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作声明:本文为虚构创作,请勿与现实关联
那张纸砸在我脸上的时候,我正在低头系鞋带。
「你自己看看!」
林晓雨的声音像是从牙缝里挤出来的,带着一种我从没听见过的寒意。
我捡起那张打印出来的银行流水,眼睛往下一扫——数字密密麻麻,红色的转账记录一行接一行,短短十天,七笔,合计将近四万块。
我的手,抖了。
01
我叫陈志远,三十六岁,在城南一家汽车配件厂做设备工程师。
工作说好听叫工程师,说难听就是跟机器打交道的,每天上班穿工装,下班换便装,来来去去就那么一套轨迹。
结婚六年了,老婆林晓雨在一家贸易公司做财务,脑子好、心细,家里的账从来都是她管。
我们住在城东的一套两室一厅里,九十平,月供四千八,买的时候首付是岳父岳母和我爸妈凑的,两家各出一半,这笔账双方心里都清楚,也都没提过。
孩子刚上一年级,叫陈一诺,男孩子,皮得很,每天回家书包往沙发上一扔就去看电视,要不是林晓雨管着,这孩子早就废了。
林晓雨这个人,用她妈的话说,是「属牛的性子」——认定了的事不回头,受了气不当场发,憋在心里等一个爆发的机会。
我在外面是知道这个的,所以平时处处小心,生怕踩雷。
但这一次,踩雷的不是我,是我妈。
或者说,是我妈来住了这十二天。
事情要从两个月前说起。
我妈陈秀珍,六十二岁,老家在距城里四十公里的乡下,跟着我爸种了一辈子地。
我爸三年前走了,留下我妈一个人守着那栋老屋。
我哥陈志国在省城,离得远,过年才回来一趟。
我离得最近,每逢节假日会开车回去看,有时候带上林晓雨和孩子,有时候就我一个人去。
今年春天,我妈在电话里说腿不舒服,去乡镇医院查了说是关节炎,需要多走动。
我一听,就跟林晓雨说:「要不把我妈接来住几天?城里医院好,顺便也给她检查一下。」
林晓雨当时在厨房切菜,听了没说话,停了大概三秒,说:「住几天?」
「就十来天,不长。」
「好。」
她答应得很干净,我没往深处想。
其实那时候,岳母王桂兰也在我们家住着,已经住了快一个月了——那是因为林晓雨生了一场病,发烧反复,岳母过来照顾了几周,病好了,人还没走。
那段时间三个女人在一个屋里——我妈、岳母、林晓雨——我每天下班踏进家门,都觉得空气里有某种看不见的张力,像拉满的弓。
我妈和岳母表面上客气,互相叫「亲家」,端茶倒水,但眼神里都有一种审视,像两只猫在同一块地盘上试探边界。
林晓雨夹在中间,从来不当着我的面抱怨,就是睡前靠在床头刷手机,问我:「你妈打算住多久?」
「就几天,她说不惯城里。」
「嗯。」
然后熄灯,然后安静。
我误以为一切都好。
02
我妈是坐早班车来的,那天是个周六。
我在楼下等她,她提着一个深蓝色的大编织袋,手里还拎着一个网兜,里头装着自家晒的干红薯、几斤花生、一罐子自制的辣椒酱。
「妈,提这么多东西干啥,城里都买得到。」
「买得到是买得到,但是自家的吃着放心。」
她说这话时,脚上踩着一双千层底的黑布鞋,头发用一根发卡别着,衣服是洗了不知道多少水的藏青色夹袄,领口缝了两道加固线。
进了家门,她第一件事是换上自己从家里带来的棉布拖鞋,第二件事是把带来的东西一样一样掏出来,摆在餐桌上,然后招呼林晓雨:「晓雨,这辣椒酱你先尝尝,不辣的,你妈在不?」
「我妈今天出去买菜了。」林晓雨在厨房应了一声,声音平静。
「那她待几天?」我妈问我,声音不低。
我有些尴尬:「快走了,快走了。」
岳母那天下午回来,跟我妈在客厅坐了一会儿,说了些客套话,说城里哪里的菜场好,说孩子最近学习怎么样,说天气冷要多穿。
