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关于做好国家组织人工关节接续采购和省际联盟骨科创伤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第二个采购年度续签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医疗保障局,在汉部省属公立医疗机构和军队医疗机构,各有关企业:

按照《湖北省药械集中采购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执行国家组织人工关节集中带量采购协议期满接续采购中选结果的通知》(鄂药采联办〔2024〕19号)和《关于执行京津冀“3+N”联盟河南等十二省省际联盟骨科创伤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的通知》(鄂药采联办〔2024〕10号)等文件的有关要求,为做好国家组织人工关节集中带量采购协议期满接续采购及省际联盟骨科创伤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第二个采购年度续签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第二个采购年度中选产品协议采购量的确定

(一)人工关节集中带量采购协议期满接续采购

医疗机构第二个采购年度中选产品协议采购量无需重新报量,原则上采购周期内总协议采购量应为首个采购年度协议采购量的3倍,每年度同产品系统类别协议采购量不低于上年总实际采购量的95%,不低于同中选企业首年协议采购量,允许续签需求量在同企业同产品系统类别的不同中选产品系统间调整。对于医疗机构首个采购年度未完成的协议采购量,还应累计到第二个采购年度进行确定。如医疗机构确因特殊原因下调采购量的,须提交书面说明材料及需调整的采购量,经市(州、林区)医保部门汇总后,于2026年4月15日前报送省医保部门。

医疗机构如拟采购未报量的中选产品系统,可新增采购需求量,并与企业签订采购协议。

(二)骨科创伤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

医疗机构第二个采购年度中选产品协议采购量前期已通过省际联盟骨科创伤类耗材带量购报量系统填报,可登录湖北省医保信息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以下简称“省招采管理子系统”,网址:https://ybj.hubei.gov.cn/hubeiHallSt/web/hallEnter/#/Index),在“通知公告”栏目查看。

二、第二个采购年度中选产品协议采购量的签订

(一)产品增补挂网。对于人工关节集中带量采购协议期满接续采购和骨科创伤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增补产品,相关中选企业需于2026年4月15日前登录省招采管理子系统,点击“耗材招标管理模块-动态调整管理-耗材集采产品确认”页面,查看增补产品信息,点击“确认”操作,完成中选产品增补。

(二)三方协议签订。医疗机构、中选企业和配送企业登录省招采管理子系统,依次点击“耗材交易结算模块-购销协议管理”页面,网上生成三方协议,并于2026年4月24日前,按相关程序和要求完成中选产品第二个采购年度中选产品协议采购量签订等工作。具体操作流程详见系统内操作手册。

三、有关要求

各市(州、林区)医保部门要指导督促辖区内医疗机构按有关要求完成第二个采购年度续签工作,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医疗机构采购行为的监测,引导医疗机构优先使用中选产品,并确保完成中选产品协议采购量。对监测发现存在执行问题的医疗机构,要采取多种措施加强中选产品采购使用管理,对有协议采购量的中选产品未进院采购使用的应尽快进院采购使用,对完成中选产品协议采购量进度滞后的要采取约谈、通报等措施督促执行。

各医疗机构、中选企业及其选定的配送企业应按照相关要求和规定时限在省招采管理子系统完成第二个采购年度中选产品协议采购量三方配送关系确认以及线下合同签订等工作。

联系电话:027-87267167

湖北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2026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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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湖北省医保部门发出通知启动人工关节接续采购和骨科创伤类省际联盟集采的第二个采购年度协议续签工作。从通知来看有这几点核心内容:

1、原来在院品牌协议量不低于95%,第二年续签不低于同中选企业首年协议采购量,允许续签需求量在同企业同产品系统类别的不同中选产品系统间调整。厂家和经销商可以调整到高利润率产品线满足临床需求;

2、湖北省局明确医疗机构如拟采购未报量的中选产品系统,可新增采购需求量,并与企业签订采购协议。打开了可操作窗口,对企业新增空白医院算是利好,最终就看各医院执行情况。一定有医院可以新增成功,也让厂家和销售看到希望,值得其他省份借鉴学习。

3、对有协议采购量的中选产品未进院采购使用的应尽快进院采购使用,对完成中选产品协议采购量进度滞后的要采取约谈、通报等措施督促执行。因此对于有报量刁难进院使用的医院可以直接举报到省医保局;

4、对于中选增补企业维护数据时间和厂家经销商医院三方协议时间有明确要求,需要大家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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