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年前,我是班里最没存在感的书呆子,因为一封不是情书的信,被班花林婉儿当众嘲笑“一辈子没出息”。

10年后,在同学会的那天,林婉儿挽着未婚夫盛装出席,逢人便说他是大厂高管,28岁带200人团队。

她把烫金请柬递到我面前:

“老同学,你也该来见见世面。”

我接过请柬,看了一眼新郎的名字,平静地说:

“你未婚夫上周刚来我司面试,岗位是实习生,现在还在试用期。转正报告,恰好需要我的签字。”

顿时,所有人的表情都凝固了。

01

手机屏幕亮起来的时候,我正对着电脑屏幕上的一堆代码发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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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群消息提示音连续响了七八声,我拿起手机看了一眼,是一个被屏蔽了好几年的群——“G城一中06届高三三班同学群”。

消息是班长赵磊发的,大意是毕业十年了,大家聚一聚,地点定在G城某家五星级酒店,时间下周六晚上六点,还附了一个在线报名表格。

我盯着屏幕看了几秒,手指悬在键盘上方,犹豫着要不要回复。

群里已经热闹起来了,有人晒孩子照片,有人问酒店有没有停车位,有人说自己刚从B市飞回来正好赶得上。消息一条接一条往上翻,我注意到一个熟悉的头像也发了言——林婉儿,当年的班花,她发了一个可爱的表情包,说“我和未婚夫一起到哦”。

看到“林婉儿”三个字的时候,我的手指顿了一下。

十年了,有些事我以为忘了,但看到这个名字,胸口那个位置还是像被什么东西轻轻扎了一下。

不疼,但很清晰,像一根刺埋得太久了,你以为它已经和血肉长在一起,可碰到的时候还是会提醒你——它还在。

我把手机扣在桌上,靠在椅背上,盯着天花板的灯管发呆。

十年前的那句话,像一根刺,扎在那个夏天的傍晚,扎在那个闷热的教室里,扎在我十七岁的自尊心上。

十年前,G城一中,高三下学期。

那天下午最后一节是自习课,教室里闷热得要命,窗外蝉叫得撕心裂肺。我趴在座位上做数学卷子,耳边全是翻书声和笔尖划过纸面的沙沙声。

林婉儿的座位在我前面两排,靠窗。

她那时候是全校公认的校花级人物,长得好看,家里条件也好,走到哪里都有人围着转。她和我不熟,准确地说,她和班里大多数男生都不太熟,除了那些家里条件好的或者长得帅的。

我和她之间唯一的交集,是上周发生的一件事。

我写了一封信。

不是情书,至少我当时不觉得是情书。我只是想告诉她,她上次在国旗下演讲的那篇稿子写得很好,特别是关于“青春不该被定义”那一段,让我很有感触。我用钢笔认认真真写了一页纸,塞进信封,趁课间放在她桌上。

然后那封信,连同我的自尊,被她当众撕碎了。

那天是周三,下午第一节课课间。林婉儿和几个女生围在一起聊天,不知道谁提到了那封信,她突然笑起来,声音很大,故意让全班都听见。

“你们猜那个谁,就那个书呆子,居然给我写情书?笑死我了。”

她坐在桌子上,翘着腿,手里拿着一瓶酸奶,语气轻飘飘的,像在说一件特别好笑的事情。

“他那种穷酸样,一辈子都没出息,谁会喜欢他啊。”

