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衢州日报)
转自:衢州日报
记者 黄欢 通讯员 王怡昕
近日,衢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发布《关于调整优化住房公积金若干政策的通知》,推出住房公积金优化举措,新政将于4月20日起正式实施。本次调整紧扣群众住房刚需,通过优化贷款、放宽提取、升级服务等方式,切实降低居民购房、养房、租房成本,更好发挥公积金民生保障功能,助力激活住房消费市场。
贷款政策优化:区域认定更灵活 多孩家庭享倾斜
在贷款套数认定上,市本级按古城区、智慧新城、智造新城、空港新城、高铁新城五大区域划分,在不同区域购买首套自住住房,可按首套房认定并执行首套房贷款利率;各县(市)可参照按乡镇、街道细化区域执行。同时,取消10年内公积金贷款不超过3次的限制(商转公除外),进一步降低贷款准入门槛。
多孩家庭支持力度持续加大,在衢州市域内购买自住住房的多孩家庭,申请公积金贷款统一按首套认定并享受首套利率。
贷款额度实行差异化上浮,精准覆盖不同群体:
1.购买“好房子”设计标准住房或144平方米以上自住住房,职工连续缴存公积金5年以上、账户余额超30万元且月缴存额超5000元的,可在首付后申请全额公积金贷款;
2.结婚3年内购房、一孩家庭购房、购买配售型保障房的,个人贷款额度上浮10万元;
3.有未成年子女的一孩、二孩、三孩及以上家庭,贷款额度分别增加10万元、20万元、30万元;
4.购买现房销售新建商品房,额度上浮20万元;
5.住房“以旧换新”或使用房票购房,额度增加10万元,若符合“首套首贷”条件的,额度增加20万元;
6.非公企业职工可在年度限额内一次性自愿缴纳补充公积金,以此提高可贷额度。
贷款期限放宽:取消男女贷款期限差别,借款人申请贷款年限可放宽至不超过68周岁(灵活就业人员除外)。
提取政策扩面:支持代际互助 覆盖装修、契税、家电消费
提取范围大幅拓宽,支持跨家庭、多场景使用:
1.子女在户籍地、工作地或公积金缴存地购房,父母可提取本人公积金账户余额,提取时限延长至购房发票或不动产权证载明时间之后的24 个月内;
2.延续并扩展代际互助政策,缴存人(产权人)在衢州购房、建房、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本人及配偶公积金后仍有不足的,可继续提取双方父母、子女及子女配偶账户余额;
3.在衢州市范围内加装电梯、更新电梯,购买车库、车位、储藏间,以及缴纳购房契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均可申请提取公积金,提取时限同样为相关凭证出具后24个月内。
同时新增两类特色提取政策:
4.住房更新及适老化改造:衢州市范围房龄10年及以上、无未结清公积金贷款的自住住房,产权人及配偶可一次性提取近12个月缴存额用于住房更新或适老化改造,最多可提取2次(个贷率超95%暂停);
5.住房关联消费提取:衢州市范围持有住房且无未结清公积金贷款的缴存人,购买单品2000元至10万元(含)家电、家具等住房消费品,可凭当年衢州消费补助材料提取公积金,1.5万元及以下单品按实提取,1.5万元至3万元单品(含)按1.5万元提取,3万元以上单品按50%提取,该政策与住房更新或适老化改造提取不叠加(个贷率超95%暂停)。
此外,取消不同类别提取应间隔12个月的时间限制,购房、建房、翻建、大修提取时限统一延长至24个月,并支持按月、按季、按年提取公积金偿还商业贷款。
租房保障升级:推行公积金直付房租 减轻租住压力
租房服务提质增效,我市将开展“提取住房公积金直付房租”业务。租住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的缴存人,可办理账户余额抵押并实现租金按月直付至住房租赁机构。同时鼓励住房租赁机构对公积金缴存租户给予租金优惠,进一步缓解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租房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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