我坐在旁边,像个侍卫,眼睛不停往两个人脸上扫,生怕哪句话接了不对。
好在那天还算平和。
往后的日子就不一样了。
我妈这个人,一辈子勤快,闲不住。
住进来第三天,她就开始在厨房「帮忙」。
她习惯把菜洗了放水盆里泡,泡的时间比一般人长,说这样农药泡得干净。
林晓雨有一次经过厨房,看见水盆里泡着一颗剖开的白菜,已经泡了将近一个小时,皱了一下眉,什么也没说,回卧室去了。
晚上临睡前,她跟我说:「你妈泡菜泡太久,维生素都流走了。」
「她农村来的,习惯这样。」
「我知道。」她翻了个身,背对着我,「睡吧。」
又是这种沉默。
我妈不懂用燃气灶调火候,每次炒菜火开得很大,油烟喷出来,抽油烟机声音大得像飞机起飞。
我妈节省,从不舍得开空调,但我妈怕冷,所以她的做法是把客厅的窗户关得严严实实,连最窄的那道缝也不留。
林晓雨回来有一次推开门,屋里一股混合着饭菜味和棉被味的气息扑过来,她站在门口停了两秒,深吸一口气,才走进去。
我注意到了,但我没说话。
我妈和岳母在家的最后两天,两个人开始有了摩擦。
起因是一件小事。
岳母买回来一盒蛋糕,是孩子一诺爱吃的那种奶油卷,放在冰箱里。
我妈打开冰箱找酱油,发现那盒蛋糕,看了看保质期,说:「这蛋糕放两天了,再不吃就过期了,一诺,来,吃蛋糕。」
孩子高兴,跑过来就要吃。
岳母从卧室出来,脸色有点不好看:「那是今天买的,没有快过期,我留着他放学当零食的。」
「哦,我以为——」
「亲家,我买给一诺的,您下次先问我一声好不好?」
气氛一下子凝住了。
我妈愣了一下,站在那里,脸上红了红,说了声「哦,好好好」,然后把孩子叫走了。
我正好在旁边看着,心里暗叫不好,赶紧过去打圆场:「妈,亲家妈,误会误会,大家都是为了孩子,哈哈哈……」
两个人都没再说话。
那天晚上,岳母收拾行李,说女儿单位有事,她明天就走。
岳母走的时候,林晓雨送到楼下,站在那里说了很久。
我在楼上,看着窗外,心里松了一口气,但又说不清为什么有点不安。
岳母一走,我妈说:「她走啦?」
「嗯,走了。」
我妈点点头,没再说什么,但我感觉她的背影轻松了一点点。
03
岳母走了之后,家里只剩我妈、林晓雨、我,还有孩子。
第一天出奇地平静。
林晓雨下班回来,我妈把饭菜端上桌,说:「晓雨,今天做了你爱吃的番茄炒蛋,还有排骨汤,喝点汤,补一补。」
林晓雨坐下来,道了声谢,吃了一碗饭,问孩子作业做完没有,然后收拾碗筷,洗了澡,早早睡了。
我妈坐在客厅看电视,调的是那种农业频道,播的是种棉花的节目,声音开得不小。
我坐在旁边假装刷手机,心里在评估今天的「伤亡情况」,感觉还好,没有爆炸。
第三天,我妈提出要去超市买东西。
「我陪你去。」我说。
「不用,我自己去,我认识路了。」
她一个人出门,两个小时后回来,提了四个袋子,里头有牛奶、鸡蛋、排骨、土豆、苹果,还有两包我从来不在意的洗衣皂。
「这些都是你买的?」我有点愣。
「是啊,家里这些用得差不多了,我买回来备着。」
我妈把东西一件件从袋子里掏出来,放进冰箱,动作很熟练,像是在整理自家的厨房。
我没多说什么。
林晓雨那天加班,回来已经是晚上九点多,看见冰箱里多了好多东西,问了一句:「这些是谁买的?」
「我妈。」
「哦。」
她换好衣服,没再说什么,去书房看账目了。
就这样,我妈在我们家又住了七天。
这七天里,她每天早起给孩子做早饭,中午去超市,下午偶尔在小区花园坐着晒太阳,晚上看电视,偶尔问我工作的事,问林晓雨公司顺不顺。
表面上,日子过得还算平静。