旁边几个女生跟着笑了起来,有人附和说“就是就是,也不照照镜子”,有人说“他那种人以后肯定找不到工作”。

林婉儿从抽屉里抽出那个信封,当着十几个人的面撕成两半,扔进教室后面的垃圾桶里。

信封在空中打了个旋,落在一堆废纸和零食包装袋上面,格外刺眼。

周围有人在笑,有人在看热闹,有人低头假装没听见。我记得自己坐在座位上,手里攥着钢笔,指节发白,指甲陷进肉里。

我想站起来说点什么,想告诉她那不是情书,想解释我只是觉得她演讲写得好。但我的喉咙像被什么东西堵住了,一个字都发不出来。

我只是低着头,把注意力重新放回数学卷子上,假装什么都没听见。

窗外蝉叫得更响了,阳光照在桌面上白得刺眼,我盯着那道解到一半的三角函数题,发现自己的手在抖。

那道题我解了三遍都解不对,不是因为难,是因为我的脑子里全是那封信被撕碎的声音。

那天放学后,我等所有人都走了,从垃圾桶里把那封撕碎的信捡了回来。

我用透明胶带一点一点粘好,夹在一本书里,带回了家。

那本书现在还在我老家的书柜里,胶带已经发黄了,纸也脆了,但我一直没有扔。

不是因为还喜欢她,是因为我想记住那个感觉。

我想记住被当众羞辱是什么滋味,想记住低着头不敢说话是什么滋味,想记住那种明明没有做错什么却要承受所有人嘲笑是什么滋味。

这些滋味,后来在工作中帮了我很多。它让我知道,一个人可以不喜欢另一个人,但没有资格践踏别人的尊严。

十年了,我从一个连情书都不敢承认是情书的书呆子,变成了别人口中“年少有为”的互联网高管。

我现在是S市一家头部互联网大厂的技术总监,管理着公司最核心的推荐算法团队,手下有四十多个工程师,其中一半是名校硕士,另一半是有五年以上工作经验的老兵。

我的日常工作很简单。

早上九点到公司,开晨会,看数据报表,审代码,和产品经理吵架,和销售部门撕需求,偶尔亲自下场写点核心代码。工资不算低,去年税后收入加上股票期权,大概能在大厂所在的城市全款买一套不错的房子。

但我开着一辆三年前买的国产SUV,穿的衣服大多是优衣库和无印良品,手机是两年前的旧款,屏幕右上角有一道细小的划痕,我也懒得换。

不是故意低调,是真的觉得没必要。

大厂里见过我的人都知道,我是一个不太好说话的总监。我不骂人,不拍桌子,不会当众让人难堪,但我对代码质量的要求近乎变态,对项目进度的把控精确到小时。

我签字放行的代码,上线后出bug的概率是整个部门最低的。我面试招进来的人,试用期通过率是百分之百。

这也是为什么我手里握着整个部门实习生转正的一票否决权——HR和事业部总经理都信任我的判断,过去三年我否决过的转正申请只有两份,而事实证明那两个人确实不适合留下。

收到同学会邀请的那天晚上,我给赵磊回了一条私信,说我会去。

赵磊很意外,他可能以为我会拒绝。当年班上的聚会我一次都没参加过,不是刻意回避,是真的忙,或者说,我给自己找了“忙”这个借口。

“我去。”我打了两个字发过去。

赵磊秒回:“卧槽,稀客啊兄弟,必须给你留个好位置。”

我放下手机,打开衣柜,挑了一件深灰色的Polo衫和一条黑色休闲裤。不是什么大牌,但面料不错,穿着舒服。

想了想,又把手腕上那块智能手表摘下来换成了普通石英表——不是怕被人认出来,只是觉得智能手表和Polo衫不太搭。

去同学会的动机,我自己也说不清楚。

不是为了证明什么。如果是为了证明,我大可以开公司配的那辆商务车去,穿定制的西装,戴那块积家,把名片印成烫金的。但那些东西对我来说只是工具,就像十年前那支没送出去的钢笔一样,有意义,但没必要拿出来给人看。

那支钢笔是高二的时候我攒了两个月的早餐钱买的,英雄牌的,银色笔身,笔帽上刻着一朵小花。我想送给她当生日礼物,但一直没有勇气递出去,后来那封信的事情发生了,那支钢笔就一直躺在我书桌的抽屉里,连包装都没拆开过。

我只是想知道,十年后的自己,是不是还像当年那样,在面对林婉儿的时候,会不自觉地低下头,攥紧拳头,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我想确认一件事——那根刺,到底还在不在。

