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6年6月,国民党当局在美国支持下,撕毁停战协定和政协决议,大举围攻我中原解放区,全面内战爆发。解放战争初期,解放军已经拥有了自己的炮兵部队。这支年轻的队伍勇猛善战、机智顽强,有力地配合了步兵作战,但炮弹供给不足,没有足够的大炮弹,无法发挥更大的威力。

1946年7月初,中共中央东北局在哈尔滨召开扩大会议,指出:为了坚持南满地区(今辽宁)的斗争,打破国民党方面“南攻北守,先南后北”的企图,必须尽快在南满地区开展军工生产。

1946年9月,中共中央东北局委员、东北民主联军副司令员萧劲光到大连筹划后勤工作,指示当时胶东军区后勤部派到东北搜集弹药物资的刘振,对在大连生产炮弹的可行性进行调查。大连是被日本帝国主义长期占领的工业城市,日本投降后,工业受到不同程度的破坏,工厂处于停产和半停产状态,工人生活陷入困境,但钢铁、机械、化工等行业基础未被摧毁,具备整修后可以恢复生产的条件。在初步摸清了大连战略物资的底数和已具备的生产技术条件之后,萧劲光认为“大连建立军火生产的条件非常好”,旅大地区由苏军军管,国民党军队进不来,海上交通运输方便,尽管国民党军舰极力封锁,但海上活动的范围辽阔,总是有办法支援华东。据此,萧劲光与旅大地委取得一致意见后,向中央提出了在大连进行兵工生产的重要建议。

对于萧劲光的报告,党中央、中央军委高度重视,随即提出一个大胆计划:面对国民党军队的全面进攻,有必要动员各解放区集中力量,在大连建立隐蔽而又稳固的军工生产基地,不单供应东北战场,更要支援全国解放。

根据多方考察,确定在大连建立军工生产基地

早在1945年中共七大召开时,毛泽东就在报告中说:“从我们党,从中国革命将来的前途看,东北是特别重要的,如果我们把现有的一切根据地都丢了,只要我们有了东北,那么中国革命就有了巩固的基础。”毛泽东敏锐地把战略目光投向东北,是因为当时东北煤产量占国内总产量的近50%,发电能力占全国总发电能力的78%,铁产量占全国总产量的88%,大豆产量占当时世界大豆总产量的60%,铁路长度占全国总长的一半。

1945年9月,中共中央军委发出《关于加强炮兵建设的指示》,要求凡是有条件的地区,争取用最快速度,装备现代化的重武器,特别是能打阵地战的野炮和所需的野炮炮弹,要把炮兵、工兵等特种兵建设作为“军事建设方面的中心任务”。

鉴于大连在军火生产方面的优良条件,1946年11月12日,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司令朱德在延安起草电文,致电山东军区副政委黎玉、华中军区司令员张鼎丞、晋冀鲁豫中央局副书记薄一波、华中分局书记兼华中军区政委邓子恢、晋察冀中央局书记聂荣臻。电文指示各解放区到大连建设兵工厂,并说:“该地较有保障的制造枪弹,你们能自派干部携带一部分资金前去该地开办兵工厂及医院设备作为营业生意,除自用外,各解放区可向其订货,随时亦可转运。如何办理,由你们自己决定。”对此,各解放区积极响应。中共中央华中局接电的第三天,即复电中央军委,报告“我们拟派顾准、李竹平二同志前去该地办兵工厂,并视能力与东北及冀鲁豫等处合资经营”。

11月22日,中央军委再次致电聂荣臻、刘伯承,要求各解放区合办兵工厂:“惟大连设厂是为长久计,你区来往也易。华中区已派人去设兵工厂与药厂,亦愿与各解放区合办,均以营业性质出现,各区亦可订货。大连又是永久安全地,你们仍应抽调少数干部与资本前去为宜。”接到中央军委指示后,中共华东局、华中分局、胶东兵工总厂和晋察冀中央局等各个解放区都派出干部和技术人员来到大连助力兵工建设。

1946年11月,旅大地委根据东北局的指示,召集各解放区驻大连的负责人筹议,成立了地委军工生产委员会,由旅大公安总局局长边章五(边慎斋)任主任,曾在延安茶坊兵工厂担任领导工作的胡俊(毛远耀,毛泽东的堂侄,当时任旅大公安总局总务处处长)和刘振任副主任。该委员会以公安总局工业科的名义开始对外工作。

