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郑州骑电动车
哪种情况会让你瞬间“慌了神”
是余光瞥见路口那一抹荧光绿
是热心人那一嗓子“前面有交警”
还是头顶突然响起:
“同志,请戴好头盔”
为了让“戴头盔””不闯红灯“
成为出行安全标配
郑州交警利用无人机高空喊话
大喇叭从街头响到巷尾……
不是因为爱唠叨,而是因为
你的安全,我们真的放不下心
但光靠喇叭喊、路口劝、天上盯,还不够
少数人劝了不听、说了不改
违反交通规则
给交通出行带来极大安全隐患
流血事故频发
现在,郑州交警请来了一位“AI战友”
电动车AI智能管控系统,正式上岗
为进一步规范非机动车通行秩序
破解电动车交通违法治理难题
全面提升城市交通管理智能化、精细化水平
郑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正式启用电动车AI智能管控系统
目前,首批4个路口已完成设备安装并投入使用
4个路口分布在
金水东路农业南路、金水路玉凤路
金水路东明路、二七路西里路
什么是电动车AI智能管控系统?
都管控哪些违法行为?
有哪些特别之处?
AI 赋能,全流程精准管控违法行为
电动车AI智能管控系统
电动车AI智能管控系统深度融合人工智能、大数据与人脸识别技术,实现对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的自动检测、实时抓拍、现场劝导、精准溯源、闭环处理全链条智能化管理:
01
实时检测抓拍
前端数据采集设备,24小时不间断自动识别电动车闯红灯、违法载人、不佩戴安全头盔等突出违法行为,抓拍画面清晰记录违法全过程。
02
现场智慧劝导
违法行为发生时,系统立即通过路口广播设备进行针对性语音提醒,第一时间纠正不文明交通行为。
03
精准锁定当事人
依托人脸识别技术与人口信息库实时比对,精准锁定违法当事人身份,自动留存违法证据档案。
04
违法信息推送
通过“河南交警”短信向违法当事人精准推送交通违法告知,明确违法事实、法律依据及指定接受处理的交警支队,引导当事人主动接受处理。
系统上线以来
已有不少违法行为被“捕捉”在镜头下
下面,我们就来看一组真实的违法曝光
交通违法曝光台
闯红灯
01
违法人:王某某
违法时间:2026年4月9日
违法地点:金水路(金水路与玉凤路交叉口)
违法行为:非机动车闯红灯
02
违法人:李某某
违法时间:2026年4月9日
违法地点:金水路(金水路与玉凤路交叉口)
违法行为:非机动车闯红灯
03
违法人:虎某
违法时间:2026年3月29日
违法地点:金水路(金水路与玉凤路交叉口)
违法行为:非机动车闯红灯
04
违法人:张某某
违法时间:2026年2月3日
违法地点:东明路(东明路与金水路交叉口)
违法行为:非机动车闯红灯
05
违法人:郭某某
违法时间:2026年2月9日
违法地点:东明路(东明路与金水路交叉口)
违法行为:非机动车闯红灯
“路口没车,在这干等着多傻啊”
“他们都走了,我跟在后面一定没事”
很多电动车骑行者在路口都会按捺不住
先是越过停止线
然后一步两步,驶向车流......
闯红灯有可能侥幸通过
但更可能人伤车损、负全责!
在有红绿灯的路口要按照信号指示通行
红灯停,绿灯行,不抢秒、别走神
注意观察确保安全后再通行
不可图一时之快闯红灯
未佩戴安全头盔
01
违法人:刘某
违法时间:2026年1月11日
违法地点:金水路(金水路与玉凤路交叉口)
违法行为:未佩戴安全头盔
02
违法人:张某
违法时间:2026年1月3日
违法地点:金水路(金水路与玉凤路交叉口)
违法行为:未佩戴安全头盔
03
违法人:刘某某
违法时间:2026年1月7日
违法地点:玉凤路(玉凤路与金水路交叉口)
违法行为:未佩戴安全头盔
04
违法人:段某某
违法时间:2026年2月27日
违法地点:东明路(东明路与金水路交叉口)
违法行为:未佩戴安全头盔
05
违法人:王某
违法时间:2026年2月27日
违法地点:东明路(东明路与金水路交叉口)
违法行为:未佩戴安全头盔
“戴上热、碍事,不想戴”
“有交警查了再戴”
“走小路可以不戴”
头盔不是装饰品
关键时刻真的能保命!
2026年1月13日14时56分,上街区一男子驾驶摩托车闯红灯通过路口时,与一辆小型新能源汽车发生交通事故,头部瞬间被卡在车轮下。
头部被车轮碾压
万幸的是,该男子正确佩戴了符合国标的安全头盔,此次事故中仅受轻微伤。最终该男子因闯红灯负事故全部责任。
救命的头盔
一次闯红灯,全责;一个头盔,保命。这就是“戴”与“不戴”的区别。
非机动车是“肉包铁”
一旦与机动车发生碰撞
遭受伤害更重的一定是非机动车一方
因此,非机动车驾驶人务必珍惜自己生命
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
正确佩戴安全头盔
违法载人
01
违法人:韩某
违法时间:2026年4月6日
违法地点:金水路(金水路与玉凤路交叉口)
违法行为:非机动车违法载人
02
违法人:巴某
违法时间:2026年4月5日
违法地点:玉凤路(玉凤路与金水路交叉口)
违法行为:非机动车违法载人
03
违法人:李某某
违法时间:2026年4月1日
违法地点:金水路(金水路与玉凤路交叉口)
违法行为:非机动车违法载人
04
违法人:宋某
违法时间:2026年3月12日
违法地点:农业南路(农业南路与金水东路交叉口)
违法行为:非机动车违法载人
05
违法人:鲁某某
违法时间:2026年3月13日
违法地点:农业南路(农业南路与金水东路交叉口)
违法行为:非机动车违法载人
《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
成年人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
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
在城市市区道路上
可以载一名十二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
骑行时违法载人搭配任意一种交通违法
一压、一挤、一碾、一撞
一旦发生事故
更是将两个人同时置于危险当中
电动车AI 智能管控系统的启用
旨在通过科技手段
切实提高电动自行车驾驶人的
守法意识和守法率
从源头减少电动自行车伤亡交通事故
守护市民出行安全
同时,也将进一步提升城市交通文明指数
助力郑州市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创建工作
下一步,郑州市交警部门将持续拓展系统功能,逐步实现对电动车逆行、走机动车道、上高架行驶等高风险违法行为的自动识别与管控,不断织密交通安全防护网。
我们从来不希望你因为害怕被罚才守法
只是希望你明白
戴好头盔,是给自己多一道保险
遵守交法,是给家人少一份牵挂
希望每一个骑行者
都能把安全“戴”在头上
把交法“记”在心里
守法出行,平安到家!
来源:郑州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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