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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中国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发布的《2024年中国毒情形势报告》指出,麻精药品和未列管成瘾性物质滥用快速蔓延,青少年滥用问题突出。中央网信办、教育部、公安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国家禁毒办等七部门于去年在全国开展防范青少年滥用涉麻精药品等成瘾性物质网络集中宣传教育活动,并联合发布倡议。倡议提出,依托咪酯、右美沙芬、曲马多等既是治病的药品,也是我国规定管制的麻精药品,广大青少年务必遵医嘱使用,非医疗目的滥用即是吸毒违法行为。就在近日,广东深圳正式将含右美沙芬复方制剂列入禁毒监控对象清单,自4月1日起作为禁毒监控物资进行管控。

然而,南都记者近期调查发现,尽管危害宣传持续展开,但这场针对青少年的隐秘侵害仍在暗处潜藏。有青少年在网络上用专属暗语买药,还有人求嗑药教程;线下部分药店无需处方,直接违规向未成年人售卖处方药。多重监管隐患交织之下,该如何斩断伸向青少年的这双黑手,已成为亟待解决的课题。

线上调查

暗语交流求教程,网络成青少年药物滥用助推手

自2024年7月1日起,右美沙芬被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目录后,青少年用来OD(过量服药)的药物进行了改变。OD多年的阿成告诉记者,他滥用的药物种类从最初的右美沙芬,逐渐转向其他处方药,以及含有右美沙芬成分的药物。

“有的网上能直接购买,有的需要医生处方,”阿成透露,圈子内人员可通过多种渠道获取药物,“国家管控得很好,但他们总有渠道。像处方药就需用他人处方在网上下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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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制图

“网络在青少年药物滥用中,充当了关键媒介和推手,既是他们获取货源、私下交易的隐蔽渠道,也是网络黑话传播、隐秘社群聚集的温床。”深圳市宝安区海同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石岩街道禁毒项目主管陈国雄介绍,他们接触到的所有滥用药物的青少年,基本都会通过专属暗语在社交平台联络,私下分享药物滥用体验,并且扎堆进入各类隐秘社群。“比如QQ群、微信群,还有短视频平台,他们用特殊符号作为暗号,就能精准加入同类群组,实现隐秘交流和交易。”

值得关注的是,网络上的不良信息还成为部分青少年滥用药物的诱因,其中不乏因厌学逃学而跟风滥用的案例。陈国雄透露,他曾接触过一批未成年药物滥用者,他们最初滥用药物的原因十分简单——厌学、不想上课。“他们从网络上看到经验分享,说吃药会头晕脑涨,去医院能轻松开病假条,这样就能不用上学。”而这类孩子大多是年龄约十五六岁的青少年,正处于青春叛逆期,面对学业压力时,未能找到正确的解压方式,反而被网络上的错误信息误导,误入药物滥用的泥潭。

记者注意到,在社交平台上,有不少科普内容,强调右美沙芬等药物的危害,然而令人心惊的是,在评论区有网友称“这是食谱”“已经全部购买”,更有网友表示“一次性吃了五十多片药”。此外,在部分分享用药过量难受的帖子下,也有主页上认证为16岁的青少年在询问“你们吃的什么药”。

线下暗访

购药审核仍有漏洞,有药店对未成年人“开绿灯”

相较于线上的隐秘传播与诱导,线下药店的销售管控漏洞同样为青少年药物滥用提供了可乘之机。

近日,记者以未成年学生身份走访了线下10家药店发现,其中2家药店管理严格,对未成年人购药进行严格限制;5家药店虽有部分登记要求,但执行标准不一;还有3家基本未按规定执行身份查验与处方审核流程,违规向未成年人销售相关处方药及含成瘾性成分的药物,给青少年药物滥用留下了可乘之机。

在管控严格的2家药店里,记者在其中一家询问一款镇静催眠药时,店员明确表示此类药物只能通过医院开具;咨询另一款处方药时,店员答复需登记身份证且未成年人不可购买;对于另一款处方药时,也提醒未成年人最好由家人陪同开具。另一家药店的管控同样规范,店员介绍一款神经系统用药,若有服用史需登记身份证方可购买,另一款处方药则要求必须凭医院处方购买。

另外3家则管理标准不一。在其中2家药店内,记者咨询未成年人能否购买一款含有右美沙芬成分的非处方药时,其中1家店员表示“试一下能不能登记,能登记就能买”,并解释登记原因是该药含有右美沙芬成分;另1家则表示可以直接购买。还有1家药店允许未成年人登记身份证后购买该药。

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有3家药店的管控形同虚设。其中1家药店的店员明确表示,其中一款神用于治疗神经系统处方药可直接购买,无需登记身份证,“电脑可以弄”,记者未提供任何身份信息、未出示处方,仅告知所需规格便成功购药;对于同样是处方药的另一款药物,该店员也表示无需登记,可直接购买。另2家药店则表示,未成年人登记身份证即可购买该款用于神经系统的处方药。

此外,还有1家药店违规操作,店员在记者咨询该款用于神经系统的处方药时,见记者没有带处方,便让记者在其手机上填写身份信息,并称“我试一下能不能开到,能开到就可以买”。

然而,对于处方药的销售,《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规定,药品零售企业须“按规定凭处方销售处方药”,且“未经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师或者其他药学技术人员审核,不得销售处方药”。同时,药品零售企业配备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师或者其他药学技术人员,负责处方审核和调配,而非开具处方。此外,根据《互联网诊疗监管细则(试行)》规定,其他人员、人工智能软件等不得冒用、替代医师本人提供诊疗服务。处方药应当凭医师处方销售、调剂和使用。严禁在处方开具前,向患者提供药品。

记者注意到,还有1家药店在销售含特殊药品的复方制剂时,虽要求记者报身份证号,但当记者询问未成年人能否购买时,店员表示“应该可以”,未严格执行管控规定。然而,根据相关管理要求,该药严禁向未满18周岁未成年人直接销售,销售给未成年人需监护人在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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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都“都市暗访”栏目组

采写、摄影:南都N视频记者廖艳萍 实习生林卓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