之后,各解放区派到大连的干部有:中共中央华东局曹鲁、卢素平、李振南等人;胶东兵工总厂秦有斋(秦仲达)、倪振、路一等人;中共中央华中局李竹平、吴屏周(原华中军区军械处政委)等人;晋察冀中央局江泽民、王金栋、高启方、林华等人;以及辽东、辽南的一些干部和技术人员。

他们到大连后,按照旅大地委的安排,用5天时间参观、考察了多家公、私营工厂。根据在大连生产炮弹和无烟药的任务,对炮弹和无烟药生产必备原材料硝酸、硫酸、弹体钢等的生产条件进行了重点调查。1947年1月8日,他们对大连机械、满洲化学、大华炼钢等工厂的历史沿革、主要产品、生产能力、现存设备、现有技术力量和恢复生产的步骤,以及接收的方案,共同探讨,形成了一致的意见。接着,他们连续向旅大地委书记韩光提出了三个报告,要求苏军当局将这些工厂交由我方管理和利用,以恢复生产,发展大连工业,一方面解决人民的生活问题,一方面支援解放战争的急需。同时,各解放区来大连的同志分别向其各自的上级领导机关报告了大连的情况。华东局很快确定了全力支持在大连建设兵工生产基地的方针。

就这样,1947年1月,按照中央军委要求在大连生产炮弹和无烟火药的指示,东北局和华东局共同决定,利用大连原有的工业基础,建立军工生产基地。

中国共产党历史上首个现代化军工联合企业诞生

1947年3月,陈毅指示华东局组织部部长兼财委主任曾山派华东局财委副主任朱毅率领一批干部奔赴大连,筹建组织弹药生产基地。

朱毅与郭石、陈平、宋良甫、周家骅、杨森培等60余名干部到达大连后,经华东局批准和旅大地委同意,成立了华东局财委驻大连工作委员会,统一领导华东各个地区在大连设立的机构。大连工委以朱毅为书记,成员有李竹平、曹鲁、周嘉琳(代表胶东区)、朱宏升(代表渤海区)等。工委下设两个委员会:一是兵工委员会,由朱毅、曹鲁负责,对外以官商合办的建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名义出现,以经营化工原料、钢材、特殊钢、金属制品作掩护,从事军工生产;另一机构是财贸委员会,由李竹平、周嘉琳、高竞生等负责。财贸委员会下设三个部门:即大华公司(胶东工商局派出单位)、东顺昌号(渤海区派出单位),还有一个胶东各界救国会办的福昶号。后又成立复丰商行,由王瑞庭任经理,负责接收和销售华东运到大连的物资,扩大华东对朝鲜和苏联驻旅大机构的对外贸易,采购华东战场的急需物资,为建新公司筹措经费,并负责海上运输。

在此之前,华东局的胶东区、渤海区、华东军区、胶东军区、华中财办等系统的100余个大小单位已进入旅大采购物资。

1947年5月12日,大连工作委员会派吴屏周秘密建立炮弹生产工厂。当时,原华中局军械处副处长兼炮弹厂厂长吴运铎担任建新工业公司总厂工程部副部长,他与吴屏周带领军工战士秘密来到龙头山下,利用大连解放前原日本人经营的三合板厂建造了一个规模庞大的炮弹厂,取名裕华工厂(后为建新公司附属一厂——炮弹厂)。1947年6月初,吴运铎又率领干部和技术人员,在甘井子老虎牙(即原大连石灰石矿厂机修车间)建立了为炮弹配套的引爆装置工厂——宏昌工厂(后为建新公司附属二厂——引信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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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屛周

为迅速建立起兵工生产基地,从1946年末到1947年上半年,在筹建裕华、宏昌两个隐蔽工厂的同时,旅大地委将各解放区来的一批干部派进苏军军管的化学、炼钢、汽锅等主要工厂熟悉情况,开展工会工作,团结厂内职工。

1947年7月1日,经旅大地委书记韩光与苏军多次交涉,苏军同意将满洲化学工厂、大华炼钢厂、进和厂、制罐厂等6家工厂移交我方。这批新旧工厂共同组建为一个规模庞大的联合企业,对外用民办企业的名义,称“大连建新公司”(“建新”寓意“建设新中国”)。中国共产党历史上第一个也是最大的现代化军工联合企业就这样诞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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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新公司建厂初期全貌

大连建新公司在解放战争期间的贡献

大连建新公司成立后,朱毅任经理,江泽民 (1903—1988,原名江克明,汽车工程专家)任副经理。第一批资金由华东局拨给100万斤粮食作为投资。旅大地委还在市区拨出一批房子,供建新公司办公使用,又调拨机器设备,抽调技术工人,支持兵工生产。