但我注意到,林晓雨这七天里换了一种方式回应我妈——不是不说话,而是说话越来越简短,越来越精准,像一把折叠起来的刀,收着,不亮刃,但你知道它在那儿。
我妈走的那天,是一个周三的早上。
她说乡下邻居家办喜事,得回去,等下次再来。
我开车送她到汽车站,帮她把那个大编织袋搬上行李架,她坐进座位,从裤兜里摸出一张红包递给我:「给一诺买点好吃的,这点钱不多……」
「妈,不用,我们不缺这个。」
「拿着,妈给孙子的。」
我接过来,摸到里头的厚度,大概有五六张。
我妈的手,粗糙得像树皮,每一条纹路里都是泥土和日子的颜色。
车门关上,大巴车缓缓启动。
我站在站台上,看着那辆车消失在转角,才回过神来,低下头,把那个红包揣进胸口的口袋里。
04
我妈走后的第三天,晚上。
林晓雨从书房出来,手里拿着一张纸。
我正在低头系鞋带,准备扔垃圾。
那张纸,就这样甩在了我脸上。
「你自己看看。」
我弯腰捡起来。
是我的银行流水,打印出来的,从我手机银行截图放大,打了整整一张A4纸。
最上面用圆珠笔划了一个粗粗的红圈——
圈住的,是最近十天里我账户上的七笔支出。
第一笔:3月21日,超市,312元。 第二笔:3月22日,药店,89元。 第三笔:3月23日,超市,228元。 第四笔:3月25日,肉类专卖,540元。 第五笔:3月26日,水果铺,176元。 第六笔:3月27日,超市,315元。 第七笔:3月28日,家居用品,697元。
加起来,两千三百五十七元。
还有最底部,被红笔重重地圈了两圈的:
一笔转账,3月29日,收款方:陈秀珍,金额:三万元整。
我握着那张纸,脑子里嗡的一声。
「晓雨,你听我说——」
「不用说。」林晓雨站在那里,手叉着腰,声音很低,低到我后背发凉。
「你妈在我们家住了十二天,光是买东西,你卡上出了两千多。我没说什么,因为我知道她是你妈,来了要花钱招待,这我认。但是,」她顿了顿,「这三万块,你转给她,你跟我说过一个字吗?」
我张了张嘴。
「你背着我,转了三万块给你妈,你当我是什么?」
我想解释,但我发现,我根本不知道怎么解释。
因为我压根就不知道那笔三万块是怎么回事。
那不是我转的。
但我看着那张银行流水,白纸黑字,收款方:陈秀珍,三万元整,出款账号,确确实实是我的账户。
我的呼吸有点乱。
「晓雨,我……」
「你先想清楚再开口。」她转身回了卧室,把门带上,没有摔门,但那声「咔哒」听起来比任何一声摔门都要重。
我站在客厅,那张纸还攥在手里。
孩子在房间里传来一声:「爸,我渴了——」
「自己去倒水!」我没忍住,声音硬了。
随即又懊悔起来,走进厨房,给孩子拿了杯水,放在他书桌上,揉了揉他的头,然后回到客厅,坐下来,把那张纸重新摊开,逐行看了一遍。
那笔三万块是怎么转出去的?
我翻出手机,打开银行APP,进转账记录——
记录确实在那里,3月29日,凌晨十二点零七分,向「陈秀珍」转款三万元整,备注一栏,写的是四个字:
「妈,收好。」
我放下手机,手心出了汗。
这条记录是从我账户发出去的,密码是我的密码,备注是我的语气,收款人是我妈。
但我完全没有印象。
三月二十九日凌晨十二点零七分,我在干什么?
我闭上眼睛想——那天是周四,我加了班,回家大概十一点多,洗澡,进被窝,记得林晓雨已经睡着了,我躺下来刷了一会儿手机,然后……
然后我睡着了。
我没转过这笔钱。
那这笔钱,是谁转的?
那个秘密,就藏在三万块的背面。
而知道答案的人,此刻就在那扇紧闭的卧室门后面。
或者,在四十公里外的那栋老屋里。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