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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罕莫

罕莫,曾用笔名麦戈、娄晓辉、洛棣等等,祖籍山西万荣,出生于陕西合阳,资深媒体人,诗翼人文坊·方英文研究中心(文艺中心)主任。作品见于《光明日报》《上海文学》《星星》等等,著有《蓝花诗文集》等。曾经的诗人,现在的考古抒情随笔、叙事文体(小说、戏剧)与艺术评论写作者。

为规范诗翼人文平台内容运营,坚守「人文◎思想◎詩性◎智慧」核心宗旨,践行「论究学术,阐求真理,昌明国粹,融化新知」发展理念,保障罕莫原创文本著作权人(以下简称“原创方”)合法权益,明确知识产权独家代理及授权使用规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诗翼人文坊组织架构指引》《诗翼人文坊用稿原则(原创·转载)》《诗翼人文坊发稿工作指引》及稿费相关管理规定,现就罕莫原创文本过往所有已创作、未发布及已发布文本的知识产权独家代理、其他主体有条件授权使用事宜,明确公告如下。本公告适用于诗翼人文坊全体运营、研究、创作及编辑人员,以及所有拟使用罕莫过往原创文本的其他主体,由诗翼人文坊传播中心负责解释。

一、独家代理主体、客体及权限

1. 独家代理主体:诗翼人文坊(以下简称“独家代理方”),是罕莫原创文本过往所有文本知识产权的唯一独家代理机构,统一行使相关知识产权的代理、授权、维权等权利,承担相应义务,无任何其他并列代理机构。

2. 独家代理客体:罕莫原创文本过往所有已完成创作(含未发表、已发表)的各类原创文本,包括但不限于散文、评论、学术短文、随笔等符合诗翼人文平台定位的人文类文本(以下统称“过往原创文本”)。

3. 独家代理权限:

(1)自身使用权:独家代理方可在自身全域运营场景内使用过往原创文本,包括旗下微信公众号、微博、小红书、官网等自媒体平台发布、传播,平台内栏目收录、汇编,符合平台规划的多媒体转化(音频、短视频配文等),无需另行向原创方申请,仅需履行署名及稿费支付义务。

(2)对外授权权:独家代理方有权代表原创方,向其他符合条件的主体有条件授权使用过往原创文本,统一审核、签订授权协议、收取相关费用,原创方不得擅自授权第三方使用。

(3)审核监督权:有权审核自身及其他使用主体的文本使用行为,对不符合规范的使用行为予以制止、整改。

(4)费用核算与支付权:有权按照诗翼人文坊稿费相关规定,核算并向原创方支付稿费及授权使用收益,统一收取其他使用主体支付的授权费用。

(5)维权权:有权对任何未经授权使用、违规使用过往原创文本的行为,采取包括制止、追责在内的维权措施,相关维权成本由违规方承担。

4. 原创方核心权责:

(1)权利:仅享有过往原创文本的著作权人身权,即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不得行使本公告约定的独家代理权限内的任何权利。

(2)义务:保证过往原创文本为原创作品,无剽窃、抄袭等权利瑕疵,若因文本权利问题引发纠纷,由原创方承担全部责任;配合独家代理方完成文本审核、授权备案、维权等相关工作,不得干预独家代理方依法行使代理权;不得擅自授权第三方使用过往原创文本,不得自行行使独家代理权限内的相关权利。

二、授权使用原则

1. 独家代理原则:所有过往原创文本知识产权的代理、授权、使用、维权,均由独家代理方统一统筹,遵循“统一审核、统一授权、统一规范、统一维权”,任何主体(含原创方)不得擅自突破该原则。

2. 合规合法原则:所有授权使用行为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诗翼人文坊相关指引,杜绝侵权、违规使用行为,确保文本原意不被歪曲、原创方及独家代理方权益不受损害。

3. 自愿平等原则:独家代理方与原创方、其他使用主体,就代理期限、费用、使用条件等事宜协商一致,签订正式书面协议,明确各方权责。

4. 质量适配原则:授权使用的过往原创文本,需符合诗翼人文平台内容质量标准,传递正向人文价值,契合平台七大固定栏目定位。

三、授权使用范围与条件

1. 独家代理方使用范围:

仅用于诗翼人文坊自身运营场景,包括:旗下全域自媒体平台发布、传播;平台内栏目收录、汇编;符合平台规划的多媒体转化;诗翼人文坊组织的学术交流、公益推广中的合理使用,不得用于超出自身运营范围的其他用途。

2. 其他使用主体使用条件:

