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场资讯
(来源:中国劳动保障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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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人社部官网发布消息,广东省人社厅、公安厅、税务局于2025年12月26日联合印发《广东省查处侵害社会保险基金行为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提高案件查处质效,切实维护社会保险基金安全完整,进一步织密社保基金监管网络,守好参保人员的“养老钱”“救命钱”。
《办法》明确了侵害社保基金的各类行为,包括单位和个人骗取社保待遇,社保经办机构多发社保待遇或多支出基金,国家工作人员贪污、侵占、挪用基金等行为,为精准查处划定清晰边界。同时,《办法》规范了内部移交、公安介入、行刑衔接、税务联动、区域协作、纪法衔接六种办案移交与协助方式。
此外,针对社保基金追回,《办法》细化了措施要求。社保经办机构发现侵害行为后,应立即停止待遇支付、基金支出,采取约谈教育、下发退款告知书、一次性退回、协议分期还款、待遇抵扣、商请代发金融机构协助等措施追回基金。有关单位或个人在收到退款告知书后逾期不退回的,社保经办机构应作出责令退回决定。逾期不履行的,社保经办机构在催告后可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办法》还从全流程风险防控、“订单式”监督检查、压实监管责任、鼓励社会参与等方面,构建起事前预防、事中管控、事后惩戒的闭环管理体系,推动社保基金监管常态化、长效化。
记者丨仲逸茗
编辑丨姜伟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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