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内蒙古日报)

转自:内蒙古日报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李树榕

收到艾平2025年新版散文集,一看题目《天生草原》,心头不禁一颤,“天,至高无上,从一、大”,草原,由“天”而“生”。世世代代在草原上休养生息的人们,必定对保障自身生存的大草原,心存感恩与敬畏。

27篇散文,以厚重的生活积累、独特敏锐的体悟,写下了人与羊、与雁、与驯鹿、与森林的各种关系,而给我印象最深的却是一篇人与狼的故事——《你就这样把草原给了我》。

优秀文化的传承,是其主题。“传”的主体是老祖母,“承”的主体是其孙。那么,传承的内容呢?

第二人称,2000多字,不到5页,引发的思考,却很深。

少年丧父的蒙古族男孩被奶奶带着,向叔叔、舅舅、姑父学会了套马、养牛、勇敢,跟着奶奶学会了放羊、接羔、挤奶吗?毫无悬念。然而,就在文字行走到黄金分割点时,陡然出现的矛盾冲突令人惊愕。“那只灰色的大母狼,离我们的蒙古包不到50米,面向我们趴着,支着脑袋,看到人,好像并不害怕,一动不动。”即使生物链常识教给草原人不能轻易伤害狼,即使苍天之上竟然也有以其命名的天狼星,即使这匹母狼看着并无进攻之意,读者还是期待“我”,能与之一搏。但是,就在“我”欲挥动套马杆制服母狼时,老祖母却制止了他,转而“拎着一块羊腿肉,走到离那匹狼五六米远的地方,把羊腿肉一扔就退了回来。”

艾平将认识世界的三个环节“变易、简易、不易”,将女性细腻的写作风格发挥到极致。“文似看山不喜平”,并非啰唆叙事,而是要用文字简洁、描述到位、知识无盲点的科学性,使文章跌宕起伏,随作者一同掸去浮尘看本色。

“那匹灰色大母狼”,而非“一匹”,说明主人公对其并不陌生;奶奶把羊肉扔给狼之后,是“退回来”而非“走回来”。由此证明,久经草原风霜历练的老祖母,对眼前这匹行为反常的狼,也是怀有谨慎和戒备心的。

孰料,母狼并不理会嘴边的美食,依然“一动不动”。

悬念凸显,读者好奇:究竟发生了什么?

草原的夜,清冷的月,移动的影,狼嚎的声,让读者如临其境,如闻其声。当凄厉又高亢的“嗥……嗥……嗥…… ”声刺破夜空时,“我”竟然意外地发现,是我的老祖母在模拟狼嚎,以唤来狼群。

古人说,天地有好生之德。冒着生命危险,无畏地帮助大母狼的老祖母做到了:听到呼救声的三匹狼赶来了,“那母狼把头低向身旁的草丛,叼起一只小狼崽。接着,每一匹狼都叼起一匹小狼崽,飞快地离开了。”分娩,是很难预料的。狼妈妈与人类的妈妈,无异。

是啊《天生草原》,至高无上的大自然所给予的何止是广袤无垠的天边草原,还孕育着草原上所有的生命。在此,黑格尔用其名言:“凡是存在的就是合理的;凡是合理的就是存在的”,将艾平笔下的人力与“神力”融在了一起。因为,老祖母不仅可以“跟草原说话”,而且还能与草原上的各种生命心有灵犀。于是,作者借助“我”在深刻地感慨:“我的老祖母,草原万物的母亲”!便把人类应当如何与自然环境相处的哲学,揭示出来了。

相比较,《锯羊角的额吉》是非常平实的,平实到可以引人入定。读了第一段就感慨不已:作者的观察能力、想象能力、比喻能力、描写能力、情感抒发能力,甚至寓教于“美”的能力,都太强了。若没有70年扎根呼伦贝尔草原,与草原上的牧马人、大兴安岭的工人们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具身体验,是不会如此妙语连珠的:“额吉在呼伦贝尔大草原深处向远方遥望。风是天的舌头,吻着额吉银灰色的发丝,牧草是天的手指,抚摸额吉长长的影子。额吉的身体挺立,脸和手与泥土同色,神情好似结实的纸壳,包裹着一颗成熟的生命。”

