牌的制作、公示的直接责任主体,公示牌出现两个单位的负责人联系方式的混同,属于施工单位未落实安全生产信息公示义务、安全生产管理不到位的行为,违反了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法定要求,应当承担责任。住建部门应责令施工单位立即整改,重新制作并公示符合要求的危大作业公示牌,确保信息准确、真实。
来源 | 羊城晚报、羊城派、金羊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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