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消息:自4月7日24时起,国内汽、柴油价格(标准品)每吨应分别上调800元、770元,调控后实际上调420元、400元。这也是继3月23日对国内成品油价格实施调控后,国家再次采取调控措施。
我国国内成品油价格是如何确定的?哪些情况下会采取调控措施?如后期国际原油价格大幅上涨,还会采取什么调控措施?针对这些问题,《人民日报》记者采访了有关部门和专家。
国内成品油价格与国际原油价格挂钩
据介绍,当前国内成品油价格机制主要依据是2016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的《石油价格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我国是石油进口大国,原油外采比例超过70%。《办法》明确,汽、柴油价格根据国际市场原油价格变化每10个工作日调整一次。
该机制有3个关键点——
“一揽子”。国内汽、柴油价格挂靠的是一揽子国际原油的平均价格,价格调整受多种而非一种国际原油价格影响。
“平均价”。调价幅度不是简单由个别时点或者某几天的国际原油价格变化决定,而要看调价前10个工作日一揽子国际原油均价与上次调价前10个工作日均价的比较情况。
“区间调控”。一定情形下,国家将采取价格调控措施。
近几年,我国国内成品油价格按机制调整,有涨有降。2023年,成品油价格“10涨12降3不调”,2024年“9涨9降7不调”,2025年“7涨12降6不调”,三年合计“26涨33降16不调”。
近期,国际市场原油价格大幅震荡,特别是中东地区原油价格连创历史新高,这些因素直接抬升了我国进口和用油成本,也导致国内成品油价格近期总体呈上涨趋势。
临时调控有利于减缓国际油价异常上涨冲击
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能源所经济中心副主任田磊说,按照现行机制,当调价前10个工作日一揽子国际原油价格高于每桶130美元或低于40美元时,国家将采取价格调控措施。
目前,一揽子国际原油价格尚未突破每桶130美元的“天花板价”,为何近期采取了两次临时调控呢?
其主要依据是《办法》的第七条:“当国内价格总水平出现显著上涨或发生重大突发事件,以及国际市场油价异常波动等特殊情形需对成品油价格进行调控时”“可以暂停、延迟调价,或缩小调价幅度”。
“在保持现行价格机制框架的基础上,对国内成品油价格采取临时调控,兼顾了消费者和生产者的利益,有利于减缓国际油价异常上涨带来的冲击,减轻下游用户负担,保障经济平稳运行和社会民生。”田磊表示。
“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汽、柴油价格是针对按吨计的‘标准品’,即92号汽油、0号柴油。”吕指臣说,以3月23日那次调控为例,国内汽、柴油价格(标准品)每吨分别应上调2205元、2120元,调控后实际上调1160元、1115元,折合成升价后,92号汽油、0号柴油每升分别上调0.87元左右、0.95元左右,相比不作调控每升少涨0.85元左右。4月7日这次调控,折合下来92号汽油每升少涨0.31元,0号柴油每升少涨0.32元。
如触发价格调控上限,成品油价格将不提高或少提高
“如果一揽子国际原油的平均价格继续大幅上涨,超过每桶130美元(对应的国内92号汽油平均零售价格大概略高于每升10元),将触发价格调控上限。”田磊告诉记者,对于超出上限的部分,国内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将不提高或少提高,同时为了稳定供应,国家可能会采取一些财税支持政策。
从以往情况看,2022年俄乌冲突曾引发国际油价大幅上涨,国家当时明确当国际油价突破每桶130美元的调控上限后,国内成品油价格短期内(不超过两个月)不再上调,并对炼油企业给予阶段性补贴。
国家发展改革委表示,将指导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等成品油生产销售企业全力做好成品油生产调运,保障市场稳定供应,严格执行国家价格政策。各地相关部门要加大市场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查处不执行国家价格政策的行为,维护正常市场秩序。如遇到相关价格违法行为,消费者可通过12315平台进行举报。
国外的油价是如何确定的
国外成品油价格主要由原油成本、炼化加工、流通营销、税费四部分构成,整体随国际油价实时波动。其中原油成本占比约40%–60%,以布伦特、WTI、迪拜/阿曼等基准原油价格为核心,采用“基准价+升贴水”的公式结算,原油品质、运输距离、地缘政治等差异均通过升贴水进行调整,确保交易价格的公平与灵活。
炼化与流通环节成本占比约20%–30%,炼油成本受装置开工率、环保标准等因素影响,流通环节则包含仓储、运输、营销等费用,不同区域的物流条件差异会直接导致价格差距,比如美国加州与内陆地区的成品油价差就较为明显。
税费是影响终端油价的关键变量,不同国家和地区的税负结构差异极大,占比从15%到75%不等。其中发达国家多以消费税、增值税、环保税为主,欧洲国家税费占比普遍超过60%,美国仅为17%–20%,日本则在35%–40%左右,税负高低直接决定了终端油价的最终水平,同时炼化企业与零售商会在成本基础上设定合理利润,市场竞争程度也会影响价格波动,竞争加剧时价格会相应下探,而垄断或供应紧张时则可能出现上行。
美国作为全球最大产油国,实行完全市场化的成品油定价机制,产业链由私营企业主导,政府仅承担反垄断监管职责,不直接干预具体价格,其汽油零售价中原油成本占比约49%,税费占比偏低,州税差异导致区域油价不同,国际油价波动能快速传导至终端。2026年3月中东冲突期间,美国全国汽油均价数周内从2.93美元/加仑涨至3.94美元,涨幅超34%,极端行情下,美国政府会通过释放战略石油储备、审查期货市场等方式短期平滑价格波动。
欧洲地区因资源匮乏,采用高税调控与市场化结合的模式,既保留市场定价的基础,又通过高额税费抑制成品油消费、推动低碳转型,其原油成本占比约40%,税费占比高达65%–75%,叠加增值税、燃油税、环保税,使得终端油价普遍偏高。如德国汽油价格常超过2欧元/升,同时区域内也有差异化调控措施,意大利2025年5月调整汽油与柴油消费税以平衡环保与民生,德国2026年4月起限制加油站每日仅中午一次涨价,遏制无序加价,此外反垄断局会严格监督市场利润率,波黑等国还明确限制零售利润率在每升0.25马克以内,维护市场秩序。
日本在1990年代完成成品油定价市场化改革,将定价基准从迪拜/阿曼原油切换至布伦特原油,有效降低了进口成本,其批发价以布伦特期货价为锚,实行每周或每日调整机制,叠加炼化、流通成本及35%–40%的税费,终端价格随国际市场动态调整,2026年3月国际油价飙升期间,日本政府也曾采取针对性干预措施,保障成品油供应与民生稳定。
总体来看,国外成品油定价始终以自由市场为基础,结合各国资源禀赋、能源战略和公共政策目标,形成了效率与调控并存、全球联动与区域差异共生的格局,既实时反映全球能源供需与市场预期,也通过差异化调控兼顾环保、民生与产业发展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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