可见,艾平是筚路蓝缕、矢志不移耕耘生态文学几十年的大家,仅这一段文字足以让我信服。

用描写人的方式呈现自然万物是拟人化,文学作品中比比皆是。用描写大自然的笔触写人,如,与泥土同色的皮肤“包裹着一颗成熟的生命”是不多见的。

额吉多大年龄,艾平没写。在她眼里,草原就是人,需要尊严;同时,人就是草原,需要呵护。因而,通过动作、心理、站姿等细节描写,把守护草原的额吉奉为“神”一样的存在。

头羊犄角太长,影响吃草,需要锯犄角,这是牧民劳动的日常。何以值得作者把老额吉细微到隐秘状态的心理活动都写出来呢,如此的“微关切”,只有在结尾,才产生了必须深思的大担当——会怎样?草原的明天、草原人的明天。

“叫城里的大儿子买锯子送回来?”不行。“叫大女儿回来帮忙锯羊角?”不行。远在首府、首都、国外的三个孩子更指望不上。事关一只羊,是的,只是一只羊的死活,有什么大不了吗?有悬念 ,悬念的力量也不大。那么,作者将其置于全书之首,意欲何为?

一段一段读下来,不禁悟到,作者是蘸着深切的忧患意识,在书写悖论的文化心境:草原很辽阔,“空巢蒙古包中的老人”很揪心。额吉很伟大,惦念父母的儿女在外生活却难从容。字里行间,令人在寂静到些许落拓的情绪中,被一种澎湃的热血所鼓动,甚至在联想中触类旁通地想到自己,想到所有空巢的古稀老人。

今天的世界多么热闹啊,仅购物一项,就有线上线下,直接间接,批发的、定制的、低廉的、奢侈的……年岁不算老的额吉为什么不借助于科技渠道解决“锯羊角”的困难呢?照理说,知晓人类有许多事是自己难以完成的,是“尽人事,听天命”的50多岁。如此,额吉可以骑马到镇子上买锯子。然而,家里的马被卖掉了。她没有怨天尤人,而是“自己进了羊圈,抓住羊耙子,捆紧了它的三条腿,动手锯羊角。”

显然,这是人类社会中人与人之间的相互需要,以及人与大自然生物之间相互需要构成的矛盾。无论阿妈多么心疼羊耙子,羊,依然是羊,是大自然造物主造出来的另类生命,比起儿女的生活和工作,是第二位的。

费力的劳作是否顺利,作者没作交代,因为她的意图不是讲故事,而是以一位老人在草原的一个时间段,激发读者完成故事。

艾平是用惆怅和无奈结束了这个随时都在发生的遍布草原的“小”矛盾吗?似乎又不是。

羊耙子劲真大,劳作中额吉没站稳,俄顷就摔倒了。“随着额吉这一跌,扑啦啦从草丛里飞起一只百灵鸟,它旋转在额吉的头顶上,一声比一声叫得凄惨,就是不肯离开。”原来,自己摔倒的地方有一个鸟窝,里边有4颗百灵鸟蛋。当额吉牵羊离开后“在寂静的阳光里,一个草原母亲慢慢地锯着羊角,一个百灵鸟妈妈在静静地孵卵。”文章结束了,形散而神不散的“神”,究竟是什么?

就母性而论,艾平没有矮化人类。

人、羊、百灵鸟……在同一个层次,都是“天生草原”上的生命。

《驯鹿之语》是艾平的代表作。我们从未读过以环绕北极圈的鄂温克驯鹿为主体叙事的散文。当作者把自己的灵魂置换,完成之后,便用驯鹿的眼睛在看,用驯鹿的耳朵在听,用驯鹿的体感在感受周围的一切,这样的文字不仅需要观察,需要夜以继日地体验,还需要在大兴安岭深处生活,并且深谙系统化的相关知识:生物学、植物学、地理学、气象学等等不一而足。

没有把“天”礼敬到“至高无上”的作家是做不到的。

《天生草原》的最后一篇是《聆听草原》。从中,我们读到了作者在幼儿时就随着爸爸在呼伦贝尔大草原上广布的足迹。

弗洛伊德指出,一个人童年的记忆,会随着年龄的增长而不断强化。这就是很少有人能够形成“艾平风格生态文学”的根本原因。

“凡百事之成也,必在敬之;其败也,必在慢之。”敬,即肃,肃乃持事谨慎;慢,即惰。出于这样的崇奉之心,艾平不仅把草原写成了人,而且写成了“神”,能预知天气,预知生死,预知未来,甚至预知人类的命运。

有人提出:“能在对方身上获得新信息,学到东西,拉升认知”的人,才值得交谈;读书,亦然。由此,我欣然选择了艾平用文字与我推心置腹的交流。

毕竟,中国是礼仪之邦,对大自然赐予的生存保障,我们会永怀敬畏与感恩。而草原深处的阿妈和老祖母,通过艾平的笔,将礼敬自然生态的哲思植入人心。

不信,你去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