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26日,珠海塞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下发的《警示函》。
经查,2025年1月22日,赛隆药业披露《2024年度业绩预告》,预计公司2024年利润总额、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为约510万元至710万元、450万元至650万元、420万元至620万元,营业收入约为2.7亿元至3.2亿元。
2025年4月25日,公司发布《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2024年经审计利润总额为亏损3491.97万元,净利润为亏损3314.56万元,扣非净利润为亏损3349.96万元,营业收入为2.64亿元。
赛隆药业《2024年度业绩预告》预计的业绩金额与实际差异较大,盈亏性质发生变化,未预计2024年度收入低于3亿元且亏损的情形,未在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披露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提示公告,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蔡南桂、财务总监高京、董事会秘书张旭负主要责任,因此广东监管局对公司及三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2025年4月25日,塞隆药业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经审计公司2024年度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均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条规定,公司股票在2025年4月28日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赛隆药业”变更为“*ST赛隆”。
2025年3月15日,塞隆药业修正2024年度业绩预告将净利润由盈转亏(从450万-650万元修正为亏损2100万-4100万元),并因此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一、哪些投资者符合索赔条件?
根据《民法典》、《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上市公司、新三板公司因欺诈发行、财务造假、虚假陈述、内幕交易、操纵股价或者其他重大违法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投资者可就投资损失进行股票索赔。赔偿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损失。权益受损的证券投资者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
北京张春杰律师暂定以下范围的投资者有望获赔:凡在2025年1月22日至2025年3月14日期间买入赛隆药业股票,且在2025年3月14日收盘时仍持有股票的投资者(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可通过公众号“股海卫士”报名登记。
说明:继续持有股票不影响索赔。上市公司退市与否,都不影响民事索赔,但可能会影响诉讼的进度。而进入破产程序(包括重整、预重整或清算),则影响诉讼进度的可能性会较大。
二、索赔流程是怎样的?
由于该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处罚,为维护股票投资者合法权益,北京瀛和律师事务所张春杰律师团队(律师执业证号11101200810261853,律师执业18年)可提供全流程法律服务。
投资者可将上述股票的对账单(从第一笔买入打印至今)发给律师,律师收到以上资料后,先确定投资者是否符合条件,并初步计算可主张损失数额。如果符合索赔条件,律师将提供正式的起诉材料给投资者。
该系列案件法院遵循“不告不理”原则,投资者只有主动委托律师提起诉讼,上市公司才有可能赔偿损失。
目前已经有几百只股票可以进行索赔,我们律师团队已收到数百名投资者的股票索赔咨询、委托,已有多批次案件递交至法院立案,受损股民仍可加入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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