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是改变命运最可靠的机会
别让眼前的经济压力轻易挡住前行的路
在巴职的三年,我们见证了太多成长的奇迹
有人从毫无基础起步,最终成为企业的技术骨干
有人入学时成绩靠后,却成功考上了公办本科
还有人生性害羞寡言,如今变得开朗自信
支撑他们默默坚持、不懈追梦的
不仅有政府提供的助学支持
更有学校自设的奖助学金、勤工助学等多种途径
实实在在为家庭困难的同学减轻负担
用具体的行动守护每一份求学的热忱
PART 01
国家奖学金
(每生10000元/年)
奖励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特别优秀的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每生每年10000元,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按学年进行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可在9月向就读高校提出申请。
PART 02
国家励志奖学金
(每生6000元/年)
奖励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每生每年6000元。按学年进行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可在9月向就读高校提出申请。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学生,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PART 03
国家助学金
(每生2500-4900元/年)
资助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700元,我省分设为每生每年4900元、3700元和2500元三个档次。按学年进行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可在9月向就读高校提出申请。
PART 04
国家助学贷款
(每生最高20000元/年)
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金融机构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的信用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预科、高职、第二学士学位)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0元,在校期间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补贴,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负担,并按约定偿还本金。贷款期限为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助学贷款利率按照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70个基点执行(LPR5Y-0.7%)。
国家助学贷款分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有贷款需求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向户籍地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向高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咨询电话查询方法:关注“四川学生资助”微信公众号,点击“为您服务”和“热线电话”)。
PART 05
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
(每生最高20000元/年)
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军士、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下同)两者金额较高者执行;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学费减免金额,按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的标准,本专科学生(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0元,超出标准部分不予补偿、代偿或减免。符合条件的学生向就读高校提出申请。
PART 06
四川省省属高校毕业生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奖补
四川省省属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自愿到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连续服务满3年及以上的,对其实施学费奖补。奖补金额根据毕业生在校期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金额确定,每生每年不超过6000元,奖补年限以毕业生最后学历的实际学制为准。奖补款项一次性发放。部属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向就读高校申请,市(州)属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奖补由各地参照省政策制定执行。外省高校毕业生到我省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按“谁用人谁资助”原则,由就业所在地县(市、区)自行制定政策执行。
PART 07
筑梦奖学金
(每生4000元/年)
奖励品学兼优且获得过国家开发银行承办的国家助学贷款学生,每生每年4000元。按学年进行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可在10-11月向就读高校提出申请。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不能同时获得筑梦奖学金。
PART 08
绿色通道
(经济困难学生优先入学)
如果你已经被学校录取,但开学报到时还没有筹齐学费、住宿费,可通过“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PART 09
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四川省高校毕业学年内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高校毕业生,可以申请一次性求职补贴:1.城乡低保家庭;2.零就业家庭;3.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4.特困人员;5.身有残疾;6.获得国家助学贷款。一次性求职补贴的标准为1500元/人,每人只能享受一次,具有多重身份类别的不重复享受。
PART 10
校内勤工助学
(按各单位具体薪酬发放标准执行)
学校可以提供图书管理、科研助理、计算机房管理员、超市收银员、网络管理员、校内店铺员工等各种岗位供学生选择。学生在学校的组织下利用空余时间,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中的困难并顺利完成学业。
PART 11
校级奖学金
(根据学生综合表现评定)
设立校内奖学金用于资助学生。校级奖学金分为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三等奖学金。
一等奖学金评选比例为参评范围总人数的1%,奖励金额800元/生·学年。
二等奖学金评选比例为参评范围总人数的3%,奖励金额
600元/生·学年。
三等奖学金评选比例为参评范围总人数的6%,奖励金额
300元/生·学年。
招生计划
招生代码:5651
咨询电话:0827-6666666,0827-6118885
咨询QQ:2935651151
学校地址:四川省巴中市经济开发区安康路3号
学校官网:www.bzvtc.edu.cn
学生资助中心电话:0827-6118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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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学生工作部
编辑||谢怡欣
初审||刘小芳
复审 ||王海军
终审||伏燕
投稿||bzzyjsxy-xcb@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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