(1)主体合规:申请使用的主体需为合法注册的企业、机构、高校、科研单位,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无违法违规记录、无侵犯知识产权的不良信用记录。

(2)用途合规:仅限非商业性用途,包括学术交流、公益宣传、非盈利性教育教学,严禁用于商业广告、有偿转载、恶意传播等违规用途,具体用途需在申请材料中明确说明,经独家代理方审核确认。

(3)流程合规:必须向独家代理方提交完整书面申请材料,经独家代理方审核通过(必要时征求原创方意见),签订正式《罕莫原创文本授权使用协议》,按约定支付相关费用(若有)后,方可使用。

(4)使用规范:严格按照授权协议约定的范围、期限、方式使用,标注原创方署名、文本来源(诗翼人文坊)及“经诗翼人文坊独家授权使用”说明,不得篡改文本内容、不得超出约定范围使用、不得转授权给第三方。

3. 其他使用主体使用范围:仅限定在申请材料及授权协议约定的场景、渠道内使用,不得扩大使用范围、改变使用用途,不得用于任何违法违规、损害原创方或独家代理方权益的行为。

四、授权使用方式与期限

1. 独家代理协议签订(明确流程):

(1)原创方需在本公告发布后30日内,与独家代理方签订《罕莫原创文本知识产权独家代理协议》,明确代理期限、费用分配、双方权责等核心内容,确认独家代理关系。

(2)过往未签订相关代理协议的,自本公告施行之日起,默认由独家代理方行使独家代理权,原创方可在30日内补充签订协议,逾期未补充签订的,不影响独家代理权的行使,但视为原创方认可本公告约定的代理条款。

2. 《罕莫原创文本知识产权独家代理协议》核心条款摘要(明确无模糊,供原创方快速查阅):

(1)代理范围:明确过往原创文本相关知识产权(不含著作权人身权)由独家代理方独家代理,涵盖复制、发行、信息网络传播等权利,原创方不得擅自行使或授权第三方行使上述权利。

(2)代理期限:默认代理期限为5年,期满后,双方可协商续约;提前终止代理的情形明确为:原创方违约擅自授权第三方使用、文本存在严重权利瑕疵、独家代理方滥用代理权未履行义务。

(3)费用与收:

① 稿费:按诗翼人文坊稿费相关指引执行,文本发布后30个工作日内,由独家代理方支付至原创方指定账户。

② 授权使用费用分配:其他使用主体支付的授权费用,按“独家代理方30%、原创方70%”的比例分配,独家代理方在收取费用后15个工作日内,将原创方应得部分支付至其指定账户;非商业性使用(公益、学术、非盈利教育),经原创方同意,可减免费用,分配比例同步调整为独家代理方10%、原创方90%。

(4)双方核心权责:原创方需保证文本权利无瑕疵、配合代理方工作;独家代理方需规范使用文本、按时支付费用、履行维权义务,不得滥用代理权。

(5)争议解决:双方因代理事宜产生争议,优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诗翼人文坊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处理。

3. 其他使用主体授权方式:

(1)申请提交:其他使用主体需向独家代理方提交完整书面申请材料(清单明确,无遗漏),提交方式为线下递交或指定邮箱发送,受理时间为工作日9:00-17:00。

(2)审核流程:独家代理方在收到申请材料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必要时征求原创方意见,审核结果书面反馈给申请主体;审核通过的,签订授权协议;审核不合格的,明确告知不合格原因,可补充材料后重新申请。

(3)补充授权:本公告发布前,已擅自使用过往原创文本的其他主体,需在45日内提交补充申请及相关材料,经审核通过后补充签订授权协议、补缴相关费用(若有),逾期未办理的,独家代理方有权追究其侵权责任。

4. 授权期限:

(1)独家代理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可约定固定期限(3年、5年)或长期(至文本著作权保护期届满),默认期限为5年,期满前3个月,双方可协商续约事宜。

(2)其他使用主体授权期限:最长不得超过独家代理方的代理期限,且单次授权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期满可向独家代理方申请续约,未申请续约的,期满后需立即停止使用。

五、用稿、发稿及相关费用规定

1. 审核规范(明确标准):

(1)独家代理方使用文本:需经诗翼人文坊稿件评审部及对应核心机构(方英文研究中心/文本中心)审核,符合平台用稿质量标准、贴合人文定位的,方可纳入发稿规划,审核不合格的,不予发布,且不支付稿费。

(2)其他使用主体使用文本:申请材料及使用方案需经独家代理方审核,确保用途合规、使用规范,必要时征求原创方意见,审核不合格的,不予授权使用。

2. 发布与使用规范(明确要求):

