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帮被骗得倾家荡产的败家婆娘打官司,顺便举报在法庭上故意虚假陈述的对方代理律师。这事在网上披露,很多人网友支持我,也有少数人反对甚至谩骂。让我感到不舒服的是,反对甚至谩骂我的人中,有些竟然是律师。他们的观点是对方律师为对方当事人服务,不是为我服务。就算律师故意说假话,也是为当事人说假话,律师不应该负责任。这观点,我不敢苟同,而且违反《律师法》。

我的败家婆娘王XX瞒着我和三亚路益公司的于XX等“合伙”,遭遇杀猪盘式诈骗损失两百多万元,其中有差不多四十万转合伙投资款转到路益公司之后,被直接从柜员机取走。不用说,这些资金被于X侵占了,否则现在电子支付这么方便,谁会脱裤子放屁多此一举把现金取出来。

我做王XX的诉讼代理人起诉于XX。(2025)琼0271民初12316号案开庭,于XX不敢出庭,由海口的陈长奋律师、陈莹全权代理。陈长奋开始不承认于XX从柜员机取款,故意撒谎说发生取款之前于XX已经把路益公司的银行卡和U盾寄给王XX了,于XX不知道这些资金下落。为什么说陈长奋律师是故意撒谎呢?因为他之前代理过于XX和王XX纠纷的其他案件,明知于XX说取款发生之前把银行卡和U盾寄给王XX是假的,还帮忙撒谎。不过,陈大律师以为死无对证的谎言被我找出破绽来,我指出有于XX涉案时持卡到外省取款的流水,证明当时银行卡在他手上,于XX没法回应质疑,核实笔录时陈大律师把于XX否认取款的笔录改成“于XX说记不清楚”。庭后第三天,于XX提交书面答复承认取款,谎称那些现金是王XX安排他取用于合伙的,但没提供任何证据。我提供证据和书面答复进行反驳。

这个官司打得很魔幻,我写过一些列短文论述,在这里不再累赘。不过陈大律师故意撒谎那是秃子头上的苍蝇,明摆的。而且貌似陈大律师撒谎成瘾,在这诉讼中,就撒了好几次谎,我现在举例的只是他明显妨碍审理的一次。我因此投诉他。不过,我投诉陈大律师也不顺利。我把这事在网上披露,如同上面说的,大多数支持我,也不乏反对、谩骂我的。认为我不能举报律师的,观点就是律师为对方当事人服务,而不是为我服务的。陈大律师是于XX雇来的,可以为于XX撒谎如果谎言被戳穿,就是于XX的责任,和陈大律师无关。总之,收到代理费就是自己的,撒谎就完全是当事人的事,和自己无关。

律师为当事人服务、应该忠于当事人不假,但是律师并没有故意撒谎的特权。打个比方,比如狗应该忠于主人。它可以为主人摆尾,也可以为主人吃翔,但是不能为主人乱咬人。吃翔虽然恶心,但毕竟没有害人,它可以这样做。如果狗乱咬人,不但被咬的人可以打狗,就算路见不平者都可以打狗。我想,如果有所谓的“狗理”,狗也不敢说“这是我的主人叫我咬人的,你要打就打我的主人,打我干什么?”然而,没想到在一些自称懂法人士的口中,这样乱咬人就是有理的了。

痛打落水狗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痛打落水狗

鲁迅落水狗还要痛打。如果有狗咬人之后,不但没有落水,还得到肉吃,我们就要想办法亲手把它打落水,而不是让它继续逍遥。那些认为狗只要是听了主人的话,就可以乱咬人的,我希望他们今后会这样被狗咬一把,看他们是否还支持自己的观点。