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2人微信群被实名曝光,全红婵与王楚钦遭系统性辱骂,“水花征服者联盟”群规竟公然鼓动“往死里骂”,《检察日报》重磅发声:网络暴力零容忍,责任追究无死角。
一个名为“水花征服者联盟”的社交群组,成员规模达282人,群公告栏中赫然列出明文规定:“即日起,全红婵、王楚钦可随意贬损,言语尺度不限。”
尤为触目惊心的是,该群同步设置禁令:“严禁攻击其他运动员(全红婵、王楚钦除外)”,这已远超个体情绪宣泄范畴,而是持续四年、层级清晰、分工明确的有预谋网络围剿行动。
当多张原始聊天截图经权威信源披露后,公众震惊发现:对两位奥运冠军实施长期精神施压的,竟是同一稳定群组中的固定成员。
网暴全红婵四年,一群人恶意伤人
这个282人的线上空间,自2022年建群起,至2026年事发止,整整1460天内,持续针对跳水运动员全红婵发起定向语言攻击——不是偶发吐槽,而是日复一日、环环相扣的心理凌迟。
群内角色分明:有人负责拟定侮辱性群规,有人专职每日发布数十条贬损言论,还有大量“沉默共谋者”全程旁观、从不制止、亦不退出。
2026年3月,《人物》杂志专访中,年仅19岁的全红婵含泪恳请公众停止对她本人及家人的言语伤害。这位手握三枚奥运金牌的国之骄子,在镜头前深深低头、声音哽咽,令无数观众心头一紧、眼眶发热。
她坦言,网络上反复出现的“她太胖”“体型走样”等评语,让她陷入严重自我否定;为控制体重,她曾连续数月每日仅进食一餐,连站上电子秤都需鼓足勇气,更不敢直视摄像机,长期处于高度焦虑与抑郁边缘。
这群施暴者所为远不止言语羞辱:他们将全红婵历年跳水视频逐帧拆解,刻意截取微小动作偏差,配以歪曲标题与煽动性配音,在多个平台批量传播,制造“技术退步”假象。
更令人愤慨的是,其恶意已延伸至家庭层面——利用AI语音合成技术冒充其父母开展直播带货;非法获取并公开其祖父居住地址,将其隐私当作猎奇谈资肆意扩散。
据体育圈内可靠信源透露,该群成员疑似涵盖现役竞技选手、国家级裁判员及专注跳水项目的资深记者。若属实,则此次事件已非普通网民失序表达,而是行业内部人员利用专业身份与信息优势,实施的隐蔽性人格抹黑。
多方联手筑防线,网暴链条必斩断
4月8日,广东省二沙体育训练中心正式向广州市公安局天河分局提交报案材料,态度坚决、措辞严厉:凡以辱骂、捏造事实、恶意剪辑等方式侵害运动员及其亲属人格尊严与合法权益者,既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相关规定,亦严重背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体育精神根本准则。
中心明确表示,将依法依规启动全部维权程序,无论涉事者身份如何特殊、职务如何显赫,一经查实,必将追责到底,绝不姑息迁就。
同日,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发布联合核查通报,宣布已协同广东省体育局成立专项工作组,全面调取涉事微信群历史数据、成员信息及传播路径,并强调将严格依据《反网络暴力信息治理规定》推进处置。
通报特别重申:“凡经查证参与组织、策划、实施或纵容网暴行为者,无论其是否具备体制内身份、媒体从业资格或竞技运动员资质,一律依法从严惩处”,其中“一律依法从严”四字,释放出前所未有的刚性信号。
4月9日,《检察日报》头版刊发题为《微信群不是法外羞辱场》的深度评论,直指问题核心:当社交工具异化为集体施暴温床,平台责任、群主义务与个体言行边界必须被重新厘清。
文章援引《民法典》第1024条指出,在成员数量庞大、受众不特定的微信群中公然发布贬损他人名誉的内容,已构成对公民人格权的实质性侵害,行为人须承担民事赔偿、行政处罚乃至刑事追诉后果。
评论进一步明确:对网暴行为负有组织、煽动、教唆职责的群创建者与管理者,将依法从重处罚;群主未履行内容审核与秩序维护义务,导致群内持续发生侵权行为的,须承担连带法律责任;情节恶劣者,可依据《刑法》第246条,以侮辱罪、诽谤罪追究刑事责任,最高可处三年有期徒刑。
网暴者妄图脱责,法律绝不轻饶
事件曝光后,“水花征服者联盟”群内成员迅速采取统一行动:批量退群、清空历史消息、注销关联账号,试图以“技术性消失”逃避法律制裁。
但法律专业人士明确回应:公安机关可通过服务器日志完整还原入群时间、发言频次、文本内容、设备指纹及实名认证信息,所有操作痕迹均可精准溯源,所谓“删无可删”只是幻想。
值得特别关注的是,全红婵出生于2007年,2026年事件曝光时虽已成年,但网暴行为自其15岁起便已系统展开,大量侮辱性言论发生于其未成年阶段。此举直接违反《未成年人保护法》第77条关于“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通过网络以文字、图片、音视频等形式对未成年人实施侮辱、诽谤、威胁或恶意损害形象”的强制性规定。
而群规中白纸黑字写明“可对全红婵任意贬损”,恰恰成为主观恶性和预谋性质的关键证据,绝非所谓“一时口误”或“玩笑失度”所能开脱。
部分参与者误以为“人数众多即责任稀释”,实则大谬不然——282人规模既未达到司法实践中的“难以查证”阈值,又足以支撑完整证据链构建。每一条发言、每一次点赞、每一回转发,均在后台形成独立数字足迹,均可作为治安处罚或刑事立案依据。
即便是附和式跟风辱骂一句“她真丢人”,亦可能面临《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规定的五日以下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罚款;若存在多次辱骂、散布谣言、诱导群体攻击等加重情节,将依法移送检察机关提起公诉,量刑幅度可达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群主不仅未履行《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管理规定》所要求的“谁建群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法定职责,反而主动制定施暴规则、默许内容发酵,其行为已构成共同违法;现有证据还显示,该群同时对乒乓球运动员王楚钦实施结构化网暴,彻底暴露畸形饭圈文化侵蚀体育领域的深层危机。
网络空间不是游离于法治之外的真空地带,任何逾越法律红线的行为,终将付出应有代价。此次全链条、跨部门、高强度的执法响应,不仅是为全红婵讨还公道,更是向全社会发出庄严宣告:人格尊严不容践踏,法治底线不可试探,正义或许会迟到,但从不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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