02

同学会定在周六晚上六点,地点是G城新开的“华庭酒店”,五星级,自助餐形式,包了整个宴会厅。

我到的时候六点过十分,宴会厅里已经坐了二十多个人。灯光调成了暖黄色,背景音乐是那首《老男孩》,循环播放。门口签到台上摆了一排胸牌,我找到自己的名字别在胸口,往里走。

赵磊第一个看见我,从座位上站起来冲我挥手。

“这边这边,来来来,咱们班的大神来了。”

“别闹。”我笑着走过去,和赵磊握了握手,又和旁边几个面熟的同学点头打招呼。

十年不见,大家变化都不小。有人发福了,有人发际线后移了,有人脸上多了几条皱纹,但眉眼间的轮廓还在,勉强能认出来。我花了大概半分钟,把在场的人脸和名字对了一遍,发现至少有三分之一的人我已经完全没印象了。

我挑了个靠边的位置坐下,倒了杯果汁,听旁边的人聊各自的生活。

有人在国企,有人自己开了小公司,有人在B市漂着做房地产中介,有人回老家考了公务员。大家聊得很热闹,互相递名片,加微信,场面其乐融融。

我没主动加谁,但有人认出我胸牌上的公司名字,凑过来问东问西。

“卧槽,你在XX公司啊?你们公司不是号称算法岗只招清北复交的吗?”

“差不多吧,我们团队今年社招的bar确实比较高。”我随口应付了一句,不想在这个场合聊太多工作上的事。

“那你现在什么级别啊?P几?”

“不方便说,公司有规定。”我笑了笑,把话题岔开了。

正说着,宴会厅门口传来一阵笑声。

林婉儿来了。

她穿了一件鹅黄色的连衣裙,脚踩细跟高跟鞋,左手腕戴着一只卡地亚手表,右手无名指上那颗钻戒在灯光下闪得刺眼。她的妆容很精致,发型显然是找专门的设计师做的,整个人看起来像是从时尚杂志里走出来的。

她和当年一样漂亮,甚至比当年更有女人味了,但她走进来的方式也和当年一样——昂着头,面带微笑,目光扫过全场,像是在确认所有人都注意到她了。

她的右手挽着一个男人的胳膊,那男人穿着深蓝色西装,白衬衫,没打领带,皮鞋锃亮,看起来二十六七岁,头发梳得一丝不苟,脸上挂着标准的商务微笑。

“哎呀,不好意思来晚了,路上堵车。”林婉儿的声音还是那么清脆,带着一点撒娇的尾音,“给大家介绍一下,这是我未婚夫,周明远,在XX大厂做高管的。”

全场安静了零点几秒,然后爆发出一阵恭维声。

“哇,XX大厂?那可是行业龙头啊。”

“高管?明远兄厉害啊,才多大年纪就当高管了?”

“婉儿你这找的什么神仙男友,羡慕死了。”

林婉儿笑着摆手,嘴上说着“没有没有”,眼里的得意却藏都藏不住。她挽着周明远的胳膊,一桌一桌地打招呼,每桌都要停下来聊几句,话题永远绕不开“我未婚夫的公司”“我未婚夫的团队”“我未婚夫的年终奖”。

“明远今年才二十八岁,已经带了两百多人的团队了,他们公司去年给他配的期权,光分红就够我在G城买一套房了。”

“他年终奖比我一年工资还高,我都不敢问他具体数字,怕受刺激。”

“他们公司那个新出的产品你们知道吧?就是明远带团队做的,上线三个月用户破亿了。”

每一句话都像是在不经意间说出来的,但每一句话都经过了精心的设计,既炫耀了未婚夫的地位,又显得自己不是在刻意炫耀。

我和她的目光隔着几桌人对上了。

她愣了一下,显然没认出我。我胸口的胸牌上写着名字,她低头看了一眼,表情微妙地变了变,然后迅速恢复了笑容,挽着周明远继续往下走。

我没在意,继续喝我的果汁。

赵磊凑过来,小声问我:“你还记得当年的事吧?”

