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驾驶人对于超员的理解有偏差

特别是对于儿童

认为“孩子个子小、体重轻,

多带一个没关系”

车里面挤挤也行

不算超员

可事实真的是这样吗?

2026年4月7日上午,贵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五大队民警在大成路与花溪大道的交叉路口开展执勤执法工作。10时30分许,民警对一辆贵J2***B号小型汽车例行检查,发现核载5人的车内,实载6人(含一名由乘客怀抱的婴儿),已构成超员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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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车驾驶人杨某某称:4月7日上午,其搭载家人从贵阳返回惠水,认为“小娃娃没得1岁,抱着又不占座”,就抱着不会被查的侥幸心理上路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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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民警对驾乘人员

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

并依法对该车驾驶人杨某某

作出罚款50元

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

多搭载一个儿童属于超员吗?

属于超员违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对于“载人”的表述都是对机动车所承载“自然人”的规定,“自然人”这个法律名词的含义就是在自然条件下诞生的人。因此,机动车载人的核定人数是指广义上的自然人,包括已出生婴儿、未成年儿童。

乘车出行时

部分家长也习惯将孩子抱在怀里

认为这样比较安全

然而意外来临时却不一定能抱住

特别是在超员的情况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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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在低速行驶时,一旦发生紧急刹车情况,成人也无法护住怀中的孩子,即使侥幸没有产生脱手飞出的情况,碰撞时家长突然向前,也可能对孩子脆弱的头颈造成巨大的伤害。

所以,儿童乘车,前提不能超员,而且要做好足够的安全措施。大一点的孩子乘坐后排座位,系好安全带,身高1米2以下的儿童需使用儿童安全座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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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交警提醒

无论是驾驶人

还是带孩子乘车的家长

都应该主动拒绝超员车辆

上车全程系好安全带

安全文明出行

您的出行平安

是贵州交警‍♀️

最大的心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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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贵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编辑/吴再成

审核/郑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