1947年8月,建新公司化学厂内的无烟药厂开始施工。9月,江泽民调东北军区军工部工作。张珍受东北局李富春、伍修权委派,带领干部来到大连,调查兵工情况,10月继任建新公司副经理,主管生产技术工作。10月,裕华工厂和宏昌工厂先后建成。12月,无烟药厂也基本建成。与此同时,化学厂的硫酸、硝酸生产线部分恢复,还新建了酒精、乙醚生产线,为建新公司的军工生产打下了良好基础。

1948年,解放战争转入战略进攻阶段,前方急需大量炮弹。建新公司全体干部、职工以前线急需为己任,抓紧了炮弹的生产,并且十分重视炮弹的质量。不仅全装炮弹各个零部件及无烟药、雷汞等在生产的各个过程中都进行细致的检测,全弹组装出来后,每批成品还要经过打靶试验,证实完全可靠后才能发运前线。

炮弹厂、引信厂和无烟药厂3个兵工厂刚开始建设时,物资十分紧缺,所需材料、设备及建设力量主要依靠建新所属各厂及市内有关厂支援;施工建设工人自己动手,边建厂、边试制。至1947年底,先后基本形成月产1万发炮弹、1万个引信和3吨无烟药的生产能力。这3个厂建成后,除黄色炸药外,后又先后试制出合格的弹体、底火、雷管、引信。1948年1月,试制成功无烟药、药筒等全弹零部件。其中,生产全装钢质后膛炮弹,在我党领导的兵工史上是第一次。同其他解放区过去生产的前膛炮弹(迫击炮弹)相比,这里生产的炮弹在技术、工艺上要求更高。为了验证弹体爆炸的杀伤威力,他们先后进行过多次试验,为此也付出了巨大的牺牲。如1947年9月,裕华铁工厂厂长吴屏周和宏昌铁工厂厂长吴运铎进行爆炸试验,吴屏周不幸牺牲,吴运铎身受重伤。吸取了这次血的教训,建新公司在以后的爆破试验中,都采取了必要的安全措施,以电引信代替拉索引信引爆炮弹,后再未发生伤亡事故。

从1948年2月至4月,建新公司组织各有关工厂,对炮弹各方面的性能进行全面检验。当时大连没有正规靶场,也没有精确的测试仪器,只能凭借望远镜、测量经纬仪及秒表等简单工具计算炮弹近似的初速值和最大射程,观察有无膛炸或近炸,落点是否爆炸等。当时,他们生产的“一二四”式炮弹最有代表性。1948年3月,东北军区军工部在哈尔滨召开部党委扩大会议,朱毅同志带去三发“一二四”式炮弹,由东北军区炮兵在靶场试验射击,三发均命中目标区,爆炸效果良好,受到在场领导同志的称赞。据统计,1948年,建新公司实际完成“一二四”式炮弹23万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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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建新公司工人生产枪炮的场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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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建新公司生产的各类型炮弹

1949年初,中共中央东北局给建新公司下达的生产任务是年产50万发炮弹(其中,美式炮弹占一半),月产无烟药20吨,为渡江战役做准备。建新公司上下动员,加紧准备,为完成上述任务而努力奋战。

渡江战役结束后不久,1949年6月28日,中央军委在关于兵工生产的决定中指出,中国人民解放战争正在接近全国胜利,估计今冬明春战争大体可以结束,我军弹药消耗将大大减少。因此,军委对今后武器和弹药的生产,确定了“保留必要者,提高质量,节省经费,以利恢复与发展人民经济”的原则。建新公司坚决执行中央军委的指示,逐步减少了弹药生产,积极发展民品生产。

建新公司的人事及隶属关系变迁

1947年下半年,国民党在全面进攻受挫后,重点进攻陕北和山东解放区,大连与华东地区陆海交通受阻,建新公司经济上出现严重困难。华东局指示华东局财委驻大连工委李竹平和华东财委代表陈易去哈尔滨,向东北局求援。

1947年11月7日,他们经李一氓引见,向中共中央东北局副书记李富春详细汇报了华东在大连搞兵工生产的情况和财经方面的困难。李富春当即决定:建新公司及所属各厂经费,从1948年起,全部由东北局负责,建新公司生产的炮弹仍然交给华东。李富春写信将此决定通知旅大地委书记韩光,要求旅大地委全力支持建新公司的生产,支援华东前线作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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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老乡用小推车将建新大炮弹送到前线

1948年元旦刚过,陈易回到中共中央华东局所在地,向财委主任曾山以及张鼎丞、黎玉等领导汇报了东北局对建新公司的大力支持。华东局领导十分感谢东北局的支援,同时决定,为了便于工作,方便领导,将华东在大连的建新公司交由东北局领导。