“记得。”我说。

“你打算怎么办?”

“什么怎么办?我就是来吃个饭。”

赵磊看了我一眼,欲言又止,最后只是拍了拍我的肩膀,没再说什么。

宴会进行到一半,林婉儿开始分发婚礼请柬。

她从包里掏出一叠烫金的请柬,一桌一桌地发,每发一张都要说一遍“下个月十八号,一定要来哦”。同学们接过去,翻开看一眼,又是一阵恭维声。

“哇,这请柬好高级啊,烫金的。”

“婚纱照拍得真好看,这是在哪个海岛拍的?”

“马尔代夫吧?我看这背景像。”

“对对对,马尔代夫,明远专门订的行程,拍了三天呢。”

我注意到她的请柬上印着她和周明远的婚纱照,照片里两个人都笑得很灿烂,背景是某个海岛的沙滩,碧海蓝天,看起来确实花了不少钱。

她发到我这一桌的时候,先给赵磊递了一张,又给我旁边的人递了一张,最后才转向我。

她把请柬递过来,语气带着当年那种居高临下的味道,虽然她可能自己都没意识到。

“老同学,你也该来见见世面。”

这句话说出来的时候,旁边的赵磊脸色变了一下,其他人也微微一愣。林婉儿大概是想开个玩笑,但她说话的方式,她看我的眼神,和十年前一模一样。

那种眼神我太熟悉了。不是恶意,而是骨子里的轻蔑,是一个人觉得自己比你高贵的时候自然而然流露出来的东西。

我没接话,伸手接过请柬,翻开。

新郎照片下面印着名字:周明远。

我又看了一眼照片里那个穿着白衬衫的男人,确认自己没有认错。然后我抬起头,看了看站在林婉儿身后的周明远。

他也在看我,但目光是散的,像看一个陌生人。这不奇怪,他确实不认识我。

林婉儿还在笑:“怎么样,我未婚夫帅吧?他们公司今年刚给他配了期权,说是核心高管才有这个待遇呢。”

我合上请柬,放在桌上,看着林婉儿的眼睛,用我能做到的最平静的语气说了一句话。

“你未婚夫上周刚来我司面试,岗位是实习生,现在还在试用期。转正报告……恰好需要我签字。”

这句话说出口的时候,我自己的心跳也快了一拍。

不是紧张,是某种说不清的情绪,像是堵了十年的东西突然被冲开了。

宴会厅里的声音像被按了暂停键。

所有人都在看我,所有人都在看林婉儿,所有人都在看她身后的周明远。

周明远的脸色变了。从刚才的商务微笑,变成了困惑,然后是震惊,最后定格在一种难以形容的恐惧上。他看着我的脸,又低头看了看我胸口的工牌,瞳孔猛地缩了一下。

他认出了那个公司logo,也认出了那个职位——“技术总监”。

他的嘴唇开始发抖,想说什么,但一个字都说不出来。他的手从林婉儿的胳膊上滑下来,垂在身体两侧,整个人像被抽空了一样。

林婉儿脸上的表情,我这辈子都忘不了。

她的笑容凝固在脸上,像一幅画被泼了水,色彩还在,但形状全变了。她的嘴角抽搐了两下,像一条被甩上岸的鱼,想张嘴说什么,但一个字都发不出来。她脸上的粉底仿佛裂开了一道缝,底下的皮肤一点一点变红。

她的手指在发抖,那张还没递出去的请柬被她捏出了深深的褶皱。

“你……你说什么?”她的声音变了,不再是刚才那种撒娇的语调,而是干涩的、沙哑的,像指甲划过黑板。

我没重复那句话。没必要。

赵磊第一个反应过来,他端起酒杯站起来。

“来来来,敬我们总监一杯,想不到咱们班出了这么牛的人物。”

这句话像一根导火索,点燃了整个宴会厅的气氛。

原本在敬酒的人立刻转向我,有人端着酒杯走过来,有人掏出手机要扫我的微信二维码,有人小声和旁边的人咬耳朵。

“我早就觉得那男的不像高管,你看那西装,淘宝买的吧。”

“就是就是,实习生装高管,这也太能吹了吧。”

“林婉儿也是,找对象都不查清楚底细的吗?”

