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为切实维护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秩序,严厉打击各类易肇事肇祸的交通违法行为,梧州市公安局交管支队万秀大队始终坚持“群众举报+科技赋能”的精准打击模式,对交通违法“零容忍”,全力筑牢交通安全防线。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案例曝光

4月8日,梧州市公安局交管支队万秀大队依法查处一名存在多项交通违法行为的驾驶人,及时消除道路安全隐患,强化交通安全警示。

4月3日20时51分,大队接群众举报,中山路一男子驾驶两轮车时未佩戴安全头盔,且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接报后,执勤民警立即通过天网监控系统追踪核查线索,快速锁定涉事车辆及当事人身份信息,同时查明该当事人近期还存在准驾车型不符、机动车未按规定检验的交通违法行为。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为及时压降安全风险,执勤民警电话通知当事人前往大队接受处理。4月8日上午,当事人主动到案,对自身多项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执勤民警依法对其作出相应处罚,并开展面对面交通安全警示教育,讲解各类交通违法的危害,叮嘱其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摒弃交通陋习,共同维护安全、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梧州公安交警提醒:机动车号牌是车辆的“身份证”,安全头盔是骑乘人员的“保命盔”,驾驶证是合法驾驶的“资格证”。任何故意遮挡号牌、不戴头盔、准驾不符、车辆未检等行为,都是对法律的漠视,更是对自身和他人生命安全的极不负责。请广大驾驶人切勿心存侥幸,自觉做到“盔、牌、证、检”齐全有效,安全文明出行。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版权声明:“广西梧州交警”所发表的文章,欢迎读者分享给好友和朋友圈。原创微信中的图文版权属于梧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和原作者所有。除特殊标注外,转载请注明来源出处。

禁止任何团体及个人以盈利为目的二次授权第三方平台使用,如有发现,广西梧州交警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

审 核:黎永森 梁永坚

编 辑:石桂晖

校 对:黄 丽

文 字:张议文、卢静梅

素材来源:梧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万秀大队

看点在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