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以往急救网络的运行来看,公立医院一直是主体,民营医院也承担着重要的补充作用,这一现实情况需要客观正视。但当盈利需求和公益救治职责发生冲突时,如何确保各类医疗机构始终把救死扶伤放在首位,已经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

医疗法专业律师陆因表示,我国院前急救体系是政府主导的公益性事业,民营及非公立医疗机构确实在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相关部门也一直鼓励和支持它们参与院前急救工作。

陆因认为,在这样的前提下,民营医疗机构更应严格遵守院前急救相关法律法规,弱化商业属性,坚守公益定位,依法履行急救职责。执行急救任务时,必须坚持生命至上、救死扶伤的原则,这是最核心的要求。

编辑: 朱声波

责编: 赵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