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23日,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海南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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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明,华闻集团违法事实如下:

华闻集团采用总额法确认子公司北京国广光荣广告有限公司、天津掌视广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开展的互联网广告代充值业务收入,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第三十四条有关规定,造成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进而导致华闻集团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半年度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其中,华闻集团2021年年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183,188,923.48元,虚增营业成本183,188,923.48元;2022年半年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59,736,067.20元,虚增营业成本59,736,067.20元;2022年年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179,340,616.25元,虚增营业成本179,340,616.25元。华闻集团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半年度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金额分别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18.15%、15.86%、23.62%。

2024年4月30日,华闻集团发布《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更正了相关会计差错事项。

2025年3月17日,华闻集团公告于2025年3月1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海南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25〕1号)。

2024年10月26日,华闻集团公告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292024003号)。

2024年4月20日,华闻集团发布关于收到海南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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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哪些投资者符合索赔条件?

根据《民法典》、《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上市公司、新三板公司因欺诈发行、财务造假、虚假陈述、内幕交易、操纵股价或者其他重大违法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投资者可就投资损失进行股票索赔。赔偿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损失。权益受损的证券投资者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

北京张春杰律师暂定以下范围的投资者有望获赔:凡在2022年4月27日到2024年4月19日期间买入华闻集团股票,并在2024年4月19日收盘时仍持有股票的投资者(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可通过公众号“股海卫士”报名登记。

说明:继续持有股票不影响索赔。上市公司退市与否,都不影响民事索赔,但可能会影响诉讼的进度。而进入破产程序(包括重整、预重整或清算),则影响诉讼进度的可能性会较大。

二、索赔流程是怎样的?

由于该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处罚,为维护股票投资者合法权益,北京瀛和律师事务所张春杰律师团队(律师执业证号11101200810261853,律师执业18年)可提供全流程法律服务。

投资者可将上述股票的对账单(从第一笔买入打印至今)发给律师,律师收到以上资料后,先确定投资者是否符合条件,并初步计算可主张损失数额。如果符合索赔条件,律师将提供正式的起诉材料给投资者。

该系列案件法院遵循“不告不理”原则,投资者只有主动委托律师提起诉讼,上市公司才有可能赔偿损失。

目前已经有几百只股票可以进行索赔,我们律师团队已收到数百名投资者的股票索赔咨询、委托,已有多批次案件递交至法院立案,受损股民仍可加入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