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后,我们小区电梯住房一级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仍未调整。”近日,高坪区高都路万科·金润华府小区多位业主致电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和南充融媒新闻热线2225777反映,小区自3月1日起,电梯高层物业费仍按2.2元/平方米·月收取,未执行新规标准。并对物业公司欲将物业费计费方式由酬金制改为包干制的做法提出质疑。

业主投诉:

新规执行月余物业费仍按旧标准收取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市辖三区住房前期物业服务和保障性住房物业服务收费管理促进物业服务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南发改收费规〔2026〕1号)(以下简称“新规”),自3月1日起,住房前期物业服务和保障性住房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不得超过合同约定服务等级对应的政府指导价。

新建住房及保障性住房未选聘物业服务人、现行收费高于指导价的,按新规执行。其中,一级服务有电梯物业费标准为1.62-1.96元/平方米·月,自有产权车位每月每车位收费不超过50元,子母车位不超过70元。

据悉,万科·金润华府共有5000余户居民,提供一级物业服务,目前尚未成立业主委员会,小区绝大部分为电梯高层,另有部分电梯洋房(物业费标准高于电梯高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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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8日,多位电梯高层业主向记者展示手机交费系统,显示3月1日后,物业费仍按旧标准收取,未执行新规。业主陈先生家产权面积为91.59平方米,手机交费系统显示,3月和4月每月应缴物业费201.5元,与新规执行前一致,仍为2.2元/平方米·月;此外,产权车位每月管理费为70.55元,也超出新规标准。目前,陈先生暂未缴纳近几个月的物业费和车位管理费

多方拉锯:

物业称需改计费方式业主不认可解释

针对业主疑问,小区物业管家在业主微信群中作出解释:该小区《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为酬金制,酬金比例10%,长期运营后实际利润率已无法支撑该酬金计提;物业费调整需召开临时业主大会,由业主表决确定。同时,管家还解释了酬金制与包干制的区别,称调整为包干制更利于稳定服务质量、减少财务争议。

业主们表示,虽然手机自行交费时物业费仍为2.2元/平方米·月,但物业人员另行发来的账单中,物业费标准为1.96元/平方米·月。物业人员解释,预计6月才能平账,因更改收费系统需召开业主大会。

业主们并不认可该解释,他们表示,市辖三区大量小区未召开业主大会,却自3月1日起正常执行新规,且新规中并未提及物业费标准与召开业主大会相关。

高坪区都京街道金融社区党总支副书记张霓介绍,此前,成都万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南充分公司曾代业主向社区提交召开业主大会的申请,核心内容为“将物业费计费方式由酬金制改为包干制”。社区核实后发现,申请内容与绝大部分业主真实意愿不符,多数业主不愿更改计费方式。

张霓表示,社区已就万科·金润华府物业费未执行新规一事,向上级部门汇报,将积极推进问题解决,切实保障业主合法权益。

南充市融媒体中心记者乐校臣文/图

根据《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及《四川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细则》相关规定,业主与物业服务人可以采取包干制或者酬金制等形式约定物业服务费用。

名词解释

酬金制:指在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约定比例或者约定数额提取酬金支付给物业服务人,其余全部用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支出,结余或者不足均由业主享有或者承担的计费方式。

包干制:指由业主向物业服务人支付固定物业服务费用,盈余或者亏损均由物业服务人自行享有或者承担的计费方式。这种模式下,物业费标准固定,物业服务人需在固定费用范围内完成约定的物业服务,自行承担成本波动带来的盈利或亏损风险。

资金管理规定

酬金制: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属于代管性质,归业主所有,物业服务人不得将其用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以外的支出。同时,物业服务人应当向业主大会或者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并每年不少于一次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业主或者业主大会对公布的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和收支情况提出质询时,物业服务人应当及时答复,且业主委员会应当将酬金制下的物业服务资金收支情况纳入公示范围,每半年至少公示一次,公示期不少于三十日。

包干制:业主缴纳的固定物业服务费用由物业服务人自主统筹使用,仅需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实行明码标价,公示服务内容、收费标准等核心信息,无需强制公示资金收支明细;同时,物业服务人需严格履行物业服务合同,保障服务质量与收费标准相匹配。

来源:网络 南充融媒 整理:滨江南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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