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如何说服仲裁庭——能源仲裁中的证据与专家意见”暨贸仲国际能源行业小组2026年第一期沙龙在京成功举办。京都律师事务所作为本次沙龙的承办单位,为活动成功举办提供有力支持。
活动汇聚能源、法律领域专家及业界嘉宾,聚焦国际能源仲裁前沿实务问题,旨在为高效解决国际能源争议搭建专业务实的交流平台。本次沙龙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事业发展处处长、欧洲仲裁中心秘书长陆菲主持,京都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张利宾律师受邀作为核心分享嘉宾及圆桌研讨主持人,主导实务研讨。
会议伊始,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副主席、秘书长,仲裁院院长王承杰发表致辞,强调能源作为国家重要战略资源,跨境纠纷频发且复杂专业,近年来贸仲受理的能源仲裁案件增长迅速、涉外性强,覆盖全产业链。据介绍,贸仲近年来不断完善仲裁规则,细化证据指引,组建全球化专业仲裁员队伍,并深化国际合作与实务研究。他表示,面对全球能源格局调整,贸仲将持续发挥专业平台作用,以高效仲裁服务保障国际能源合作,为“一带一路”与全球能源治理贡献力量。
专业分享环节,瑞士仲裁协会名誉主席Dr. Felix Dasser围绕国际商事仲裁中的证据开示(documentproduction)展开深入探讨。他指出,普通法系与大陆法系在证据理念上存在显著文化差异,前者强调透明开示,后者侧重效率与当事人举证,由此引发程序争议与成本负担。他还介绍了IBA证据规则、瑞士仲裁协会相关指南等不同规则路径,并结合能源、金融、风电项目等实务案例,强调仲裁庭应严格把握“必要性”标准,合理限制过度开示。在实务方向,他鼓励仲裁机构优化程序规则,以实现更高效、低成本的跨境争议解决。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京都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张利宾围绕能源仲裁中证据准备、仲裁后证据使用及证人交叉询问三大核心分享实务经验。他指出,能源纠纷多源于合同偏差、市场波动及外部影响,而证据准备需要聚焦核心、确保真实关联。他还对比了国际与中国仲裁在证据提交、审理风格上的差异,建议优化程序,提升庭审效率。
圆桌研讨环节由张利宾律师主持,多位中外资深专家围绕国际仲裁中的证据运用、证人制度及专家意见实务展开深入交流,为能源仲裁中证据与专家意见的有效运用提供了多元经验与实践思路。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冯辉解析了英美法系下口头证据取证在国际仲裁中的适用规则与跨境协助路径;贸仲仲裁员、金杜律师事务所国际合伙人费佳结合能源领域实务案例,强调事实证人证言的关键作用及庭审准备、诚信陈述的重要性;贸仲仲裁员、北京海外君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崔军,围绕专家证人的独立性、职业伦理及利益冲突相关规则,结合国际律师协会(IBA)等国际通行标准,详细阐释了专家证人应遵循的核心要求;法国安可锐咨询中国区合伙人宫黎介绍了国际专业咨询机构在能源仲裁中的专家服务模式,提出应平衡独立性与客户需求、优选综合专业团队;中国企业评价协会创新分会会长、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原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杜江波结合LNG行业特点,分享了长约合同中专家裁决机制的应用,并建议仲裁机构构建规范化专家裁决规则;Dr. Felix Dasser从国际仲裁视角指出,证人可信度与专家中立性对案件结果影响重大,专家会议等模式有助于提升程序效率。
此外,与会人员还围绕跨境调查取证的合法性、英国法下LNG合同价格调整与情势变更适用、欺诈案件证明标准、国际证据开示规则的适用与发展趋势等实务问题展开深入探讨。现场嘉宾结合司法实践与行业经验进行了专业解答,为能源类国际仲裁实操提供了重要参考。
本次沙龙立足国际能源仲裁实践,汇聚中外观点、凝聚专业共识,京都律师事务所作为深度支持单位全程参与。活动既深入剖析了证据规则与专家意见的核心要点,也为应对复杂跨境能源争议提供了可操作的实践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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