(1)独家代理方发布文本:需严格遵循《诗翼人文坊发稿工作指引》,标注原创方署名、文本创作时间及“诗翼人文坊独家代理”字样,不得擅自修改文本内容、歪曲文本原意,如需调整格式、精简内容,需提前征得原创方书面同意。

(2)其他使用主体使用文本:需严格标注原创方署名、文本来源(诗翼人文坊)及“经诗翼人文坊独家授权使用”字样,不得擅自修改文本、改变使用用途,使用过程中需接受独家代理方的监督,定期报备使用情况。

3. 费用核算与支付(明确流程、比例,无模糊):

(1)原创方稿费:按诗翼人文坊稿费相关指引执行,根据文本体裁、字数、质量定级核算,文本发布后30个工作日内,由独家代理方稿费与财务室统一支付至原创方指定账户,逾期未支付的,按每日0.5‰支付违约金。

(2)授权使用费用:

① 商业性使用:其他使用主体需按独家代理方公示的费用标准支付授权费用,按“独家代理方30%、原创方70%”比例分配,独家代理方收取费用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分配并支付。

② 非商业性使用:公益宣传、学术交流、非盈利教育教学等用途,经原创方同意,可酌情减免费用,分配比例调整为“独家代理方10%、原创方90%”,无费用的,无需分配,仅需履行报备义务。

(3)费用异议处理:原创方、其他使用主体对费用核算有异议的,可在收到费用核算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向独家代理方传播中心、稿费与财务室提出复核申请,复核结果3个工作日内反馈。

(4)特殊说明:未签订独家代理协议的原创文本,独家代理方不予核算、支付稿费,不予授权其他主体使用;其他使用主体未按约定支付费用的,独家代理方有权终止授权,追究其违约责任。

六、各方权利与义务

1. 原创方权利与义务:

(1)权利:享有过往原创文本著作权人身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有权按时收取稿费及授权使用收益,对费用核算有异议可申请复核;有权监督独家代理方的代理行为,发现违规可向监督与投诉部反馈。

(2)义务:保证文本为原创、无权利瑕疵,承担因文本侵权引发的全部责任;配合独家代理方完成审核、备案、维权等工作;不得擅自授权第三方使用文本、不得干预独家代理方依法行使代理权;不得泄露代理协议及公告相关保密信息。

2. 独家代理方(诗翼人文坊)权利与义务:

(1)权利:独家行使过往原创文本知识产权代理权限;审核、授权其他主体使用;收取授权使用费用;监督所有使用行为;追究违规使用方的侵权责任;调整授权使用规则及费用标准(提前7个工作日公示)。

(2)义务:严格按约定支付稿费及收益,配合原创方复核费用;规范使用文本,尊重原创方著作权人身权;公平、公正审核其他主体的申请;负责文本知识产权的日常维护及维权工作;及时处理各方异议及投诉。

3. 其他使用主体权利与义务:

(1)权利:经审核通过并签订协议后,有权在约定范围内使用过往原创文本;对审核结果、费用标准有异议的,可向独家代理方反馈。

(2)义务:严格按协议约定使用文本、支付相关费用;标注正确署名及来源;不得篡改文本、不得超出范围使用、不得转授权;接受独家代理方的监督,及时报备使用情况;承担因违规使用引发的全部侵权责任。

七、其他事宜

1. 公告解释权: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诗翼人文坊组织架构指引》《诗翼人文坊用稿原则(原创·转载)》《诗翼人文坊发稿工作指引》及相关规章制度执行,由诗翼人文坊传播中心负责解释。

2. 材料提交与联系方式:

(1)原创方签订独家代理协议、咨询相关事宜:联系诗翼人文坊传播中心,联系邮箱:shiyiyuedu@qq.com,工作日9:00-17:00受理。

(2)其他使用主体提交申请材料、咨询授权事宜:联系诗翼人文坊传播中心,联系方式邮箱:shiyiyuedu@qq.com,工作日9:00-17:00受理。

3. 监督投诉:任何主体发现违规行为(独家代理方滥用代理权、未按时支付费用;其他使用主体违规使用;原创方擅自授权等),可向诗翼人文坊监督与投诉部反馈,监督投诉邮箱:shiyiyuedu@qq.com,工作日9:00-17:00受理,反馈后3个工作日内给出初步处理意见。

4. 公告施行: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长期;此前相关约定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本公告可根据平台发展及相关规定调整,调整后另行公示。

诗翼人文坊

发布日期:[2026年0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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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选自:本平台原创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