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时长缩短50%,笔录准确性提升至95%以上,当庭宣判率显著提高…… 这一组亮眼数据,来自敦化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数字化改革的最新“成绩单”。近年来,敦化法院刑事庭紧紧抓住智慧法院建设机遇,深度推进刑事庭审全流程数字化转型,跑出刑事审判增质提效加速度。
从“人工记录”到“音像同步”,科技赋能数字化庭审
“杨某涉嫌危险驾驶一案,现在开庭……”
随着法官敲响法槌,一场特殊的刑事速裁案件庭审开始。与以往不同的是,法庭内听不见键盘的敲击声,也看不到书记员记录的身影。如今的法庭内,只有法官就座,智能语音识别系统实时将各方发言自动转为文字,书记员从“听打员”转变为“流程管理员”。这正是敦化法院刑事庭审数字化改革的生动实践。
庭审开始后,承办法官向公诉机关、被告人充分释明庭审记录数字化改革的运行规则、法律效力及权利保障内容,送达并签署《庭审记录改革方式确认书》,充分尊重控辩双方程序选择权与知情权。
庭审过程中,语音播报庭审纪律后,由承办法官有序引导控辩双方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环节,庭审流程规范紧凑,智能系统“有闻必录”,现场的每一句话、每一个细节都被系统实时、自动地转录为文字体现在庭审记录中,同时,庭审录像全程高清同步完整记录,实现庭审活动全留痕、全过程可追溯,为后续的合议、审查等提供了更可靠的依据。
因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当庭认罪认罚,案件当庭宣判,从开庭到宣判用时不到10分钟,庭审流畅度大幅提升,极大提升诉讼效率。
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组织控辩双方签署《庭审录音录像完整性记录》,确保庭审录像严谨规范,提升司法公信力。
简案快审当庭宣判,提质增效兼具公平正义
此前,敦化法院持续探索“简案快审+轻罪治理新模式”并取得了一定成绩,如今结合庭审记录数字化模式,进一步简化庭审流程,提高诉讼效率。
在传统的刑事庭审中,书记员需全神贯注进行电脑记录,既要保证速度,又要力求准确。但受限于记录速度和人为因素,庭审节奏有时会被打断,出现“等记录”“核笔录”等耗时环节。同时,专业的法律术语以及方言口音等,也给传统记录模式带来不小挑战。
如今,敦化法院在全州率先推出刑事庭审记录数字化改革。根据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下发的《全省法院全面推进庭审记录数字化改革工作方案》规定,在开庭前征求当事人同意后,以录音录像和庭审语音自动转写代替传统书记员手动记录的方式完成庭审。在闭庭后,系统自动将庭审录音录像同步至办案系统,音视频同时存储备份,杜绝人为因素修改,在保障庭审过程记录全面真实、客观完整,同时也能缓解案多人少矛盾,提高办案效率。
值得注意的是,书记员只是不参与庭审记录,但并不代表书记员完全不参与审判活动,而是将书记员从繁重耗时的庭审记录、笔录核对等任务中解放出来,使其能够专注于庭审辅助、卷宗整理、文书送达等更具综合性的审判辅助事务,实现团队内部人力的更科学配置。同时,由“全面规范完整的高清庭审录像”+“高效准确的语音识别”代替传统的人工记录,能更好地避免人工记录可能出现的遗漏、取舍或理解偏差,保证各方发言的真实性和可靠性,确保了庭审全貌的真实、客观、完整呈现,也能让被告人摒除紧张情绪,更为准确表达自己观点,对于审判人员,也能更加集中注意力,极大提升了庭审效率。
目前,刑事数字化庭审模式主要适用于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认罪认罚的简易程序、速裁程序刑事案件,如危险驾驶、盗窃、故意伤害(轻伤)等常见多发、可能判处较轻刑罚的一审刑事案件。相信随着技术的不断成熟和经验的积累,其应用范围也将逐步稳妥拓展。
刑事庭审记录数字化改革,是敦化法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推动智慧法院建设的重要举措,也是司法顺应数字时代的必然选择。下一步,敦化法院将持续优化系统功能,完善配套机制,提升审判质效,探索更多轻罪案件的“全流程线上快办”模式,推动刑事审判从“数字化”向“智能化”跃升,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董祉圻)
来源:敦化市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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