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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9日《安徽法治报》头版

原标题

检察官“送案千里”

七旬涉案老人免奔波

记者 徐奥萍 通讯员 杨家骅

“本院依法决定对白某某不起诉。”当一纸来自千里之外的不起诉决定书,跨越山川沟壑从甘肃省张掖市甘州区抵达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方婷悬着的心终于落了地。远在2000余公里之外的甘州区人民检察院为何要将这份案件处理结果通报至庐阳区检察院,事情还要从一起刑事案件说起。

2025年10月24日,公安机关向庐阳区检察院移送犯罪嫌疑人白某某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案件由检察官方婷承办。经全面细致审查,案情脉络逐渐清晰:2024年10月,家住张掖市的77岁老人白某某,轻信他人“只要提供本人名下银行卡账户并配合操作,就能获得130万元‘扶贫资金’”的谎言,在明知转入其银行卡的19万元资金来路不正的情况下,两次前往银行取现74000元。其中,70000元打入指定账户,4000元作为“好处费”被其截留。经查,该19万元系合肥市庐阳区居民王某某被电信网络诈骗的资金。

案发后,王某某及时报警,合肥市公安局庐阳分局迅速锁定白某某,办案民警立即奔赴张掖市甘州区。随后,在当地公安机关配合下,白某某主动到指定地点投案,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当日被依法取保候审。

案情看似简单,办理却遭遇现实难题。审查中,方婷发现白某某年事已高,身患疾病,经济困难,家中还有一个患有精神障碍疾病的女儿需要照顾。在告知其诉讼权利时,老人正因住院治疗无法到案接受讯问,案件办理一时陷入了困境。

不久后,白某某出院。若按常规流程,检察机关可以要求其自行从甘肃到安徽接受讯问参与庭审。但方婷考虑,老人一人往返4000余公里,安全得不到保证,且来回车旅费用对于窘迫的他来说也是一项沉重的负担。

“办案不能只图省心,更要兼顾法理与情理,最大限度减少当事人诉累。”方婷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提出变更案件管辖、商请犯罪嫌疑人居住地检察机关办理的建议,该建议获检察长批准。随后,庐阳区检察院联合侦查机关,与甘州区公安、检察机关积极沟通会商,最终达成一致,甘州区检察院同意接收案件。

案件移送后,甘州区检察院经严格审查认为,白某某系自首,到案后自愿认罪认罚,主动退缴违法所得,且犯罪时年满77周岁,其行为虽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但犯罪情节轻微。3月3日,甘州区检察院依法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并第一时间将案件结果通报庐阳区检察院。

“法律条文是冰冷的,但检察办案可以是温暖的。”方婷感慨道。此次跨区域管辖变更,是两地检察机关、侦查机关密切协作的成果,既确保了案件依法公正、高效办结,又充分保障了老年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让司法既有力度更有温度。

第1009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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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审丨郭伟 二审 丨吴荧

来源丨安徽法治报

编辑丨李昂

投稿邮箱丨ahjcxmt@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