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起离婚案引发关注。上海一男子离婚时,将房产车辆等财产全给女方,债务却由自己承担。他真是这么好的人吗?
据报道,陈某是一起借贷纠纷的被执行人,法院判决他需归还约50万元欠款,但他一直没有履行。直到进入强制执行阶段,陈某终于出现在法院。
但这个时候,陈某名下已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原本他拥有的房产车辆,都在离婚时转给了女方。
法官展开调查,发现了不少猫腻
原来,之前法官约谈陈某时他却不出现,其实当天他是到民政部门办理了离婚。而在他的离婚协议中,财产全归女方而债务全归男方。
更蹊跷的是,陈某的前妻周某,在离婚生效3天后再婚了,但过了短短几个月后,又离婚。
根据房产交易中心的记录,陈某名下位于礼泉路的房产,在短时间内经由“配偶变更”的操作,形成了多次产权转移。
房产交易中心工作人员介绍,房子最开始是陈某买的,离婚后通过配偶关系变更给了周某,然后周某再婚,又通过配偶关系变更给了潘某。
这番操作,怎么回事?
据陈某交代,他之所以弄这一出,就是不想让自己的房产被法院执行拍卖。
陈某称,如果房产交给法院拍卖是打7折,但正好有人要买他的房子,通过“配偶变更”,能让自己的利益最大化。
他还辩称,因为自己外债缠身,通过转移房产操作能多卖点钱。
然而法官查明,涉案房屋经由多次产权转移之后,陈某并未用房款还债,其行为实质就是恶意转移财产、逃避法院执行。
普陀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助理鲍聪介绍,陈某出售房产的价格近700万元,除了银行贷款400余万元,剩下的款项是能够覆盖债务的,但他没有用来偿还。而且,陈某还用前妻的名义继续从事经营活动,货款收入均通过员工的个人账户进行收支,以此规避监管。
也就是说,陈某明明有经营收入,既没有向法院如实申报公司的财产,还拒不偿还债务,不履行生效法律判决。
最终,执行法官将这起案件移送上海市公安局普陀分局,2025年10月,公安机关以涉嫌拒执罪对此进行立案。陈某受到震慑,立即还清了绝大部分的欠款。目前,陈某的案件仍在调查中。
来源:新闻晨报、新闻坊 B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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