同年1月,建新公司被列为东北军区军工部第九办事处,对外仍用建新公司名义。3月,华东局财委驻大连工作委员会奉命撤销,改设华东局财委驻大连办事处,建新公司与华东局财委驻大连办事处仍保持业务联系,公司生产的炮弹仍通过办事处运往山东。1948年秋,中央军委电令:建新公司改属中央军委领导,委托东北军区军工部代管。

随着军工生产规模扩大,建新公司不断发展,所属企业不断调整、合并,职工人数逐步增加到8000余人。1948年10月,进和金属制品厂与大华钢厂合并为大连钢铁厂;大连铸造、长兴、裕民3个工厂并入大连机械厂;五一工厂并入裕华铁工厂。同月,原属通讯系统管理的光华电器公司与中华医药公司并入建新公司(1949年4月又划出),段子俊兼任建新公司副经理。

至1949 年5月,建新公司领导6家工厂,分别是大连机械工厂、大连制罐工厂、大连炼钢工厂、大连化学工厂、裕华工厂、宏昌工厂。

随着人民解放战争的节节胜利,建新公司的外来干部自1949年开始陆续调往各地,参加新区建设。其中公司秘书长曹鲁3月奉调回华东;朱毅7月奉调去中南,随调干部108人。9月20日,东北军区任命张珍为建新公司经理,陈一民、陈平为副经理。此间,东北军区又从建新公司调出谭伟、卢素平、周家骅、吴运铎、王敬之、王铁云、吴凡吾等一批干部到沈阳。除吴运铎到苏联治病外,其他人都随何长工到中央人民政府重工业部工作。10月,又调曹鲁、宋良甫、刘振等到沈阳接收工厂。

根据党中央的指示精神以及战争形势的变化,1949年7月11日,东北局颁布《关于军工生产的决定》,决定逐渐减少军火生产,转而推动军工转型,支援重工业建设。1949年12月10日,建新公司党委宣布:各工厂“由军火生产转为和平生产”。炮弹厂和引信厂合并为五二三厂,继续从事军工生产,其他工厂移交东北工业部,从事民用生产。

1950年春,东北军区军工部奉命撤销,改为东北工业部军工局,建新公司改属工业部领导,建新公司各厂分别接受东北人民政府工业部化工局、机械局、军工局的业务指导。此时,张珍已任东北工业部化工局局长,仍兼任建新公司经理。5月,建新公司奉命停止军品生产,将无烟药分厂的专用设备及600多名技术骨干调到辽阳火药厂。裕华、宏昌两厂除留下部分人员筹办技术学校外,其他人员及设备调到其他厂,其中大部分调到大连化学厂。建新公司机构实行精简,部改为处,迁入市内。5月29日,中共旅大市委根据东北局指示,决定撤销建新公司党委的组织,建新公司所属各厂党的组织,直接归属旅大市委领导。至此,建新公司完成了它的历史任务。

1950年7月,中央人民政府重工业部决定,将大连钢铁厂的特殊钢生产部分迁至大冶。大小电炉、轧钢机及汽锤等设备和500多名干部、技术骨干,分批赴大冶。

朝鲜战争爆发后,东北人民政府工业部下令恢复炮弹头生产,由东北其他兵工厂装药和总装。当时裕华厂除水压机未拆迁外,其他设备已拆散迁出,大批技术人员已经调出,摆在建新公司面前的是一个新的考验。建新公司从大局出发,当即决定,将宏昌工厂和裕华工厂合并为八一工厂,由赵俊负责组成复工小组,将该厂转归东北人民政府工业部军工局直接领导。1951年3月,八一厂恢复成批生产,当年生产了25万发空弹体。

1950年12月,东北人民政府工业部根据中共中央东北局决定,撤销建新公司行政组织,将所属各厂划归东北工业部所属各专业局直接领导。1951年元旦,建新公司召开会议,结束了对各厂的行政领导关系。3月,中央人民政府重工业部决定,建新公司最后留下的200余名干部调至沈阳,全部转归组建中的重工业部航空工业局。这批干部于4月前往沈阳,后来成为航空工业部机关的一支重要力量。

建新公司从1947年5月开始建厂,至1950年12月撤销建制,前后经历了3年7个月,而实际生产仅为两年半的时间。在这不平凡的岁月里,大连建新公司的全体职工为了支援前线需要,竭尽全力,争取时间,生产了大批炮弹及其他兵工材料,为人民解放战争作出了重要贡献。

来源:(纵横杂志)

作者:尹自强、田晓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