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滚动播报
(来源:中国知识产权报)
在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中,技术事实查明往往是案件办理的“第一道关口”,也是决定案件走向的关键基石。面对日益复杂化、专业化的技术争议,如何破解办案人员“懂法不懂技术”的难题?上海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下称上海保护中心)在上海市知识产权局的指导下,给出了自己的答案——锻造一支高素质的技术调查官队伍。通过先行先试、建章立制、严选优育,上海已将技术调查官制度打造为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体系中的重要专业力量,为行政裁决提供了坚实的技术支撑。
这一制度的探索,始于一次成功的“试水”。2023年10月,上海保护中心首次选派资深专利预审员作为技术调查官,介入上海市知识产权局受理的一起发明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案。在案件审理中,技术调查官对双方争议的技术焦点进行了专业释明,并出具了详尽的技术调查意见书。这份意见虽不能作为裁决依据,却为合议组厘清技术迷雾、认定技术事实提供了极具价值的参考。此次尝试不仅成功化解了个案难题,更验证了引入专业技术力量的必要性。技术调查官被业内形象地称为“技术翻译官”——他们不是越俎代庖行使裁判权,而是通过专业的语言将晦涩的技术方案“翻译”为易理解的事实,有效弥补了行政办案人员在专业技术领域的短板。
在实践基础上,上海保护中心厘清职责边界,构建统一规范的制度体系。2025年11月13日,上海市知识产权局印发《上海市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技术调查管理办法》(下称《管理办法》),标志着技术调查官制度在上海进入规范化运行阶段。在此基础上,上海保护中心制定《上海保护中心技术调查官参与知识产权行政案件有关事项备忘录》,明晰了技术调查官的咨询边界,确保其到位不“越位”:严格限定权责范围,明确技术调查官只为查明案件技术事实提供咨询,出具技术调查意见,不参与侵权判定工作;加强审核,由该中心指定专人对技术调查意见的形式统一性、技术比对意见与技术调查意见的阐释边界进行审核;强调公益属性,明确规定技术调查官均为兼职参与知识产权行政案件办理,以公益服务为主。同时,统一的《技术调查意见书》模板也正式启用。
《管理办法》为技术调查官设定了较高的准入门槛:须具备理工农医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同时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业技术资格;或具备5年以上生产、设计、研发、知识产权代理、审查或调解仲裁等工作经验。依托这一标准,上海保护中心严把入口关,从专利预审一线遴选了一批优秀人才。这些专利预审员长期深耕新材料、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一线,对技术方案有着敏锐的洞察力。
上海保护中心还建立了常态化培训机制,针对功能性特征、数值特征等专利侵权案件中的“硬骨头”开展专题攻关,邀请行业专家授课,确保持续提升队伍的专业实战能力。
随着队伍逐步成熟,技术调查官制度的效能正不断释放。2025年8月,上海奉贤区知识产权局受理了一起涉及复杂化学品发明专利的侵权纠纷。同年10月,该案在上海保护中心审理庭进行口头审理,技术调查官全程参与协助。像这样的案例还有很多,技术调查官的专业介入对这些案件的顺利推进起到了决定性作用。
从初次尝试的破冰之举,到制度落地的规范运行,再到服务产业的广阔前景,上海保护中心的技术调查官队伍正以精湛的专业能力,成为守护科技创新、优化营商环境的一支不可或缺的专利力量。(通讯员 蒋文博)
来 源:中国知识产权报 原标题:上海保护中心:先行先试,培养法律与技术“高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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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 辑:晏 如
责 编:孙雅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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