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丹阳日报

“离婚刑警”爱上我?

小心是既骗感情又骗钱!

男子冒充刑警诈骗,丹阳法院公开审理此案

为博取异性好感、谋取不当利益,一男子竟伪造身份冒充人民警察,通过购置假警用装备精心包装自己,不仅骗取他人信任确立恋爱关系,还以此身份诈骗多名被害人钱款。近日,丹阳法院依法公开审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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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警服和仿真枪等装备

庭审现场,面对公诉机关的讯问,被告人肖某某低头认罪。“警服是哪里买的?”“网上买的。”“买了几套的?”“应该是三套吧。”“我认罪认罚。”案发后,公安机关扣押了肖某某的仿真枪、仿真弹夹、仿真制式制服、手铐、警官证件等物品,这些作案工具被逐一出示在法庭上。

用假警察身份追求受害人并同居

据肖某某供述,他与被害人李某某偶然相识后,为追求对方,刻意编造谎言,谎称自己已离婚,且系南京市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民警。为增强谎言迷惑性,他通过网络购买多套警察制服、伪造假警官证,还购置仿真警械等警用物品,一步步骗取李某某信任,随后两人确立恋爱关系并同居。

在社会上用假身份向多人借款

法官在庭审中指出,肖某某为了成功追求到李某某,便谎称自己是警察身份,后来他觉得在社会上利用这种身份比较好使,便向他人进行借款。期间,肖某某以资金应急周转为由,先后向多名被害人借款,累计骗取钱款14万余元,案发前已归还54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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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宣判

法院审理认为,肖某某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其行为已构成招摇撞骗罪,依法应从重处罚。综合其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法院判处肖某某有期徒刑2年6个月,并责令其退赔各被害人88900元。

法官提醒,人民警察肩负保卫人民的崇高使命,任何假冒人民警察招摇撞骗谋取非法利益的行为,终将受到法律严惩。公众若遇自称国家工作人员,尤其是以该名义索要财物者,务必增强防范意识,仔细核对身份,遇可疑情况及时向公安机关核实举报,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记者:陈静 通讯员:清扬

编辑:汤剑蕾

审核:周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