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是广东大学生志愿服务“百千万工程”专项行动?
答:为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为粤东粤西粤北等地区和县域链接优质人才资源,团省委、省委社会工作部、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农业农村厅于2025年起联合实施广东大学生志愿服务“百千万工程”专项行动(以下简称志愿服务“百千万工程”行动),纳入西部计划地方项目。
志愿服务“百千万工程”行动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审核、考核面试、体检培训等程序,每年招募选派一定数量的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或在读研究生,到粤东粤西粤北地区12个地市以及肇庆市、惠州市龙门县、惠东县、博罗县的基层一线,从事“百千万工程”专项服务、乡镇综合服务、乡村教育服务、乡村学校社会工作服务、青年工作等方面的志愿服务。志愿者服务期满后,鼓励其扎根基层。
22026年志愿服务“百千万工程”行动选拔标准是什么?
答:普通高等学校当年应届毕业生或在读研究生,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理想信念坚定,思想政治素质好,到岗之前获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身心健康并通过西部计划体检(体检内容和标准见西部计划官网:http://xibu.youth.cn)。有志愿服务经历、服务岗位所需专业技术资格的优先录用。
3志愿服务“百千万工程”行动招募流程是怎样的?
答:(1)网上报名。高校毕业生或在读研究生于5月10日前应分别通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信息系统和“i志愿”系统进行双注册报名,按要求正确填写报名表,下载打印报名表后,交所在院系团委审核盖章,高校项目办(设在校团委)对学生报名信息真实性等进行审核。
(2)招募选拔。省项目办负责广东省内报名学生的选拔统筹工作,指导报名学生所在高校项目办统一开展笔试、面试、心理测评等选拔工作。志愿者选拔工作于5月25日前完成。
(3)岗位对接。省项目办综合考虑高校报名情况、选拔结果和“双百行动”结对关系等进行高校名额分配。高校项目办对报名学生进行配岗,配岗结果反馈至省项目办。如遇入选志愿者退出,由所在高校项目办根据选拔结果进行递补调剂。到期高校未完成的招募指标将由省项目办收回并进行统筹调剂。
(4)体检与招募协议书签订。高校项目办按照省项目办的统一要求,安排入选志愿者到三级乙等及以上医院或专门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参加由省项目办统一组织的心理测评。体检或心理测评不合格的,不予录用。各高校项目办应于6月10日前完成体检工作,对体检合格的入选志愿者和递补人员名单,在招生就业网站或校团委网站等校内平台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于6月15日前指导体检合格的入选志愿者签订《招募协议书》,并协助省项目办向其发放《确认通知书》。
(5)岗前培训和派遣。派遣前,省项目办会同服务地市、县项目办对全体入选志愿者开展岗前培训。志愿者应在7月31日前到岗。
以上实施步骤和开展时间如受其他因素影响而需调整,以省项目办补充通知为准。
4.志愿者的服务岗位可以选择吗?
答:在报名期间,志愿者只需确定服务地(具体到县级)和服务专项类型的意向即可。
5志愿者报到时间及注意事项有哪些
答:志愿者按规定时间,携带《确认通知书》、毕业证、学位证(专科不用提供)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到各服务地市项目办指定地点报到并参加培训。志愿者到岗后,服务县项目办、服务单位和志愿者共同签订三方《服务协议》。
6志愿者未到过基层,如何胜任和开展服务工作
答:在志愿者上岗前,服务地市、县项目办围绕市情县情、乡村振兴政策、“百千万工程”重点工作解读和志愿者管理服务等对本地区入选志愿者开展集中培训。
志愿者要按照服务协议和所在服务单位的要求履行职责,遵纪守法、热情服务,为当地人民办实事、解难题。要把自己专业所长付诸实践,并自觉接受县级项目办组织领导,结合当地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志愿服务,争当优秀青年志愿者。
7.志愿者的服务期为多长时间?服务期满可以续签吗?
答:志愿者服务期具有一定的灵活性,服务期为1—3年,服务协议一年一签。每年3月左右,志愿者可根据个人意愿向服务县项目办提出延期服务申请。
8志愿者到岗后能获得哪些保障
答:志愿者服务期间按规定享受一定的生活补贴、交通补贴、节日补贴、基层服务补助,办理志愿者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参加社会保险。服务单位向志愿者提供免费住宿等必要的生活保障。服务县项目办协调服务单位为志愿者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落实住宿等生活条件,并为志愿者在工作、生活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提供帮助。
9参加志愿服务“百千万工程”行动的志愿者可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答:(1)服务期满1年,对志愿者的服务情况做出鉴定,存入本人档案;考核合格的颁发服务证,作为志愿者服务经历的证明。
(2)依实际服务年限计算服务期及工龄(参加工作时间按其到基层报到之日起算)。
(3)服务2年以上且考核合格的,服务期满后3年内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不含单独考试),可申请享受初试总成绩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4)参加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志愿者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在参加机关事业单位考录(招聘)、各类企业吸纳就业、自主创业、落户、升学等方面同等享受应届高校毕业生的相关政策(服务期满后方能享受)。
(5)按规定符合相应条件的,可享受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政策。
(6)服务期满1年且考核合格后,可按规定参加职称评定。
参加项目的志愿者不纳入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基层服务项目人员”的专项考录(招聘)岗位报考范围。
备注:以上内容仅供报名人员参考,如有疑问,请拨打12355咨询详情(服务时间:8:30—17:30;根据语音提示,按“4”号键进入咨询)。后续如有变化调整,省项目办将另行通知。
来源|i志愿
编辑|展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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