“查什么底细,她那种人,只要男人有钱她就往上贴,哪管是真的假的。”

声音不大,但足够让林婉儿听见。

她站在原地,像一棵被雷劈过的树,外表看着还完整,里面已经焦了。她下意识摸了摸脖子上的项链,又缩回手,手指攥成了拳头。她张了张嘴,似乎想说什么来挽回局面,但周明远先开口了。

“林总……不是,林婉儿,我们走吧。”周明远的声音很小,小到只有离得近的人才能听见。他的脸已经红到了脖子根,额头上冒出一层细汗。

林婉儿没动,她看着我,眼神里有愤怒,有羞耻,有不甘,还有一种说不清的东西。

我没看她,端起果汁喝了一口。

03

宴会厅里的气氛彻底变了。

同学们看我的眼神和刚才完全不同了,有人带着敬畏,有人带着讨好,有人带着一种微妙的庆幸——庆幸自己刚才没有跟着林婉儿一起起哄。

赵磊拉着我聊了好一会儿,问我在大厂工作累不累,问我认不认识他们公司的人,问有没有机会内推一下他表弟。我应付了几句,把话题岔开了。

越来越多的人过来敬酒,我以“开车来的”为由推掉了,只喝果汁。

有人问我:“你现在年薪多少啊?方便说吗?”

我说:“不方便。”

有人问我:“你们公司还招人吗?我儿子明年毕业,学计算机的。”

我说:“招聘信息在公司官网上都有。”

有人问我:“当年林婉儿那事你还记着呢?现在总算出了口气吧?”

我看了那个人一眼,没有说话。他讪讪地笑了笑,端着酒杯走开了。

我不想回答这个问题,因为我今天来这里,不是为了出气。

林婉儿和周明远不知道什么时候走了,桌上的请柬还留在那里,没人敢碰。

我又坐了一会儿,觉得差不多了,站起来和赵磊打了个招呼,说家里还有事,先走了。

赵磊挽留了几句,见我去意已决,也没强求,只是拍了拍我的肩膀。

“兄弟,你今天是真给咱们班长脸。”

我没接话,笑了笑,转身往外走。

走出宴会厅的时候,走廊里很安静,和里面热闹的气氛形成鲜明对比。我走到电梯口,按了下行键,等电梯的时候,我靠在墙上,闭上眼睛,长长地呼了一口气。

电梯到了,我走进去,按了一楼。

电梯门关上的那一刻,我听见宴会厅里传来一阵哄笑声,不知道是谁在讲笑话。

电梯下行的时候,我看着镜面里自己的脸,和十年前没什么太大变化,就是瘦了一点,下巴线条更清晰了。眼睛下面有淡淡的黑眼圈,是长期熬夜留下的印记。

十年前我想证明自己,现在发现不需要了。

那个躲在垃圾桶旁边捡碎纸片的少年,那个攥着钢笔一句话都说不出来的少年,那个被当众嘲笑却只能低着头的少年——他已经不在了,或者说,他已经不需要向任何人证明自己不是“一辈子没出息”的人了。

电梯到了一楼,门打开,我走出来。

大堂里灯光很亮,前台服务员对我微笑,我也对她笑了笑。

走出酒店大门,晚风吹过来,带着初秋的凉意。

G城的夜景很美,远处的高楼亮着灯,街上车流不息。

虽然只喝了几口果汁,但我还是懒得自己开车回去,于是叫了个代驾。

代驾还没到,我靠在酒店门口的柱子上看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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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这时,一个声音从身后传来,不大,很柔和,像秋天的风。

“我一直在等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