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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全面贯彻落实《云南省教育厅等十五部门关于实施中小学春秋假制度指导意见的通知》精神,进一步保障中小学生休息权利、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经研究,现将2026年春秋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严格执行,有条件的幼儿园和普通高中学校结合学校实际可参照试行,特殊教育学校根据学生实际灵活安排。
二、时间安排
(一)春季假期
2026年4月17日(星期五)、4月20日(星期一),共2天。4月21日(星期二)正常上课。
(二)秋季假期
与红河州州庆假衔接统一实施,具体日期待定。
弥勒市教育体育局
2026年4月9日
来源/弥勒教体之窗
总编/杨锐 责 编/张 云龙 值班编辑/孔 德云 编排 /朱海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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